标题: 广建汽修,请你解释 [打印本页]

作者: 山顶那阵风    时间: 2012-7-19 17:44
标题: 广建汽修,请你解释
本帖最后由 山顶那阵风 于 2012-7-19 17:48 编辑

本人首先申明,不是一个扯皮的人,只是心里实在窝火的很,才在这里说明一下
事情原由是这样的:今天早上,哥哥用摩托车带嫂子从乡下进城看病,在一桥头也就是老车站这个地方,被交警拦下了,要出示摩托车证件,证件都放在家里没带,(驾驶证一直有,因为是四月份才换的新摩托,行驶证正放在卖摩托那里代办)。车子就被扣下了,哥哥给我打电话是8点20分。我就急着赶过去了的。一切处理好后,在一桥头交警执勤的岗亭拿到一张蓝单子让我们可广建汽修处领摩托车。时间是9点过10分。我们就直接到到广建的大厅,交上交警给我们开的单子后,工作人员要我们交65元钱,当时就纳闷,65元交的是什么钱,问过之后,她们解释:60元是施救费,5元是停车费,我当时就恼火了,施救费,我好好的人好好车,要你们施什么救,大清早你们告诉我交费交的是施救费。后来她们又说是拖车费,说是交警叫他们可托的车,是要收费的,在这我也试问一哈警察同志们,我的车被您扣下了,你把我车随你怎么安置,我只找你们领车,至于怎么拖。拖到哪里是你们的问题,车是你扣得。我也没有应许任何人动我车。你们首先也没争取我们意见。再就是交费用也是交到你们执法部分。怎么就又扯上一个汽修厂,好吧!交就交吧。钱交过这后,那工作人员看我问的问题比较多,撕了65元发票和一张红单子给我,跟我们一起交钱的还有一个农村大哥。估计也没要发票的意识。我反正是拿票了,发票上的盖章是:“远安县广建道路交通事故施救中心”我一个无证驾驶现在搞成交通事故的感觉了,心里那个火啊!大清早的!然后拿着她们给我开的另一张红单子让我们可交警大队领车。在交警大队后头一个场子里找到扣车的地儿,又交上广建给的红单子,总算把车找到了。时间是9点25分。手里没有任何收据,只有65元的发票。
  在这里我气愤的就是,交警大队扣车,我们明明可以把一切手续办好后直接到交警领车,就是交费要么在银行要么在交警处交。怎么就有多跑到广建可一趟,在广建哪里仅仅是交了60元的施救费或者叫拖车费和5元的停车费,又没领到车,最后还是在交警大队领的车。我问过广建的服务人,她们说这钱是交警叫她们代收,可领车哪里我问给钥匙的服务人,她说钱是广建收的,我想问一下广建和交警的同志,这60元到底交的是什么费?按到发票来说是交通事故施救费,可我充其量是个无证驾驶。可以跟交通事故一样收取费用么?广建在远安人心中只是个私营企业,它有何权力收取任何费用?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2-7-19 17:48
广建和交警都要解释,感觉是无法无天。
作者: 平常百姓家    时间: 2012-7-19 17:52
直接告!上访!有点过分
作者: 无眠使者    时间: 2012-7-19 18:20
说是法治之国,其实是无序之国,无法之国,这都是无人权的搞法,往上告。

作者: 悠悠沮水    时间: 2012-7-19 18:38
希望有关部门出来澄清,关注中。。。。。。。
作者: 孤帆漂    时间: 2012-7-19 18:59
黑吃黑…!
作者: 醒悟    时间: 2012-7-19 20:36

作者: 繁星    时间: 2012-7-19 22:10
穿一条小裤的   
作者: 随波逐流    时间: 2012-7-19 22:22
楼主要学会适应“中国特色”
作者: 虚非    时间: 2012-7-19 23:53
中国特色   官商一体
作者: 虚非    时间: 2012-7-19 23:53
中国特色   官商一体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2-7-20 00:03
警匪一家,天价拖车费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2-7-20 00:24
不正常。
作者: 洗脚扶子    时间: 2012-7-20 01:38
  习以为常,消火消火。
作者: 龙垭子    时间: 2012-7-20 08:08
此贴值得关注,应引起首长重视、交警和广建有利益关系。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2-7-20 08:09
孤帆漂 发表于 2012-7-19 18:59
黑吃黑…!

警匪勾结~~~~比较适用。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2-7-20 08:26
此事如果没有很好的解释,请楼主把此贴发到宜昌行风上面。。。会有答案滴。
作者: 迷子    时间: 2012-7-20 08:33
楼主,必须得到一个合理解释,支持到底!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2-7-20 08:39
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新规8月1日起执行;

省物价局公布投诉咨询电话:027-87312358

本报讯(驻汉记者刘孝斌 通讯员沈佳)16日,针对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混乱、随意性大、投诉多的情况,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消息,从8月1日起,新的《湖北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开始执行,旧的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与2009年的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规定相比,新的清障施救收费管理从收费范围、收费公示、收费标准、处罚措施等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规范。

司机若遇相关问题,可拨打省物价局投诉电话027-87312358投诉或咨询。

交管部门拖移违法车辆不得收费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解释,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系指在工商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并具备进行清障施救工作资质的单位在高速公路对事故车辆、故障车辆进行排障、拖曳(牵引)、吊装运输以及对车载货物进行收集、装卸(搬运)、转运等清障施救工作时向被清障、施救方所收取的服务性费用。

新规定严格界定了清障施救范围。省物价局表示,新的规定非常明确指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行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

故障车修理费不属清障施救收费

现在,只要车坏在高速公路上,就有清障车赶过来,在周围摆几个交通筒,动辄收费300元。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表示,对停靠在安全区域且能在30分钟内自我排除故障的故障车辆,不得强制清障施救并收取费用。

新规定明确表述,对故障车辆的修理所发生的费用不属于清障施救规定的收费范围,其收费标准由双方按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违规清障施救处罚力度提高

各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单位在实施收费前,按省政府第108号规定,到省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监审证》,并按规定接受年度审验。

新的规定强化了对违规收费的清障施救公司的处罚力度。明确对违规收费的行为,由事故和故障发生地物价部门进行查处,提高查处乱收费行为的效率。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应按就近的原则进行。接到车辆求助信息后,应调度指挥就近的救援车辆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清障施救。

同时,明确违反清障施救服务标准和规程,情节严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或一年内受到有理投诉累计超过6次的,或强行提供有偿服务超过3次的,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其退出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市场,不得继续从事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工作。并且,省物价部门可收回其《服务价格监审证》,停止其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资格。

部分项目价格上调

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及有关事宜的说明详见附表。各项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高速公路清障施救单位不得自行简化工作程序,减少服务内容或没有服务收取费用。

考虑到近年来,油价及人工等成本上涨因素,新标准对部分项目收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事故和故障车辆拖曳(牵引)费上涨。如事故车辆清障施救作业费最高收费金额由500元调整为800元。

为防止由于清障施救单位不规范的行为引起纠纷,本次修改的办法中对清障作业的起止时间的确认、吊车的概念、吊车作业加收费用的条件、故障车和事故车的停车费用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作者: 风雨微尘    时间: 2012-7-20 08:39
     官商勾结的类型,没办法,你只有看看纪委管不管这破事了。
     原因是:交警没有收费的条文,不允许乱收费,只好曲线收费了。
    我换驾驶证还不是滴!申请表非要到尼玛一个不存在的驾协去交会费才能领,反映了也不起作用。
水深着哩!!!
作者: 英雄年    时间: 2012-7-20 08:42
还有这样的事情啊,真是窝火,不只是楼主,我们大家都想弄个个明白!
作者: 三峡大霸    时间: 2012-7-20 08:45
这种处理方法只适应交通事故施救!不适合---------!
作者: 停风雪舞    时间: 2012-7-20 09:26
乱象丛生,国之不国!
作者: 七少    时间: 2012-7-20 09:35
很想说点什么,但是怕被"和谐"
作者: 山顶那阵风    时间: 2012-7-20 10:03
求解释,盼答复。。
作者: 山顶那阵风    时间: 2012-7-20 16:48
针对此事情,我希望涉及到此事的相关人员和单位能有一个及时的回复,我不想把事情闹的很大,若如这里得不到合理的解释,我将往上层反应。县长专线也好,市纠风办或者省纠风办也罢,哪怕就是要给省长写信也好,我也会一层一层反应。,我就不信没得一个地方让我说理
我求一合理,公平说法。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2-7-20 16:53
貌似抢钱的。
作者: 赌神    时间: 2012-7-20 17:18
这样的问题在中国是普遍现像,中国特色,交警不能直接收钱,然后找一亲戚挂牌子收钱撒!想把60块钱弄回来有点得不偿失,最少要找三四十人到交警去闹一闹,一人才一两块钱,划不来!
作者: 秋风扫落叶    时间: 2012-7-20 17:39
这样的事多了去了 个体工商户会费 驾驶员会费  工会的会费  这些都是交了不知道对自己有什么用途的费用   唉!!!!哥自上学起就交班费团费   习惯就好!!!!
楼主  你生活在税多费多的特色中国  要学会适应啊!!!!!
作者: 忧伤的河水    时间: 2012-7-20 18:32
只敢露刃向己,不敢露刃向敌。
作者: 军长    时间: 2012-7-20 20:53
本帖最后由 军长 于 2012-7-20 21:00 编辑

楼主息怒,俩就到此算了吧。60块钱的拖车费和无证驾驶的处罚哪个便宜点?
作者: 冷眼看论坛    时间: 2012-7-20 21:38
这个事向远安门户网“民情民声”栏目反映,应该会引起领导注意,并回复你。
作者: 游去游来    时间: 2012-7-20 21:56
把摩托车停到雅思门口买东西车被交警扣了取车要一百多。 你那还算少的
作者: 呼叫转移    时间: 2012-7-20 22:10
楼主 不是新鲜事情 巧取豪夺只能这么说 那个摊上那个背时 只怪你朝中无人没社会背景 要不打个电话车就不出钱的弄出来了
作者: 福临门    时间: 2012-7-20 22:36
也想听听有关部门解释,反对“和谐”。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2-7-20 23:53
没觉得楼主扯皮。这费用嘛,哈哈哈
作者: 清清水    时间: 2012-7-21 03:27
悲哀,真悲哀。拖个床头柜过河也得几十块哦
作者: 漫步者圆子    时间: 2012-7-21 08:06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首先在这里我表示抱歉,是因为工作人失误未向车主解释清楚,在这里我向大家澄清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没有带证驾车,可以视为无证驾驶,何况车得证件都没有,再就是广建汽修是配合交警,收60元费用是有偿服务,1。车的油料费,2。人工劳务费,3。车辆磨损费,我们这是办了工商执照,和收费许可的。再就是交警停车场是承包给广建交通事故中心做停车场使用的,我们并不是带交警收的。
作者: 清清水    时间: 2012-7-21 09:12
其实远安的政风、民风都是挺好的。尤其是远安公安的执法水平和公正度和外面比起来是做的非常不错的。客居他乡多年,远安真的挺好的。
作者: 夜丶妖    时间: 2012-7-21 09:47
交警队在搞创收 以后都老老实实的证照齐全他们就没话说了
作者: 山顶那阵风    时间: 2012-7-21 15:46
漫步者圆子 发表于 2012-7-21 08:06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首先在这里我表示抱歉,是因为工作人失误未向车主解释清楚,在这里我向大家澄清下,国 ...

你好!你应该是广建的人员吧,既然你答复了,我就说几句。
1,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没有带证驾车,可以视为无证驾驶”这句话你不用提醒,我自己知道,你是一个私营企业,做好自己的生意。我知道自己犯得违规是无证驾驶,你多此一举了!!!!
2.广建汽修是配合交警,收60元费用是有偿服务,1。车的油料费,2。人工劳务费,3。车辆磨损费,我们这是办了工商执照,和收费许可的:你意思60元是拖车费?我的摩托车是好的,车和钥匙被扣下的,至于怎么到得停车场,不清楚,你真的烧了油料?烧的谁的?问号吧!!至于你说的那些费用。。。。。
3.再就是交警停车场是承包给广建交通事故中心做停车场使用的,我们并不是带交警收的。“广建交通事故中心”这是个什么组织?什么单位?停车场不管是你们谁在使用,大门口那么大块招牌:“交警事故处理”,进去过的人都能看见,就好比我只认“远安县人民政府”牌子一样。你在远安人心中,真的只是个修车的地儿。。。
所以你的解释和澄清不合理。
在这里我随带说一下我的想法
1,建议交警把这项收费窗口设立在交警处,至少可以给我们心理平衡,我们是在执法部门交的钱,交在汽修厂。不服!
2,说明确,交通事故和无证驾驶处理方式,不要模拟两可。任何一个开车和骑车的人都不想无证驾驶搞成交通事故的感觉。施救和拖车真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才这样操作
3,态度好一点,和蔼一点,一件事往往因为你的一个态度和一句语言,把事情扩大,如果那天你们虚心解释,给一个微笑,态度好一些,这个事我也就忍了。几十块钱,一辈子用了多少钱。不是在乎这几个,在乎的是一个尊严。一个作为普通老百姓的尊严。
4,我说过,我不是扯皮人,我不会冤枉好人,也不奉承何人,广建受了气的,车子弄出来之后,心里还是不舒服。我又可咨询交警同志,在一楼一个叫交警检验出的办公室找到值班人员,当时办公室两个警察同志,因为气愤,所以我当时说话也是有点语无楞次,女同志示意我坐下慢慢说,整个述说过程,两个警察同志,一直面带微笑看着我,听我把情况说完,才给我解释,尽管最后解释我不是很满意,但是他们的态度是和蔼的,是好的,让我早上糟糕的心情暂时温暖了一下。


作者: 我是看客    时间: 2012-7-21 15:58
广建解释P话一个。
作者: 雨中涵子    时间: 2012-7-21 21:24
先打一下县长热线,反映一下,要不管,往上反映,不弄彻底不罢休,我们全体网民支持你。
作者: 有点事    时间: 2012-7-21 22:44
你这搞不好不断了当官吃喝嫖赌的来水?
作者: 仙人山下    时间: 2012-7-21 23:03
此贴应该转到天涯论坛
作者: 论坛小旋风    时间: 2012-7-22 09:20
有搜刮民财嫌疑。
作者: 呼叫转移    时间: 2012-7-23 09:36
我是看客 发表于 2012-7-21 15:58
广建解释P话一个。

我也这么认为,广建始终还是解释不了楼主的真正意思。这么多矛盾只能说明是狗P话
作者: 山顶那阵风    时间: 2012-7-23 13:11
    广建!你好!你们的态度实在让我寒心,帖子发了这么几天,你仅仅是这样回复我的,而却还是两天前,对不起!我可能不服,我不相信,这两天你们没有关注此贴,可是你们的态度所有的坛友都看在眼中,没有一句解释和说辞。私营就是私营,这就是素质。对人最起码的尊敬都没得。
  我会往上反映,既然你们不解释,我就找到肯给我解释的地方再说。
  在此也一并感谢所有关注此贴的坛友们!!!

作者: 波仔    时间: 2012-7-23 14:14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2-7-23 14:47
其实这个事情根本就不能让广建来解释,该幕后黑手出来。
作者: 英雄年    时间: 2012-7-23 15:10
继续关注事情的发展,希望维权的路上一帆风顺,这是我们大家的心愿。所谓的,广建的解释不给力
作者: 表里不一    时间: 2012-7-23 17:01
你还好,我领车的时候交了100.
作者: 秋风扫落叶    时间: 2012-7-24 12:00

作者: 天朝小菜菜    时间: 2012-7-24 14:38
在**这种事情多的去了。还有你们那些喊上传到宜昌,天涯的都是什么心态?你们是外地人?那么喜欢起哄?看热闹?看远安的丢人?作为一个老百姓,无证驾驶掏60块钱就行了,管他们这60块钱怎么分脏。还上传到网上。事情闹大了,好吧,县里自己出钱找场地建个 交警的专门停车场,以后的车进去了想出来你600都得掏。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看你们的评论发表自己的意见而已,喷子别喷!至少我觉得这个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看见上头版了,进来瞄瞄...
作者: 毛毛羽    时间: 2012-7-24 15:07
希望有关部门出来澄清,继续关注中、、、、、、、
作者: 秋风扫落叶    时间: 2012-7-24 15:46
天朝小菜菜 发表于 2012-7-24 14:38
在**这种事情多的去了。还有你们那些喊上传到宜昌,天涯的都是什么心态?你们是外地人?那么喜欢起哄?看热 ...

你的见解是中国现在最主流的见解!!!!!!!!!
作者: 远安小盆友    时间: 2012-7-24 18:26
关注中~~~~~~~~~~~~~~~~~~~~~~~~~~·
作者: 痴心绝对    时间: 2012-7-24 21:03
这一种的猫腻大得很诺,哎,什么世道呀!什么都要将得理,无缘无故就怎么扣车,还强行要交钱到私营老板那
作者: 痴心绝对    时间: 2012-7-24 21:03
这一种的猫腻大得很诺,哎,什么世道呀!什么都要将得理,无缘无故就怎么扣车,还强行要交钱到私营老板那
作者: 远安人不爱远安    时间: 2012-7-24 22:33
本帖最后由 远安人不爱远安 于 2012-7-24 22:42 编辑
**小菜菜 发表于 2012-7-24 14:38
在**这种事情多的去了。还有你们那些喊上传到宜昌,天涯的都是什么心态?你们是外地人?那么喜欢起哄?看热 ...

话说路人甲和路人乙,和路人丙三人。
甲无权无财无势,但平凡普通,家庭和睦,而且有一漂亮贤惠的老婆。
有一天,一有权有势有财之人看中了甲方的老婆,非要甲让给他,甲不肯。于是,那人仗势强奸了甲的老婆。
甲气不过,要上告,他不信这世上没有公道。
路人乙强力支持他告到底,绝对不能让这些人再无法无天和狗仗人势!
但路人丙却劝甲,这世道就是这样,你无权无势又无财,你靠什么跟人斗?事情闹大了对你有何好处?何况老婆不就是让人睡了么,对你又没有任何损失,还是息事宁人算了。。。。

本来这个故事到此就应该完了,可问题是,后来有一天,丙的老婆也让那有权有势有财之人强奸了并且做了他的情人。。。。你认为结果会怎样?

各位看官,请对号入座:你是路人甲、路人乙还是丙?
作者: 鸣凤劲狼    时间: 2012-7-24 23:24
远安人不爱远安 发表于 2012-7-24 22:33
话说路人甲和路人乙,和路人丙三人。
甲无权无财无势,但平凡普通,家庭和睦,而且有一漂亮贤惠的老婆。 ...

有点意思。。。。
作者: 吻柔囡囡    时间: 2012-7-25 01:15
远安人不爱远安 发表于 2012-7-24 22:33
话说路人甲和路人乙,和路人丙三人。
甲无权无财无势,但平凡普通,家庭和睦,而且有一漂亮贤惠的老婆。 ...

呵呵  这个故事讲的好  
作者: 天朝小菜菜    时间: 2012-7-25 10:20
远安人不爱远安 发表于 2012-7-24 22:33
话说路人甲和路人乙,和路人丙三人。
甲无权无财无势,但平凡普通,家庭和睦,而且有一漂亮贤惠的老婆。 ...

都说了喷子勿扰,讲道理都能扯到故事身上???首先1:楼主所述乃 ,无证驾驶,以触犯法律,人家随便玩你,整你,你有什么话说?你证件带齐不就行了?2:我强调的是60块钱而已,很多吗??话说罚款60.可以说已经很便宜了。要是罚款 6块钱呢?罚款600呢??罚款不一样,人的心理就不一样》可懂?还有你家的媳妇,老婆可以跟60块钱相提并论??等价,。虽然说是故事,但是性质又不一样 OK??
作者: 论坛小旋风    时间: 2012-7-25 10:23
抢钱,抢60000和抢6块,若性质一样恶劣,判刑可能是一样的。
作者: 你懂得    时间: 2012-7-25 10:52
天朝小菜菜 发表于 2012-7-24 14:38
在**这种事情多的去了。还有你们那些喊上传到宜昌,天涯的都是什么心态?你们是外地人?那么喜欢起哄?看热 ...

中国就是因为你这种13多了。
作者: 紫香草    时间: 2012-7-25 11:13
关注中!
作者: 天朝小菜菜    时间: 2012-7-25 11:17
好吧  算我火星了,我闭嘴。这种水贴也值得你们这么夸张,你们没看清楚现在的社会??楼主去告吧,事情闹大了,然后造福远安人。还有楼上的注意下用词,说别人13估计自己的素质也就这样。我说了这么多,有没有骂人的话??都是远安人,别激动。看我是论坛新手上路?我就不说我的号有5个还是6个了.......
作者: 火卷着愁怨    时间: 2012-7-25 18:49
现在的天 朝领导太软弱,政府太腐败。除非大换血,才能改变下。楼上说的我看了下,也很符合实际情况,现在的国情,老百姓吃点亏,也很正常。
作者: 彷徨者    时间: 2012-7-25 20:40
正常,今天我去修车就看到一个老师傅也在那扯皮,也是60元拖车费
作者: 山顶那阵风    时间: 2012-7-25 20:44
本帖最后由 山顶那阵风 于 2012-7-25 20:48 编辑

  首先,再次一并感谢所有关注此贴的坛友们,大家的评论有好的,有坏的,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言论自由么,无权干涉,理在心中,大家明了就好!
  针对这次事件,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交警领导,事情已得到妥善处理,并且处理结果我很满意,今天下午,广建人员及交警领导和我们当事人坐在了一起,并就此事给予了解释和答复,作为当事人的我对交警同志当面的答复是非常满意的,我们也有错在先。而广建人员也就服务态度做了检讨,态度诚恳,并且也保证了以后的工作做踏实,做细腻。也欢迎各位朋友相互监督。

作者: 新版新人    时间: 2012-7-25 20:48
怎么处理的?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2-7-25 21:09
解决了就好。
作者: 小舟百姓    时间: 2012-7-25 21:27
上面有两位是7月19号和20号注册的,一个来洗地的,一个来威胁的,楼主你怕了吗?
作者: 沮水流年    时间: 2012-7-26 09:58
习以为常,消火消火,这是中国特色,不是在美国
作者: 阿紫    时间: 2012-7-26 10:01
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没什么大不了的,比这大的事多了去了。
作者: 八一年的可乐    时间: 2012-7-26 22:18
看过这个帖子睡不着了。1*60=60    10*60=600    100*60=6000  1000*60=60000   N*60=????????
作者: 八一年的可乐    时间: 2012-7-26 22:22
这个可以查
作者: 八一年的可乐    时间: 2012-7-26 22:24
怀恋朱总
作者: 军长    时间: 2012-7-29 21:28
军长 发表于 2012-7-20 20:53
楼主息怒,俩就到此算了吧。60块钱的拖车费和无证驾驶的处罚哪个便宜点?

我也在那个地方被拦过,没带行车证,硬要扣车,好说歹说才同意出罚款不扣车。开了张50的单子请别人到小溪塔交的。唉,被理的事就认栽吧,只要不被恶意的刁难就好。
作者: 学府巷    时间: 2012-8-2 13:36
发到市级、省级论坛或影响力大的论坛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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