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清明将至谨防山火 [打印本页]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09:09
标题: 清明将至谨防山火
本帖最后由 低头的温柔 于 2013-3-9 09:18 编辑

     昨天下午15点左右,花林寺村发生山林失火,尤其风大,火势迅速蔓延。据说是当地一村民为其父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尽管已是春天了,树木也陆续发芽返青。但仍然没有阻止火势迅猛的燃烧,瞬间一片片茂密的大树被火舌吞没。消防.公安.当地政府领导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和本村一部分村民约几百人组成了一支灭火小组,参与了扑火行动。经过几个小时的激烈战斗,火势终于在晚18点左右完全控制,继而渐渐熄灭。这场大火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目前尚不清楚。
  清明将至,越来越多的人们上山祭祖,为什么每年都会有因烧纸而引起不同程度的火灾呢?早就在提倡换一种方式祭祖,如献花栽树都是很好的方法,这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方式为什么还是不为所有的人接受呢?我相信我们九泉下的祖先也一定不希望自己栖身的山林被烧得一片焦黑面目全非吧?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3-3-9 09:25
真是黑人,那这位村民怕是难辞其咎哦!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09:31
深山百合 发表于 2013-3-9 09:25
真是黑人,那这位村民怕是难辞其咎哦!

我想也是的,不给一点教训是记不住“水火无情”四个字的。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13-3-9 10:18
要出台法律规定“凡是上坟祭祖不注意引起的火灾,一律按纵火罪处理”
作者: 郑直人    时间: 2013-3-9 10:52
这个提醒好!{:soso_e179:}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10:55
本帖最后由 低头的温柔 于 2013-3-9 10:57 编辑
老百姓 发表于 2013-3-9 10:18
要出台法律规定“凡是上坟祭祖不注意引起的火灾,一律按纵火罪处理”


还有得按损失的程度定罪吧?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10:57
郑直人 发表于 2013-3-9 10:52
这个提醒好!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然。
作者: 我是看客    时间: 2013-3-9 11:06
好帖当顶。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11:09
我是看客 发表于 2013-3-9 11:06
好帖当顶。

我亲睹了那场火灾,的确可怕。
作者: 荆山冷月    时间: 2013-3-9 11:24
这个贴子发的好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3-3-9 11:28
帮助楼主大声疾呼。
作者: 郑直人    时间: 2013-3-9 11:37
抵制传统祭祖陋习,倡导文明祭祖新风尚!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11:55
荆山冷月 发表于 2013-3-9 11:24
这个贴子发的好

冷月轻易是不飘扬人的,偶尔飘扬一回是会让人飘起来的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11:56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3-3-9 11:28
帮助楼主大声疾呼。

谢长老,希望我们美丽的森林少遭受火灾的涂炭!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3-3-9 11:56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11:57
本帖最后由 低头的温柔 于 2013-3-9 11:58 编辑
郑直人 发表于 2013-3-9 11:37
抵制传统祭祖陋习,倡导文明祭祖新风尚!


举双手赞同!!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12:00
天涯鄂沮客 发表于 2013-3-9 11:56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这句话好像是过去电视剧里敲更的人边走边敲边喊的那句话吧?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3-3-9 12:10
低头的温柔 发表于 2013-3-9 12:00
这句话好像是过去电视剧里敲更的人边走边敲边喊的那句话吧?

打更时还有一句:平安无事儿喽!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3-3-9 12:36
祭祖一定过细 等火熄灭了再走   要不然 烧山了那是要关到黄茅岭可列
作者: 赌神    时间: 2013-3-9 13:56
又一个恶遭新闻!警钟长鸣!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3-3-9 17:10
烧毁山林至少是要负民事责任的——赔偿,若过火面积大,经济损失大,或是情节恶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17:26
我是曹本 发表于 2013-3-9 12:36
祭祖一定过细 等火熄灭了再走   要不然 烧山了那是要关到黄茅岭可列

曹本说的很有道理。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21:24
赌神 发表于 2013-3-9 13:56
又一个恶遭新闻!警钟长鸣!

是的,警钟长鸣,并且声声深入人心。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9 21:25
清风如酒 发表于 2013-3-9 17:10
烧毁山林至少是要负民事责任的——赔偿,若过火面积大,经济损失大,或是情节恶劣,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估计这次那个纵火者难逃其责。
作者: 沮城湿叔    时间: 2013-3-13 09:49
自己粗心了,上山给烧点纸这是中国的传统,只要自己烧纸的时候注意就没事了,有些事情的发生都是大意引起的,这个需要政府和村委会多加以教育和宣传~.~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3-3-13 11:54
沮城湿叔 发表于 2013-3-13 09:49
自己粗心了,上山给烧点纸这是中国的传统,只要自己烧纸的时候注意就没事了,有些事情的发生都是大意引起的 ...

不是粗心的问题,好多事情不是粗心细心就可以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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