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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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棒棒
时间:
2013-8-31 16:22
标题:
《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
梦鸽女士:
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也许只是个孩子(抱歉,我只能说也许),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禁止儿子和朋友喝酒,但不会让他夜里12点还和朋友厮混于酒吧,也许我不能把他绑在家里,但至少我不会给他去酒吧消费的钱。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因为轮奸被抓,我会羞愧至极,因为我没有给他正确的性教育,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不会再固执的告诉儿子,你没错,都是别人的错。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是支持他开车,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儿戏而已,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我摆平的。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劳教,出来后您又给他买了辆新车,在他眼里,被劳教不是惩罚,相反还能得到奖励。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流连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为您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
梦鸽,您的儿子拒不认罪您是支持的,因为您还在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评价,相信法律会给出最后的评价。
还是那句话,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作者:
噼里啪啦
时间:
2013-8-31 18:03
痛快!说的真好!
作者:
夏之炎
时间:
2013-8-31 18:04
我发誓:以后再在电视上看到李双江,梦鸽的节目我马上关掉电视或者换台。抵制这种军中败类,从我做起。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3-8-31 21:34
对此,不作评论,只做看客。
作者:
好日子
时间:
2013-8-31 23:10
双方都有自己的权利,这些权利来自法律,网络炒作没意思。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3-9-1 12:08
不得不佩服团员觉悟高!
作者:
猫爱上鱼
时间:
2013-9-1 12:17
楼主搞得好快,我刚想发帖,你的贴就已经出来哒。
作者:
威风
时间:
2013-9-1 13:55
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大人是孩子的榜样
作者:
临风含笑
时间:
2013-9-1 14:47
发放边疆 才是正道
作者:
胡阿友
时间:
2013-9-3 16:46
!!!!!!!!!!!!
作者:
黑妞
时间:
2013-9-6 09:58
{:soso_e179:}
作者:
中国约书亚
时间:
2013-9-6 11:00
《一位父亲给梦鸽夫妇的信》
作者:
夏天的味道
时间:
2013-9-6 11:07
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
作者:
风信子
时间:
2013-9-6 11:20
个人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作者:
金色池塘
时间:
2013-9-6 11:27
本帖最后由 金色池塘 于 2013-9-6 11:36 编辑
有了这封信,梦鸽再也不说话了。可怜天下父母心,梦鸽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对孩子过于溺爱反尔害了孩子。并且不当的行为招来了一片骂声。钱多势大也不全部是好事。
作者:
冰菲
时间:
2013-10-11 08:23
这封信写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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