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网讯(通讯员 向晓红)“这是我开店和做人的原则,你再不来我就把包送到鸣凤派出所了。”远安县鸣凤镇凤翔8号的新天地摄影店老板田松林再次谢绝了失主送的礼物。 25日晚5点多,“新天地摄影”店和往日一样准备打烊,田老板突然发现店内一把椅子上多了一个挎包。询问众人,纷纷说不是自己的。初步判断可能是哪位顾客遗失的,便延长开店时间等待失主…… 直到晚上7点,田老板和家人正在吃晚饭,新天地冲进一位神色焦急的老伯。“有没看到一个黑色挎包?” “是不是这个?”经现场核对,田老板立即将挎包还给了失主。 原来,25日下午,周先生为女儿办学生证来到新天地摄影店,办完事不慎将随身携带的挎包丢在店内。包里有1万多元的现金、5万元的银行卡,还有身份证、小车驾驶证、行车证等证件。周先生经仔细回忆到过的地方,再次来到“新天地摄影”店,一进门店田老板就从周先生茫然的脸色上认出了他,将挎包完璧归赵。看见不慎丢失的钱物失而复得,周先生激动地从包内拿出500元硬塞给田老板,被田老板婉绝了。周先生又到旁边的烟酒店买了一条软黄鹤楼香烟送去,田老板一边拒绝一边说道:“捡到别人的财物,就该及时送还。虽然我开店挣钱不多,但不是自己的钱,我一分都不会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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