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男子复印零钱坐公交净赚35元 或被判刑十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晋哥哥 时间: 2012-10-29 13:37
标题: 男子复印零钱坐公交净赚35元 或被判刑十年
“有才哥”复印的纸币。
哈尔滨一男子两天“免费”坐公交还净赚35元
律师提醒:这是犯罪行为不是小事
近日,哈尔滨一名中年男子复印零钞乘公交,竟然频频瞒天过海,两天分文没花,还净赚35元。但最终,警方通过车上的视频监控录像抓住了他。
男子贪小便宜复印零钞坐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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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广州公交公司工作人员昨天表示,公交车上的投币箱仅限于投币功能,并不具备识别假钞的功能,所以,如果有乘客使用仿真度较高的小额零钞,的确较难识别。而律师则提醒想占小便宜的人:复印假钞乘公交可不是小事,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千万不可尝试。
彩色复印机引贪心:男子贪小便宜自己“印钱”
复印零钞坐公交,这事听起来不可思议,却实实在在发生了。据哈尔滨公共电车总公司保卫部部长刘永江介绍,从22日开始,该公司收银中心就不断收到以彩色复印机印制的假钞,假钞均为单面印制,对折后再用透明胶带把两边粘好。电车公司工作人员调放发现假钞的115路公交车车载监控录像,最终锁定一名可疑的中年男子。该男子身高约1.8米,头发微长,上身穿棕色皮夹克,下身穿蓝色牛仔裤,每次上车时,都鬼鬼祟祟地从皮夹克的内兜里掏钱,然后快速投进投币箱里,接着就若无其事地等在车门口找零钱。
在确定了该男子的体貌特征后,电车公司工作人员开始在其经常乘坐的115路公交车公滨路终点站“守株待兔”。26日16时35分许,在该男子上车使用一张复印的10元**乘车时,被电车公司保卫部工作人员当场抓住。
该男子叫李长波,今年50岁。他表示,近日单位新购买了一台彩色复印机,同事们为了试试复印机的效果,就拿人民币来复印,没想到还挺像真的。李长波一时贪起了小便宜,就在单位印了几张1元、5元、10元的纸币准备乘车。“公交车上人多灯光暗,头两次用没被发现,不但没花钱还赚了35块,我就存了侥幸心理。”李长波说,他总共用了3张10元和2张5元的**乘车,直到被送到公安机关,他才意识到自己惹下大祸。
广州公交公司:投币时间太短 辨别确有难度
复印**是否能够在公交车上“瞒天过海”?记者昨天咨询了广州几家公交公司。其中一家公交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公交车上的投币箱仅限于投币功能,并不具备识别假钞的功能,所以,如果有人使用仿真度较高的小额零钞,公交车上的设备并不能辨别出来。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公交车司机只负责监督顾客是否投币,并不直接跟票款发生接触,顾客上车投钱也就是短短的一两秒时间,那么短的时间内,司机也来不及识别。
记者昨天从多家公交公司了解到,**一直是公交公司非常头疼的问题,但主要集中在硬币上,另外,一些公交公司还经常收到游戏币。早在2009年,广州某国营公交公司的2009年1~8月份的《收缴**统计表》就显示,该公司仅1~8月份就收到**残币超过126万,其中的一元钱硬币**就达到了115万元。2009年3月份,**总量更超过20万元。
据悉,广州一些主干线曾推广过硬币投币机,可以甄别**,但由于甄别**乘客觉得比较麻烦,并且会影响上车效率,所以,当前广州很多公交车上的专门针对硬币的投币机实际上已经“废弃”。而对于这种“复印”零钞的情况,多家公交公司都表示,此前尚未发现这种情况。
律师提个醒:复印零钞是犯罪行为
用彩色打印机复印零钞坐公交,“复印哥”在网上被众多网友围观,有人称其“有才”。但更多网友表示,连公交车的钱也骗,没道德、没素质。有熟悉法律的网友昨天还表示,“复印哥”可能面临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条:伪造货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网友“花树之下”说,事儿不大,罪不小,对其他有这种想法的人也是一个警醒。“酸酸酸菜鱼”说,真没出息,不就是乘公交那点钱嘛,这也要省。网友“无力大仙”表示,这个真的叫占小便宜,跟扔游戏机币的没什么区别。网友“无为小土匪”也表示,公交车的钱也骗,没道德没素质。
律师昨天提醒说,复印零钞坐公交,是犯罪行为,千万不能觉得是“小事”而尝试。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2-10-29 14:36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违法的钱、黑心的钱最好不要,不然就必须付出代价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2-10-29 15:22
还有这样占小便宜的人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2-10-29 15:53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作者: 毓亮 时间: 2012-10-29 16:48
都是钱闹的
作者: 笑雨残荷 时间: 2012-10-29 17:24
这样的人也太缺德吧。。。




作者: 无眠使者 时间: 2012-10-29 21:17
人的一生都在选择。不值得呀,为几十块钱,
作者: 渔乐同行 时间: 2012-10-29 22:55
做人切莫贪小利.......
作者: 荆山冷月 时间: 2012-10-30 07:46
聪明
作者: 晋哥哥 时间: 2012-10-30 09:22
[/quote][quote]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12-10-29 09:36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违法的钱、黑心的钱最好不要,不然就必须付出代价
毓亮 发表于 2012-10-29 11:48
都是钱闹的
无眠使者 发表于 2012-10-29 16:17 
人的一生都在选择。不值得呀,为几十块钱,
35块,按去年冬天的价格,能买2斤猪肉,要判10年,这个肉吃得有点贵啊
作者: 晋哥哥 时间: 2012-10-30 09:27
自己人 发表于 2012-10-29 10:22 
还有这样占小便宜的人
笑雨残荷 发表于 2012-10-29 12:24 
这样的人也太缺德吧。。。
渔乐同行 发表于 2012-10-29 17:55 
做人切莫贪小利.......
换个角度看,他要是蛮有钱,有私车,也不会去挤公交,不去挤公交就不会印&投假B
作者: 晋哥哥 时间: 2012-10-30 09:35
荆山冷月 发表于 2012-10-30 02:46 
聪明
可以把这样的人弄到美国、日本去,像美国电影《猫鼠游戏》(《Catch Me If You Can》)里的弗兰克一样,估计能把美日闹翻天,中国可不战而屈人之兵啊
作者: 晋哥哥 时间: 2012-10-30 09:36
低头的温柔 发表于 2012-10-29 10:53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说得有理
作者: 夜丶妖 时间: 2012-10-30 17:37
有钱有权的搞个几千万几亿都没他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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