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挖男童双眼,丧尽天良,刺痛人心
[打印本页]
作者:
城里的月光
时间:
2013-8-28 14:50
标题:
挖男童双眼,丧尽天良,刺痛人心
8月24日,山西汾西县发生伤害儿童恶性事件:6岁男童斌斌被人骗到野外,遭下药致昏迷并挖去双眼。经急救,斌斌已无生命危险,但已确定双目永久失明。山西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悬赏10万征集线索。
挖孩童双眼,是逾越底线的兽行,丧尽天良,刺痛人心。孩子的眼睛是世界上最纯净的东西,将其挖出,怎么下得了手?这起伤童案中,悲悯之心被恶性洞穿,无妄之灾凝结成孩子的劫难。而该案中,受害男童是天生唇腭裂患儿,家境贫困等背景,也愈增公众同情。这残害孩子的恶行,给公众以切肤痛感。
此灭绝人性,惨无人道之恶人,享千刀万剐,再付之一炬都不为过!
详见:
http://v.qq.com/cover/s/st5alk9z ... aio2012&ptlang=2052
http://news.sina.com.cn/pl/2013-08-28/024028064165.shtml
作者:
洋洋得意
时间:
2013-8-28 15:17
被我碰到了就是打不过那个臭女人我也要尽全力打。真不是人!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3-8-28 16:07
丧尽天良,千刀万剐,不得好死。
作者:
芙蓉树
时间:
2013-8-28 16:20
恶毒女人、禽兽不如、千刀万剐
作者:
晓琪琪
时间:
2013-8-28 19:00
如此惨无人道,遭世人唾弃和指责!那女的应该死后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作者:
断了线的风筝
时间:
2013-8-28 19:08
最毒妇人心{:soso_e155:}{:soso_e171:}
作者:
踏峰
时间:
2013-8-28 19:53
还是表达不了我的愤怒
作者:
城里的月光
时间:
2013-8-28 19:56
唯有用特务滴那一套才能解恨,竹签穿甲,割舌耳,挖眼球,砍四肢,再烙上中国印!
作者:
方法
时间:
2013-8-28 20:00
本帖最后由 方法 于 2013-8-28 20:05 编辑
{:soso_e140:} 再一次证明了最毒妇人心,我觉得应该是为了眼角膜不然动机何在?如果只是单纯的报复为什么不直接一板砖拍死?还下药,药也是要花钱的
警方否定人体器官贩卖是不能服众滴
作者:
永不言弃
时间:
2013-8-28 23:27
我第一次看见这新闻,我只说了一句话:好歹毒的女人
作者:
訫,凌乱
时间:
2013-9-6 14:51
恶毒女人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