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鸣凤派出所民警帮七旬老失忆老人找到回家的路 [打印本页]
作者: 漂亮宝贝 时间: 2013-4-16 09:45
标题: 鸣凤派出所民警帮七旬老失忆老人找到回家的路
4月10日15时许,远安县鸣凤派出所民警朱远新、周叶玲在入户走访时,发现路边菜园中有一名老人来回踱步,神情有些异常。民警上前询问时,发现老人听力困难,一直喃喃自语,却始终说不清楚自己住在哪里,老人自称已经600岁,儿子刚刚上小学。因无法从老人口中得知准确的信息,民警决定先将老人带回派出所。
一路上民警朱远新便变着法儿与老人说话,希望能获得一些有用的线索。在鸣凤派出所里,民警为老人准备了可口的饭菜,这让老人的紧张情绪放松了不少,民警在交流中发现老人认识街边店面招牌上的字,并且熟悉附近主要建筑。在交谈中,老人多次提到县政府,民警立即围绕这一线索,在附近询问居民。民警又拿出纸和笔与老人交流,老人费力地在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但是写了几遍,每次都不同。
根据这些模糊的信息,民警分析老人可能是从恩施搬至远安,并且已经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随后,民警在警务综合平台上进行查询,按照老人所写的名字,采用同间字模糊筛选,并输入曾是恩施人等相关条件进行查询,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在海量信息中搜索到几条符合条件的人。当民警打开王某某的信息时,发现照片上的人正是眼前的老人,并且附有因患失忆症走失的报警记录。当晚,民警与老人家人联系确认后,将这名77岁的老人送回家中。一直在焦急寻找老人的家属喜极而泣,握着民警的手连声说道:“感谢你们照顾,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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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网老人.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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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日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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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离弦箭 时间: 2013-4-16 09:54
神智不清,家人要注意照看啊。
作者: 王老官 时间: 2013-4-16 14:16
首先是职责所在,其次是好心,好人会有好报的
作者: 梦妮 时间: 2013-4-16 14:31
很负责任的警察。
作者: 方法 时间: 2013-4-16 15:01
当分内之事变成一种光荣的时候,意味着什么?
随便说说,应该不会来查水表{:soso_e134:}
作者: 漂亮宝贝 时间: 2013-4-17 09:36
本帖最后由 漂亮宝贝 于 2013-4-17 09:46 编辑
如果有人报警求助,确实是职责所在。
这事发生的民警工作的路途中,是民警们主动去发现、解决的一件案件之外的小事。
相信对这位在田间徘徊了几个钟头的无助老人,民警们绝不是看到的第一人吧!
吃饭的时间到了,民警们可以为老人买瓶水、买个面包,也可以在街边买份盒饭,但派出所食堂为老人端来的是盛满爱的火锅,大家一桌吃饭,其乐融融,对于一位失忆的老人,难道民警有所求么?!
民警小周说:“看到这老人我就想到了老家的爷爷,我在外地工作,只希望如果有一天爷爷遇到了相同的情况,能有与我们一样的人来帮助他,不让老人受罪。”
楼上的亲 警察只是您身边的普通人,007、superman 形象太过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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