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风能太阳能属国家所有 [打印本页]

作者: 毛毛羽    时间: 2012-8-8 21:19
标题: 风能太阳能属国家所有
风能太阳能是国家的,那吹风晒太阳需要审批吗?

  文/宋祥平

  据《法制日报》报道,黑龙江省6月14日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

这又是个纯属扯蛋的条规,为什么呢?众所周知,环境法出台多年,可再看看如今的环境污染你还能相信环境法规吗?如果说法规出台能得到有效实施的话,那么,老百姓会拍双手赞成,可是,事与愿违,环境法反而让地方环保部门发财了,以罚代管,只要交钱,污染可以继续,甚至可以加大,又或者地方政府还保护污染企业等。这就不得不让人疑惑,法规出台究竟是让谁受益了?
  
  黑龙江省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其中规定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及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而且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这不仅是我国首个规范气候资源利用的地方法规,愚以为,这还是个荒唐可笑的法规。我想请问,出台这个法规的目的何在?

  据知,条例所称的气候资源,是指能为人类活动所利用的风力风能、太阳能、降水和大气成分等构成气候环境的自然资源。那以此推论,如果说自然资源都是国家的,那么,我请国家能为干旱地区下点雨水,如果说自然资源是国家的,那么,我请国家将我们生活的环境改变下,因为,自然资源都是国家的,那国家为何不将我们的生活环境变得更美好些呢?
  
  青山绿水快被糟蹋完了,现在又绞尽脑汁的想出来风能太阳能是国家的不得随意开发,黑龙江的某些官员可真是大脑灵活,率先颁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这真是绝世好法规,同时,也提醒了我们,或许以后有一天,我们吹吹风、我们晒晒太阳有可能都要先得到审批,否则,没门!我弱智的问句,是不是交钱就可以开发,不交钱就是违法?另外,人类活动所利用的风力风能、太阳能、降水和大气成分等是国家的,我想,这其中还有一项遗漏了,那就是空气,因为空气也是国家的!



作者: 小白鼠    时间: 2012-8-8 22:08
凡事能源,国家都会从战略上控制,一定阶段是可以引进民间资本。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2-8-8 22:37
不会找你要钱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2-8-9 09:15
怎么会想不通呀
作者: 小孟    时间: 2012-8-14 10:26
以后风都不敢吹-----要先交钱。太阳不能晒-----要使用费。会不会呼吸空气也要交钱------在**一切皆有可能
作者: 远安鸣凤山人    时间: 2012-8-14 19:56
楼上说的有点危言耸听了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2-8-14 23:30
刚从青藏线回来,在格尔木一线,太阳能发电处处都是,好多老百姓也是用太阳能发电照明,就连我们住的兵站也是太阳能发电。
作者: 临风含笑    时间: 2012-8-15 00:13
暂时你就大胆的呼吸空气吧 不会收费的
作者: 远安红    时间: 2012-8-15 00:44
风能 太阳能等一切归国有,这个规定真是太好了,水也归国有,一切都是国有,这次大暴雨被淹死的就可以找当地政府赔偿!国有就要政府负责!造成的危害也要政府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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