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村民纠纷的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3-4-17 11:32
标题: 关于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村民纠纷的说明
  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村民纠纷在论坛发布后,引起强烈反响,经论坛调查了解,现作说明如下:
    1、征地说明。
    远安县大自然公司是从事鲜菇经销和菌筒生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12年5月3日,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二期项目征地启动,至10月25日,该项目涉及的50个被征地户已有47户签字。
   2012年10月25日,刘泽均的妻子陈运明和父亲刘仕华在阻止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人员发生肢体接触,造成轻微伤,这方面施工队存在严重过错,镇派出所随后介入调查,大自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刘泽均、刘泽新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陈运明、陈宗英二人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36850元。上述费用在今年3月4日已一次性付清。
    10月26日,经镇、村干部调解,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刘泽均签订了征地协议。随后施工队对其被征收的土地进行了填埋,蚂蚁精神在另一帖中所发照片并不是当事人的地,不能在这里混淆视听。

    2、引产说明
    何家湾村二组村民陈运明(女,1976年12月13日出生)、刘泽均(男,1973年3月12日出生)。双方于1997年7月10日结婚,婚后于1998年8月6日政策内生育一男孩。
    2012年10月30日,陈运明在茅坪场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早孕2月,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其不符合再生育条件,属政策外怀孕。
    针对此事,镇派出所、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及镇村干部多次找到刘泽均就此事的处理进行协商,经镇、村计生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2013年3月9日,何家湾村计生委员易从喜反映陈运明有引产需求,茅坪场镇计生办于当日开具“实施中期(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交予妇女主任易从喜。
    2013年3月15日,陈运明因计划外怀孕27周入住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本人签字同意后进行手术。术后刘泽均强烈要求自行处理引产后的胎儿,经过县计生服务站同意,他自行取走了引产后的胎儿。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3-4-17 11:36
征地补偿协议书和计生手术签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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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3-4-17 11:36
看明白了。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3-4-17 11:44
对事件的调查,双方都有责任,但已经达成协议解决。至于冲突事件和引产之事,时隔5个多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引产和冲突有关。鉴于此,对于此事的争议,本坛保留本主题帖和《人民的公仆》主题帖,其余重复有关此事的主题帖一律删除。
作者: 上路新手    时间: 2013-4-17 13:14
明白了
作者: 王老官    时间: 2013-4-17 13:51
让我们看见真相,远安论坛处理不错
作者: 夏天的味道    时间: 2013-4-17 14:44

作者: 海蓝色的旋律    时间: 2013-4-17 14:50

作者: 蚂蚁精神    时间: 2013-4-17 15:08
可以看到 上面事实有待扭曲10月25日强行施工才被致伤!26日才签订协议!还是强征!!
  “2012年10月25日,刘泽均的妻子陈运明和父亲刘仕华在阻止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人员发生肢体接触,造成轻微伤,这方面施工队存在严重过错,镇派出所随后介入调查,大自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刘泽均、刘泽新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陈运明、陈宗英二人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36850元。上述费用在今年3月4日已一次性付清。
     10月26日,经镇、村干部调解,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刘泽均签订了征地协议”
  这是混淆视听吗!!!!!!!!!!大家还可以看出孩子为什么都这么大了才引产!
作者: 蚂蚁精神    时间: 2013-4-17 15:08
可以看到 上面事实有待扭曲10月25日强行施工才被致伤!26日才签订协议!还是强征!!
  “2012年10月25日,刘泽均的妻子陈运明和父亲刘仕华在阻止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人员发生肢体接触,造成轻微伤,这方面施工队存在严重过错,镇派出所随后介入调查,大自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刘泽均、刘泽新就损害赔偿问题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陈运明、陈宗英二人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36850元。上述费用在今年3月4日已一次性付清。
     10月26日,经镇、村干部调解,大自然生物科技公司与刘泽均签订了征地协议”
  这是混淆视听吗!!!!!!!!!!大家还可以看出孩子为什么都这么大了才引产!
作者: 蚂蚁精神    时间: 2013-4-17 15:13
一直没时间关注!这就是事实真相吗!大家可以上百度搜宜昌远安县茅坪场强行征地 孕妇被殴被迫引产!!!!!!了解详情!!
作者: 核潜艇    时间: 2013-4-17 15:33
是啊,为什么这么大才引产呢?
作者: 一网情深    时间: 2013-4-17 22:24
本帖最后由 一网情深 于 2013-4-18 10:29 编辑

       “他要大家擦亮眼睛,看清方向,稳住心思,不要被一时风吹草动迷糊住。”
——《艳阳天》

       4月16日,一篇题为《宜昌市远安县茅坪场镇非法强占 土地孕妇被殴被迫引产》出现在各大论坛上,作者为“香港通讯社”记者“朱绍峰”。血腥的婴儿照片加上“孕妇被殴”、“尸骨未寒”等字样,着实吸引眼球,让人愤慨!真相如何?大家帮助分析一下——
       一个人?
       百度一下“记者 朱绍峰”,出来很多监督性文章,多数是与“拆迁”、“征地”有关的。但有一个奇怪的现象,这位“香港记者”的发布文章的平台都是各大开放性论坛,没有官方报道。打开香港记者官网(http://www.hkja.org.hk/)和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均不能查询到名为“朱绍峰”的记者。
       我们辗转得到一张朱绍峰的名片,单位为“香港电视台”,还附了一个查询网站。可笑的是,查询ip地址后这个网站的服务器位于大陆境内。
       有的朋友可能看过,今年中央电视台播过一期讲述假记者黑幕的《焦点访谈》,专门提到了香港记者到大陆来采访,除了要提供记者证和介绍信,还要提供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专门核发的记者证。我们远安是不对外开放县,外籍和港澳台人士到远安要到县国保大队登记。而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这位“朱绍峰”提供不出任何证件,在到国保大队登记的途中也是落荒而逃。
       真假不道自明。我们不禁要问,他到远安来干什么?利用网络为老百姓伸张正义吗?
       两件事?
       我们注意到论坛公布的官方调查结果,一件事是去年的征地,虽有矛盾,但经过镇村调解已经结案,一次性付清各项补偿费用36850元。另一件事情是引产。原因是当事人已经有了一个10多岁的儿子,政策外又怀孕了,大家都计划生育政策的。自愿引产时间是今年3月份,各项手续齐备,距离征地纠纷已经4个月了,注意是四个月!
       不禁又要说说,如果这两件事都能扯到一起,那么以后每位准备引产的妇女手术前都可以坐坐出租车、找人扯扯皮什么的,最后赖在别人头上。社会将是什么样子?
       再说说“大月引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妊娠14周以上的已婚妇女要求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出示有关证明,施术单位应当在术前查验,并按规定登记、存档。”据各方证实,在镇、村计生干部连续几个月多次上门耐心解释国家政策后,当事人自愿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各项手续均完备。是不是“强制引产”看看签字手续就知道。
       三点思考?
       社会发展了,网上肆意炒作也成了扯皮的手段之一?
       伪造身份、散播谣言已经涉嫌诈骗和影响社会治安。聘请和协助作案的人该一同追责吗?
       都说多闹多得,该不该得?

       也证明,远安论坛越来越受关注,作用也越来越大了。
       又是一年4月18日。8年前,远安论坛和远安网一起开通。8,在中国人眼里是一个吉祥的数字。遥想当年,意气风发,众志成城,一路走来,着实不易。环顾周围,愚人还在,大智若愚的愚,山人也来了,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山。暮然回首,一网情深。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艾青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3-4-17 22:35
楼上是个人物。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4-17 22:42
已经明白,现在更明白。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3-4-17 22:52
一网情深 发表于 2013-4-17 22:24
“他要大家擦亮眼睛,看清方向,稳住心思,不要被一时风吹草动迷糊住。”——《艳阳天》

        ...

你是创坛者哦,莫走哒。哎,愚人越来越愚了,愚得不想走哒。
作者: 上路新手    时间: 2013-4-17 23:03
明白了。
作者: 老子一拐包    时间: 2013-4-18 07:27
         继续关注!!求真相!!
作者: 自由的人    时间: 2013-4-18 08:04
水越搅越混,但终有水落石出一天,期待中
作者: 龙垭子    时间: 2013-4-18 08:31

作者: 夜里听风    时间: 2013-4-18 09:59
邪不压正,会明白真相滴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3-4-18 10:16
这样做很好,大家都了解了事情的原因。
作者: 南纱梦姮    时间: 2013-4-18 11:32
路过,看看
作者: 南纱梦姮    时间: 2013-4-18 11:32
路过,看看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3-4-18 11:57
从头到尾都看了,是非曲直渐明了
作者: 心静    时间: 2013-4-18 16:23
一切都明白了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3-4-18 17:06
一网情深 发表于 2013-4-17 22:24
“他要大家擦亮眼睛,看清方向,稳住心思,不要被一时风吹草动迷糊住。”——《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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