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给交警的一点小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6-23 18:58
标题: 给交警的一点小建议
      远安交警对于民声民情的处理很值得称道。但有点儿小建议,提出来参考。
      前不久开始实行的在高峰期各路口通过交警执勤,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一些违规行为,值得称赞,但笔者发现一个问题,执勤的那个站台,有时候会成为安全隐患,特别是晚上,当对面有远光灯照过来时,会因为看不清发生事故,因此建议在执勤完后,把站台移到安全地带,不知可否?

作者: 飘飘欲仙    时间: 2013-6-23 19:24
说的好。我每次回来就要小心翼翼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3-6-23 19:51
希望有关部门看到这个帖子。
作者: 忧伤的河水    时间: 2013-6-23 21:11
哪个叫“安全岛”,以前是主要疏通交通的交通警察站的 ,现在交通发达了,基本都以红绿灯代替了的,但是有的地方还是需要的,是不可以随便搬走的,但应该是反光的,以提示它的存在的。
作者: 三峡大霸    时间: 2013-6-24 00:24
几个小警花搬不动!{:soso_e127:}
作者: 离弦箭    时间: 2013-6-24 07:59
刷反光漆。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6-24 08:15
离弦箭 发表于 2013-6-24 07:59
刷反光漆。

有反光条,晚上对面远光照来时不容易看清。
作者: 不期而遇    时间: 2013-6-24 08:16
那个站台是放在正中间的,车子只要按照交通规则的路线走,是不会和站台产生冲突的,除非你压线或越线走。放那里还个好处就是和双黄线一样提示乱走的人那个中心不准压。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3-6-24 08:32
不期而遇 发表于 2013-6-24 08:16
那个站台是放在正中间的,车子只要按照交通规则的路线走,是不会和站台产生冲突的,除非你压线或越线走。放 ...

呵呵,不是开车的吧?
作者: 离弦箭    时间: 2013-6-24 08:37
远光的要管哈,街上不准开远光啊。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6-24 17:00
社保局和烟草之间那个路口的安全岛已经有了被撞的痕迹。
作者: 我本将心照明月    时间: 2013-6-24 18:09
像这么说的话,以前城区马路上为了防止别人随意穿过双黄线掉头而在中间双黄线的地方放的隔离柱也是不应该的?
隔离柱也经常在晚上被人撞倒过的,时间长了大家就规矩了,知道横穿是错的了。
不能因为路边的路灯被人撞过,就把路边的路灯全拆了吧。
那个站台和双黄线一样神圣不可侵犯,谁撞了罚谁的款。
作者: 人言信    时间: 2013-6-24 18:54
台子上贴的反光条应该是工程级的才行,成本在200多元一米,现在用的是经济型的才十几元一米,效果当然太差了,这个事确实开不的玩笑,应该搞工程级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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