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远安商业幼儿园职称评选内幕大揭密!!!!! [打印本页]

作者: 古城风情    时间: 2012-9-16 20:29
标题: 远安商业幼儿园职称评选内幕大揭密!!!!!
商业幼儿园(徐**)是个办公室出纳,没上过讲台,在评选初期是要有业绩来考核的,是怎样过中级职称初选的?那些教学奖项从何而来?她借用实验小学同名教师徐发芬的业绩,编造幼儿园获奖证书,这是严重造假行为,望相关领导核实处理。对于在学校三尺讲台上站了几十年至今没机会评职的教师不公平。希望远安的同胞们都能顶起,把清沏的远安造就的更加透明,更加绿色!!!!



作者: 黑妞    时间: 2012-9-16 20:33
{:soso_e132:}
作者: 一个人的世界    时间: 2012-9-16 20:36


楼主的结局只有一个:马上和谐!


作者: 日古子    时间: 2012-9-16 21:04
什么情况?
作者: 醒悟    时间: 2012-9-16 22:55
向主管部门反映。
作者: 灿烂星    时间: 2012-9-17 08:39
感谢楼主对本次教师职评工作的关心、关注。本次教师职评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将立即组织调查。
                        
                        县教育局人事股
                        2012年9月17日

作者: 呼叫转移    时间: 2012-9-17 09:09
本帖最后由 呼叫转移 于 2012-9-17 09:14 编辑

不对呀楼主,别人在职这么多年做的财会业务,但是不能说明别人没学习啊。别人的职称难道不能自学么?那么多自学的还做公务员,照楼主的意思说公安局里面的会计出纳就不能穿警服?就不能有警衔?就不叫警官?拿枪抓犯罪分子的才能叫警察叔叔?这逻辑不对,我看就是嫉妒恨 不好好学习进步才不能上职称才是根源 我相信群众领导都是看的见的  
作者: 文体不分家    时间: 2012-9-17 09:51
  谢谢古城风情
  您反映的问题已引起我园重视。我们将尽快查证,若情况属实将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处理。

                                                                      商业幼儿园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2-9-17 10:56
这才是负责任的态度。
作者: 香炉    时间: 2012-9-17 14:38
呼叫转移 发表于 2012-9-17 09:09
不对呀楼主,别人在职这么多年做的财会业务,但是不能说明别人没学习啊。别人的职称难道不能自学么?那么多 ...

兄弟啊,公安局里真的有不少文职人员是穿警服无警衔不能叫警官的呢!
作者: 无眠使者    时间: 2012-9-17 14:48
灿烂星 发表于 2012-9-17 08:39
感谢楼主对本次教师职评工作的关心、关注。本次教师职评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您所反映的 ...

全世界都是一场骗局。
作者: 无眠使者    时间: 2012-9-17 14:54
有些教授的职称都是骗来的,
时间和工龄一到就是教授,
水平呢??????
作者: 小生    时间: 2012-9-17 14:54
楼主 不要太 激动了。。。。。。我感觉 你太激动了 全世界 都是 骗局了。那你身边的人 也骗你喽
作者: 无眠使者    时间: 2012-9-17 14:57
小生 发表于 2012-9-17 14:54
楼主 不要太 激动了。。。。。。我感觉 你太激动了 全世界 都是 骗局了。那你身边的人 也骗你喽

说明您阅历不够,还没悟透。
作者: 游去游来    时间: 2012-9-17 15:08
当个老师本来日子过的就很苦,还像这样窝里斗。中国人的劣根。
作者: 无眠使者    时间: 2012-9-17 15:15
游去游来 发表于 2012-9-17 15:08
当个老师本来日子过的就很苦,还像这样窝里斗。中国人的劣根。


作者: 龙民    时间: 2012-9-18 12:40
这也可以上论坛?检察院差滴就是这样认真的好同志{:soso_e120:}
作者: 游民    时间: 2012-9-18 13:42
会计只能评会计职称,不能说在幼儿园工作的就都评教师职称,那在公安局里守大门的也可以评为公安干警吗?
作者: 灿烂星    时间: 2012-9-18 16:22
古城风情:
关于你所反映的商业幼儿园出纳徐##评职的问题,经县教育局组织调查,情况如下:一是徐##虽是办公室出纳,但该同志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属教师身份,具备参与教师职称评审资格;二是关于你所反映该同志编造幼儿园获奖证书的问题,通过调查,确认该同志所上报材料中并无借用其他学校教师业绩证件情况,但其在园内获得的少数荣誉证书不属实。因此,县教育局已取消该同志2012年中级教师职称参评资格。
特此答复。

远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012年9月18日

作者: 游民    时间: 2012-9-18 16:29
这个事情办的好神速!赞一个!
作者: 隐水色    时间: 2012-9-18 20:09
教育局是一个对人民负责的好单位,不像有的单位,一出事就要删帖或者捂住。
作者: 美仑美奂    时间: 2012-9-19 23:18
用现在时髦的网络词,叫“职称门”
作者: 南非世界杯    时间: 2012-9-20 08:20
必须顶一个,这才是对群众负责。
作者: 看不惯就说    时间: 2012-9-20 14:03
教育要得到全社会的重视,教师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作为教师更要自重,但愿此类情况越来越少!别外,教师也是人,也是社会中的一个个体,理解万岁,理解万岁!!
作者: 原地不动    时间: 2012-9-20 22:24
看我这把年纪,还是初级职称呢!也罢,因为不止我一个,有好多人将会死在初级职称上,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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