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将公共区域据为己有,不知这样算不算违章建筑 [打印本页]

作者: 那抹阳光    时间: 2013-9-28 09:52
标题: 将公共区域据为己有,不知这样算不算违章建筑
     在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如火如荼之时,工行家属区(南山超市旁)一楼户主装修时居然将二楼阳台下的公共区改建成自家的平台,还装了门,不知这样算不算违建?但至少住在小区内的住户意见很大的,因为小区内公共区域本来就不大,原来这个地方可以停放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的,现在却改建成他自己的,原来停在这里的车停到哪里去呢?希望城管部门能够实地查看一下,判断是否违法,给院内住户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0130928_075117.jpg (240.86 KB, 下载次数: 171)

0130928_075117.jpg

作者: 鸣凤爬客    时间: 2013-9-28 11:06
这样的住在一楼的人很多!我下面别人开麻将馆,会烦死!!
作者: 噼里啪啦    时间: 2013-9-28 20:50
这样也行啊
作者: 爱你宝贝@    时间: 2013-9-28 22:22
血沸人,太自私了。
作者: 哥只是个传说    时间: 2013-9-29 07:14
将公共区域据为己有,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请有关部门加以制止。
作者: 快乐飞猪    时间: 2013-9-29 09:21
你好,感谢您提供的信息,我局执法人员已前往调查,稍后反馈调查结果。
作者: 开心每一天    时间: 2013-9-29 10:50
{:soso_e179:}现在的三无小区太多了,有人来管是好事.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9-29 10:56
城管也够辛苦的!
作者: 漫步金家湾    时间: 2013-9-29 11:55
谢谢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广大城管工作者为维护广大市民的公共利益不受到少数人的损害,希望广大市民为城管工作树立良好的执法环境!
作者: 西瓜寨    时间: 2013-9-29 15:35
快乐飞猪 发表于 2013-9-29 09:21
你好,感谢您提供的信息,我局执法人员已前往调查,稍后反馈调查结果。

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就太给力了!赞一个!
作者: 恋上你的唇    时间: 2013-10-2 12:38
贊一个
作者: 远安佬    时间: 2013-10-7 22:05
这个住户太嚣张了,住在楼上的也没有一个站出来说话的,如果是我住在他楼上,我肯定要把车子停在那里,不得让他建。完全是太不讲道理了,没有一点公德。
作者: 那抹阳光    时间: 2013-10-8 10:22
尊敬的城管局领导,不知你们什么时候能把处理结果公示一下。违建户不仅没有停工,反而还把栏杆建好了。
作者: 一叶障目    时间: 2013-10-14 16:29
“那抹阳光”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违建问题,经查证核实,该户主于2005年购买了原户主的房屋(房产证含阳台面积),办理的房产证建筑面积为141.75平方米,其中包含阳台面积10.98平方米。该户修建的阳台面积包含在房产证范围内,不属于公摊面积,所以该行为不属于违建行为。
作者: 黄老邪    时间: 2013-10-14 17:09
原化工厂宿舍工里面,到处搭的是的,没有人管。
作者: 黄老邪    时间: 2013-10-14 17:10
原化工厂宿舍区里面,到处搭的是的,没有人管。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