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36元是否该退给我 [打印本页]

作者: 萧萧凌雪    时间: 2013-8-23 15:42
标题: 36元是否该退给我
2013年8月2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我因左眼进入异物不舒服,道远安县人民医院挂号就诊,窗口人员让我到大厅右侧办就诊卡后到门诊楼四楼就诊,没花一分钱就在大厅办好了就诊卡,然后乘电梯到门诊楼四楼眼科就诊,进去后,是一个年轻的女医生(不知道姓啥叫啥)给我检查,态度很和蔼也很热情。女医生用仪器给我检查后,翻开我的上眼皮,说我的上眼皮有一根“渣子”,让我先去四楼交费处先交钱后再给我“挑出来”。女医生把我的就诊卡在她的电脑里刷过之后,输入了一些数据,我就去交钱。交钱的单据如下:挂号费  0.80
麻醉费  9.00  诊查费  2.00  治疗费  27.00  共计38.80元。交完钱到达诊断室,我对女医生说眼睛不磨人了,好像异物已经出来了,女医生又用仪器给我检查,说的确是看不见“渣子”了,估计是在给我翻眼皮的时候就已经出来了。这时进来一个中年男医生,在男医生检查过后,确认眼中已经没有异物。我也没有感觉眼睛有什么不舒服。回来后,我看见发票上的一系列收费,觉得有些冤。麻醉费9.00元和治疗费27.00元我都没有消费啊,怎么就让我出了呢。虽然钱不多,但觉得似乎不妥,请问?这种情况能向医院退回36元钱吗?(绝不是钱的事,只想讨回这个理。当时也没有问医生可不可以退钱,医生也没有说是否可以退,医生只是笑了笑),如果能退,该如何退?因为使用的是就诊卡。也想就此知道就诊卡的使用是否有弊病。

作者: 马立光    时间: 2013-8-23 15:52
是个问题。
作者: 摸着石头过河    时间: 2013-8-23 16:06
应该可以退吧
作者: 摸着石头过河    时间: 2013-8-23 16:12
在市中心医院 挂号费俺退过 还有交过费的体检项目不做也可以凭发票退费的

但县医院俺就不知道了 没经历过
作者: 星河    时间: 2013-8-23 16:21
楼主是个细心人,个人感觉挂号费0.80  麻醉费  9.00  诊查费  2.00  治疗费27.00  共计38.80元中,除了挂号费0.8元、诊查费2元和治疗费27元应该收取外,麻醉费9元应该退还给你。
作者: 萧萧凌雪    时间: 2013-8-23 16:30
我认为 挂号费、诊查费是应该收的,医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随手可以解决的问题不解决,而是让我把钱交了后再治疗,在没有经过治疗就好了,凭什么还收治疗费27元和麻醉费9元呢?
作者: 风的呢喃2010    时间: 2013-8-23 17:18
萧萧凌雪,你好,我是医院工作人员。你所反映的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对收费的疑问请到门诊9楼监察审计科咨询、办理。
作者: 一杯清茶伤我心    时间: 2013-8-23 17:34
我弱弱的请教一下楼主,医生给您检查算不算付出了劳动呢?
作者: 夜里听风    时间: 2013-8-23 17:37
是个问题
作者: 萧萧凌雪    时间: 2013-8-23 17:42
风的呢喃2010 发表于 2013-8-23 17:18
萧萧凌雪,你好,我是医院工作人员。你所反映的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对收费的疑问请到门诊9楼监察审计科咨询、办 ...

其实这个事情是个很小的事情,只是感觉医生在检查时就已经发现异物了,可以随手处理的事情不处理而是先要患者去交钱后再处理,对这种做法有点想法。万幸的是去交费过程中“渣子”自动出来了(交钱还有麻醉费、治疗费什么的)。没有经过麻醉和治疗,医生也不主动告知患者是否可以退钱,感觉似乎不妥。并不是要求医院退钱,只是希望医院以后更能人性化的为患者服务!千万不要丧失救死扶伤的宗旨!谢谢!
作者: 萧萧凌雪    时间: 2013-8-23 17:49
一杯清茶伤我心 发表于 2013-8-23 17:34
我弱弱的请教一下楼主,医生给您检查算不算付出了劳动呢?

我也弱弱的回一句:医生的确付出了劳动,但挂号费0.8元和诊断费2.00元我并没有认为收的不妥啊!
作者: 噼里啪啦    时间: 2013-8-23 17:55

作者: 一杯清茶伤我心    时间: 2013-8-23 18:17
楼主是高人,理解万岁
作者: 秋日    时间: 2013-8-23 18:55
大概是行业规则吧?!

就像到馆子点了一大桌菜,然后对着伙计说,我没动,我免单.......
作者: 喜欢说实话    时间: 2013-8-23 19:21
秋日 发表于 2013-8-23 18:55
大概是行业规则吧?!

就像到馆子点了一大桌菜,然后对着伙计说,我没动,我免单.......

到馆子吃饭似乎应该是消费者点菜而不是老板点菜吧!这个概念要搞清楚!消费者点了菜不吃是消费者的错!消费者不吃也要出钱!老板主动为你点了根本不需要而消费者又不吃的菜,消费者还出钱的话,那个消费者估计不灵光!
作者: 秋日    时间: 2013-8-23 20:06
喜欢说实话 发表于 2013-8-23 19:21
到馆子吃饭似乎应该是消费者点菜而不是老板点菜吧!这个概念要搞清楚!消费者点了菜不吃是消费者的错!消 ...

我投降,我败了!
作者: 乐善好施    时间: 2013-8-24 09:18
楼主反映的问题还是要分科室的,县医院几个大科室在这方面还是做的不错的....
作者: 喜欢说实话    时间: 2013-8-25 19:07
我个人认为,36元县医院应该退还给患者。原因是:27元是作为治疗费列出的,医生只是为患者实施了检查,检查和治疗是两回事。在患者就医的过程中,医生并没有为患者实施治疗的活动,只是检查发现“渣子”后就要求患者去交钱,根本没有实施“把渣子挑出来”的行动。27元患者没有消费,医院该退钱。麻醉和治疗是相辅相成的,既然没有治疗,当然就更谈不上麻醉了,事实是医生也并没有为患者实施麻醉,所以麻醉费9元医院更应该退。从这件小事也可以看出就诊卡的弊病(好处是方便快捷。。。等不再列举),那就是不透明。患者不可能从就诊卡上看出医生究竟给你点了哪些“菜”(如果医生在卡上输入信息而又不告诉患者的话),患者只能拿着就诊卡在收费处乖乖买单!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想法,目的是希望我们的医生能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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