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注意]本版发帖规范 [打印本页]

作者: 原野    时间: 2013-3-11 20:25
标题: [注意]本版发帖规范
本帖最后由 原野 于 2013-3-12 08:10 编辑

为规范诗、词、曲、联作品的发帖格式,特作出如下规范供诗友共循: 
   1、本版发表作品,默认原创,其他内容请“选择话题”,以明确著作权;
  2、诗、词、曲作品,请标明诗体、词牌、【宫调】曲牌,以便按律按谱读评;
  3、诗体、词牌、曲牌与标题之间,用间隔号分隔。示例:七律·长征、江城子·咏史、【仙吕】一半儿·村姑;
  4、诗词用韵实行双轨制,使用新韵时须在标题后加注(新韵),以区别两种用韵规则,便于读评;
  5、律、绝、古风等诗作品,每行两句(一联)竖向排版,联与联之间不隔行;
  6、词曲作品,双调上下片分段,中间不隔行,每段首句缩进两格,有利于上下片对照;
  7、楹联作品上下联分两行排版,仄收句在上,平收句在下。两人对句在句后括注笔名;
  8、作品请使用全角标点符号,勿用外文中的半角标点符号;
  9、除组诗外,发表作品请勿一帖多首,最好一帖一首,以利读评。
     10、新诗按新诗排,自由诗按自由诗排。
作者: 赌神    时间: 2013-3-11 21:27
对确实要规范!不过我不会!打酱油地!也可以抢个沙发!
作者: 心旷    时间: 2013-3-11 22:06
怎么没有说到新诗呀?还说要我来发帖,我看这里全是你唱我和的,我是一个外行人呀。{:soso_e113:}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3-11 22:11
希望这个版块,在你们这些优秀诗词作者的倾力打造下,一定会走出远安,创造更优异的成绩。
作者: 原野    时间: 2013-3-12 08:10
心旷 发表于 2013-3-11 22:06
怎么没有说到新诗呀?还说要我来发帖,我看这里全是你唱我和的,我是一个外行人呀。

呵呵,那就加一条,新诗按新诗排,自由诗按自由诗排。这样可以吗?
作者: 第九城市    时间: 2013-3-12 08:12
其实,一般情况,论坛对帖子的鼓励不只是加精和飘红,应该还有别的鼓励方式,版主可以研究一下。
作者: 原野    时间: 2013-3-12 11:10
本帖最后由 原野 于 2013-3-12 11:12 编辑
第九城市 发表于 2013-3-12 08:12
其实,一般情况,论坛对帖子的鼓励不只是加精和飘红,应该还有别的鼓励方式,版主可以研究一下。


谢谢支持、关注!点子很好,我们研究。
作者: 灰姑娘    时间: 2013-3-21 10:25
虚心来学习!
作者: 紫苏幽兰    时间: 2014-5-12 05:47
支持!顶!
作者: 紫苏幽兰    时间: 2014-5-12 05:47
支持!顶!
作者: 紫苏幽兰    时间: 2015-5-3 17:03
支持一个,祝福原野老师快乐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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