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风能太阳能属国家所有
[打印本页]
作者:
毛毛羽
时间:
2012-8-8 21:19
标题:
风能太阳能属国家所有
风能太阳能是国家的,那吹风晒太阳需要审批吗?
文/宋祥平
据《法制日报》报道,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这又是个纯属扯蛋的条规,为什么呢?众所周知,环境法出台多年,可再看看如今的环境污染你还能相信环境法规吗?如果说法规出台能得到有效实施的话,那么,老百姓会拍双手赞成,可是,事与愿违,环境法反而让地方环保部门发财了,以罚代管,只要交钱,污染可以继续,甚至可以加大,又或者地方政府还保护污染企业等。这就不得不让人疑惑,法规出台究竟是让谁受益了?
黑龙江省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不仅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愚以为,这还是个荒唐可笑的法规。我想请问,出台这个法规的目的何在?
据知,条例所称的气候资源,是指能为人类活动所利用的风力风能、太阳能、降水和大气成分等构成气候环境的自然资源。那以此推论,如果说自然资源都是国家的,那么,我请国家能为干旱地区下点雨水,如果说自然资源是国家的,那么,我请国家将我们生活的环境改变下,因为,自然资源都是国家的,那国家为何不将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美好些呢?
青山绿水快被糟蹋完了,现在又绞尽脑汁的想出来风能太阳能是国家的不得随意开发,黑龙江的某些官员可真是大脑灵活,率先颁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这真是绝世好法规,同时,也提醒了我们,或许以后有一天,我们吹吹风、我们晒晒太阳有可能都要先得到审批,否则,没门!我弱智的问句,是不是交钱就可以开发,不交钱就是违法?另外,人类活动所利用的风力风能、太阳能、降水和大气成分等是国家的,我想,这其中还有一项遗漏了,那就是空气,因为空气也是国家的!
作者:
小白鼠
时间:
2012-8-8 22:08
凡事能源,国家都会从战略上控制,一定阶段是可以引进民间资本。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2-8-8 22:37
不会找你要钱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2-8-9 09:15
怎么会想不通呀
作者:
小孟
时间:
2012-8-14 10:26
以后风都不敢吹-----要先交钱。太阳不能晒-----要使用费。会不会呼吸空气也要交钱------在**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2-8-14 19:56
楼上说的有点危言耸听了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2-8-14 23:30
刚从青藏线回来,在格尔木一线,太阳能发电处处都是,好多老百姓也是用太阳能发电照明,就连我们住的兵站也是太阳能发电。
作者:
临风含笑
时间:
2012-8-15 00:13
暂时你就大胆的呼吸空气吧 不会收费的
作者:
远安红
时间:
2012-8-15 00:44
风能 太阳能等一切归国有,这个规定真是太好了,水也归国有,一切都是国有,这次大暴雨被淹死的就可以找当地政府赔偿!国有就要政府负责!造成的危害也要政府赔偿!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