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县首例器官捐赠: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是一种幸福 [打印本页]

作者: 荆山冷月    时间: 2013-1-15 16:53
标题: 我县首例器官捐赠: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是一种幸福
本帖最后由 荆山冷月 于 2013-1-15 19:30 编辑

我县首例器官捐赠:把有用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是一种幸福


发布日期:2013-01-11访问次数: 473字号:【大 中 小】



  今日,笔者从县红十字会办公室获悉,1月7日,我县产生首例器官捐赠,县交通局退休干部马复林成为器官捐赠的第一人。
  1月7日上午9时,现年73岁的马复林带着老伴儿在器官捐献书上详细填写完项目,并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
  马复林出生于1940年5月,经历丰富,先后在临漳小学当过教师,茅坪交管站工作过,最后在县交通局退休。马老是一个爱好广泛的人,平时喜欢书法、打门球,他2008年开始学上网,了解到很多人因器官移植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便产生了捐献器官的想法,特别是前不久了解到“40天新生儿捐肾, 挽救11岁男孩”的故事后,便更加坚定了自己捐赠器官的决心。
  为实现自己的意愿,马老先后在网上查询,用电话咨询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得知我县已有工作站后,便前来咨询,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详细给他讲解政策后,他就带着老伴儿来填写了器官捐献书。
  马老说:在生命的最后为他人做一点儿事情,把有用的器官捐给需要的人是一种幸福。
  “马老的精神令我们感动,通过他的义举,希望更多的爱心之士加入这个行列,来帮助更多的人”。县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人说。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3-1-15 17:09
伟大而可敬的老人{:soso_e179:}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3-1-15 17:12
高风亮节,可亲可敬!
作者: 红枫叶    时间: 2013-1-15 17:54
支持一个! 祝老爷子健康长寿.

不过记者太马虎, 把年龄搞错了.(要不出生年月搞错了)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1-15 18:21
人人献出一点无私的爱,世间就多了一份温暖。老人的行动值得我们全社会学习效仿。
作者: 路人二    时间: 2013-1-15 18:27
向马老致敬{:soso_e183:}
作者: 荆山冷月    时间: 2013-1-15 19:30
红枫叶 发表于 2013-1-15 17:54
支持一个! 祝老爷子健康长寿.

不过记者太马虎, 把年龄搞错了.(要不出生年月搞错了)

改过。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3-1-15 20:06
向马老致敬!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3-1-15 20:52
致敬
作者: 鸣凤爬客    时间: 2013-1-15 21:52
ding!顶一个!
作者: 黄老邪    时间: 2013-1-16 16:11
向您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作者: 风儿飘飘    时间: 2013-1-16 16:42
还是好人多。。。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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