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信访 [打印本页]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5 17:13
标题: 信访
一直认为,相信某部门,才去上访咨询。
从事件开始起,村、镇、县各级该去该咨询该上访的地方和负责人都到过和见过、反映过、理论过,可三番五次再纠缠不休,刨根问底也不是个结果。一级一级把我们向上推,何去何从?真的搞不懂!
1988年11月,南门村八组将荒地承包给村民开发果园60亩;
1999年11月,该村民继续承包已开发的20亩果园;
2004年6月,鸣凤垃圾填埋场征收该果园,支付100多万元征地费,却付给了村委会;
什么是取而代之?什么是强征?什么是截留资产?
归根揭底,南门八组的60亩山林(果园)不见了!
钱在南门村!没动?修办公楼?没了?做公益事业了?
在信访部门问:我们组的果园到哪儿去了?怎么就变成村委会的资产了?
信不信由你,我是信了,因为我访了,确实不见了,没有了说辞!
如果有人问,胳膊和大腿的区别,那就是上下之分!

sb (36).jpg (31.25 KB, 下载次数: 0)

sb (36).jpg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5 17:19
本文属个人原创,事件、真相、始作俑者也是现实人物!一片果园,在”政策“下,凭空消失了!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5 17:26
http://www.yawbbs.com/bbs/forum. ... d&tid=414415&extra=
作者: 那多    时间: 2013-10-15 17:55
本帖最后由 那多 于 2013-10-15 18:36 编辑

    楼主所说的问题涉及到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这个问题被视为“底线“,不能被突破!
    问题就是中国的土地所有制问题。在我国,土地属于国有,在农村,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那么问题就来了,土地被征收,钱是给所有人(强势者),还是给使用人(弱势者)?
    现在为了缓和土地”所有人”与“使用人”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在土地征收方面的利益分配关系,搞过一个这折中方案,即开展了农村土地确权行动,也就是官方证明这个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农民。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5 19:38
那多 发表于 2013-10-15 17:55
楼主所说的问题涉及到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这个问题被视为“底线“,不能被突破!
    问题就是中国的土 ...

在县多个部门调查后证实60亩果园属于南门八组,,就是不给予平均分配!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5 19:42
既然征地是付了费用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分配给农民?
换句话说,即使农民不要钱,只要土地,换被征收的土地,这样也不行!土地是什么?农民赖以生存的耕作环境啊,就这样被凭空征收了!玩魔方啊?黑心的!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3-10-15 21:38
下一步改革,据说要将土地给农民。
作者: 只想说实话    时间: 2013-10-15 23:25
楼主可以接着“垃圾填埋场到底填埋了什么”说也,何必另立标题混淆视听?这件事村、镇、县信访局都有结论,你可以在论坛晒晒,到底是谁的山林,能分不能分,大家一看就明白,犯不着为危人耸听。
作者: 人在远安    时间: 2013-10-16 08:31
村里的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征地补偿的确是应该给村里的啦~!不过村里征地要通知村里人开会讨论之类的,具体操作不是很清楚,补偿给承包商的就只有补偿果树的钱,貌似应该是这样的。
作者: 哈哈一笑    时间: 2013-10-16 09:30
楼主很执着,给个建议:

楼主说:1988年11月,南门村八组将荒地承包给村民开发果园60亩;2004年6月,鸣凤垃圾填埋场征收该果园,支付100多万元征地费,却付给了村委会;
建议:
1、把荒地的权属证明照片贴出来,不管是林权证,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个证件可以证明荒地属于谁所有。
2、把承包合同照片贴出来,这个合同可以证明承包合同的甲乙双方,是谁承包了谁的地。
3、把付款证明照片贴出来,一来证明的确付了这么多钱,二来可以证明付给了什么人,是否付错了。

以上三条非常重要,如果土地不是你的,你发包给别人就是你不对,必须要是你的地你才能发包;
同样,合同上必须要是你发包才行,如果是别人发包,你的地的主人又体现在何处?
这两条同时存在,才可以证明钱确是付错了。

我相信,只要你把这些照片贴出来,网友一定会支持你,政府也一定会支持你,法律更会支持你。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7 07:59
哈哈一笑 发表于 2013-10-16 09:30
楼主很执着,给个建议:

楼主说:1988年11月,南门村八组将荒地承包给村民开发果园60亩;2004年6月,鸣凤 ...

感谢关注,该有的证据都有,该去的地方我们都去了,县里让我们去市里!如果到了市里,再让我们去省里、北京甚至是联合国总部,你还去么?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7 08:03
为官一任,按政策套现,换届卸甲,百姓周而复始,这就是官道!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7 08:36
哈哈一笑 发表于 2013-10-16 09:30
楼主很执着,给个建议:

楼主说:1988年11月,南门村八组将荒地承包给村民开发果园60亩;2004年6月,鸣凤 ...

部分

.jpg (123.33 KB, 下载次数: 0)

.jpg

60 (3).jpg (83.54 KB, 下载次数: 0)

60 (3).jpg

60 (4).jpg (91.47 KB, 下载次数: 0)

60 (4).jpg

60 (14).jpg (116.43 KB, 下载次数: 0)

60 (14).jpg

60 (15).jpg (15.44 KB, 下载次数: 0)

60 (15).jpg

60 (16).jpg (124.14 KB, 下载次数: 0)

60 (16).jpg

作者: 老子一拐包    时间: 2013-10-17 08:48
  过来这么多年,有难度啊
作者: 阿联球    时间: 2013-10-17 08:51
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承包权可以为集体也可以为个人,土地征收补偿有集体的也有个人的,但是,你要把集体的转为个人的可不是一个简单事,补偿给集体的钱你想分给个人同样也不是一个简单事。国家政策没有,你就没有,这个恐怕呼吁不来。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7 08:58
阿联球 发表于 2013-10-17 08:51
土地所有权是村集体的,承包权可以为集体也可以为个人,土地征收补偿有集体的也有个人的,但是,你要把集体 ...

现在的问题是60亩山林不见了,时间就是杀猪刀!
一个组多少人?一个村多少人?十分之一和千分之一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作者: 只想说实话    时间: 2013-10-18 11:35
“南门村又是什么呢?不是南门村百姓选举出来的吗?不会是上一级选派的人民代表做了书记吧?”,威胁南门村书记吗,你不选就不选呗,是你的权利。满足你们的非分之想就是好书记吗?我认为南门村还是坚持正义的好,不能因为一个组的利益来损害全体村民的利益。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0-18 18:52
有些东西,放的时间长了,有点发霉,翻出来晒晒,就这样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