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公安局又有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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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3-5-7 07:53
标题:
公安局又有功劳
一名“独行侠”曾因盗窃两次获刑,怎知,刑满后,双手仍难耐“寂寞”,自去年以来,分别在临街超市和商业门店盗窃作案14起,涉案金额高达十万余元。昨日,记者从远安警方获悉,这位23岁的“独行侠”超超(化名)面临再次获刑。
4月4日晚,一个神秘的黑影慢慢靠近远安某药房的后窗,仅半支烟的时间,窗户防盗网被撬开,他麻利地翻过窗户,来到收银台,扫荡走了2.2万元现金。就在第三天,民警将他抓获。
据了解,超超是远安城郊一家农户的独生子,早早下学的他没有找到正当工作,整天沉溺于网吧和台球室之间,2006年、2007年,超超先后因为盗窃被抓。出狱后学习过一段时间的挖机,可是学艺期间,超超仍旧没能管住自己的双手,曾多次操起偷窃的老本行。2012年春节前夕,看到人们大把大把地掏钱办年货,超超翻窗进入了一家中型超市,盗得现金3000余元。为了防止被抓,超超总是在晚上先泡网吧,等到夜深人静后行窃,并且独自一人作案。去年6月的一天夜晚,超超独自一人翻窗进入某超市,盗得现金2.7万元,这是他偷钱最多的一次。据警方介绍,自2012年以来,超超在临街超市和商业门店盗窃作案14起,涉案金额高达十万余元。
作者:
王老官
时间:
2013-5-7 08:33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理所当然的事情,否则就是不作为
作者:
独来读网
时间:
2013-5-7 08:43
远安公安是有板眼的,恶人不除不得安宁。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5-7 08:48
赞一个!!
作者:
夜里听风
时间:
2013-5-7 09:54
你又能把我怎么样,十八年后我又是一条好汉,大不鸟东山再起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3-5-7 10:28
赞一个!
作者:
临沮远安人
时间:
2013-5-7 10:31
有没有我家被盗的案子破了啊?
作者:
汤姆猫
时间:
2013-5-7 20:23
刑警好样的!
作者:
鱼儿
时间:
2013-5-7 20:43
{: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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