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远洋液化气站(县法院后面的那个) 缺斤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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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前排
时间:
2012-12-15 20:38
标题:
远洋液化气站(县法院后面的那个) 缺斤少两!
远洋液化气站(县法院后面的那个) 缺斤少两!
一直在灌液化气 也没有太在意!今天突然发现收13公斤气的钱(120元 ) 只加12公斤
我的液化气坛子27.55 公斤 只加到39.5就不加了。足足少了1公斤气。我找他们说,他狡辩说是我坛子气没有用完。看来他自己也知道没有加足气。
希望有关部门管理一下!
作者:
渔乐同行
时间:
2012-12-15 21:19
作者:
随波逐流
时间:
2012-12-15 22:08
应该找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
凤翔
时间:
2012-12-15 22:10
每次只加到39.5机器就自动停了,说了也没人管
作者:
临沮远安人
时间:
2012-12-16 00:21
好多年没到那个地方去灌气了,真的话,地方职能还是要管一下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2-12-16 08:22
姨妈的姨儿~~都是一样。不过我早就不去这个气站加了。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2-12-16 12:04
对这个站我不清楚,不知道有这个站。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2-12-20 10:19
作者:
工商
时间:
2013-2-4 11:54
网友所反映的应为远安县名远液化气站,该站的液化气实行以公斤论价,根据《液化气站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规定,一般每瓶液化气为13公斤,国家允许误差0.5公斤/瓶。当前按国家标准生产的液化气瓶重量为16.5±0.2公斤,充装后的重量为29.5公斤,而且为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液化气站使用的充装秤由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设置并铅封,液化气站无法自行进行调整。
由于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残液等现象,有可能存在网友所反映的现象,液化气站为了杜绝此类事情,在站内设有检斤处,消费者可以在充气前后进行称验。
您如还有疑问,请直接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
远安县工商局
2013年2月4日
作者:
工商
时间:
2013-2-4 14:27
{:soso_e179:}
作者:
日古子
时间:
2013-2-4 14:53
工商 发表于 2013-2-4 11:54
网友所反映的应为远安县名远液化气站,该站的液化气实行以公斤论价,根据《液化气站安全操作规程》 ...
蛮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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