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县纪委 县文联关于举办“弘扬廉政文化 倡导清正廉洁”书画作品展览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5-28 17:43
标题: 县纪委 县文联关于举办“弘扬廉政文化 倡导清正廉洁”书画作品展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的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县纪委、县文联决定联合举办“弘扬廉政文化、倡导清正廉洁”书画作品展览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类别
1、廉政书法艺术作品;
2、廉政绘画艺术作品。
二、征集作品要求
1、突出廉政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精神,艺术性与思想性兼具,凡不能体现廉政主题的作品不得入选。
2、必须为投稿者原创作品。
3、所有作品自行装裱后报送。
4、尺幅与形式:书法作品必须是毛笔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97CM),以竖式为宜,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180*97CM)。
三、投稿地址及联系人
书法作品:远安县书法家协会(县文体局7楼)联系人:魏晓红0717-3815237
绘画作品:远安县美术家协会  联系人:钟远龙 13807207996
四、投稿期限
投稿截止时间:2013年6月24日17:00
五、展览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6月28日(上午8:30开展)
地点:县影剧院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组织有书画艺术特长的人员积极创作投稿,同时,县书协、美协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专业艺术人才踊跃投稿,切实增强展览作品的艺术性、观赏性和教育感染力。
2、主办方将组织评委对征集作品进行遴选后举办专题展览,参展作品按200元/件付给作者稿酬。
3、凡因非原创作品引发的版权等相关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所有责任,参展作品在展览完毕后归还作者本人。


中共远安县纪委         远安县文联
2013年5月23日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3-5-28 20:33
好活动一个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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