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女子遭车祸致下身瘫痪 索赔“性福权”损失20万 [打印本页]

作者: 金龙    时间: 2013-11-3 10:49
标题: 女子遭车祸致下身瘫痪 索赔“性福权”损失20万
(记者 李铁柱)2012年,28岁的张女士因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下身瘫痪,身体多处损伤构成伤残。张女士将相关责任人诉至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0余万元。此外,张女士还诉称因身体下身瘫痪无法过夫妻生活,索赔“性福权”损失20万元。

2012年冬天,张女士回农村老家探望父母后准备乘坐返回北京的客车,路途中恰遇驾驶面包车往北京跑运输的朋友苏先生,遂顺路搭乘苏先生的车回北京时不幸发生车祸。苏先生驾车与孟先生驾驶的轿车相撞。后经司法鉴定,张女士多处损伤构成伤残,累计赔偿指数为90%并构成大部分护理依赖。经顺义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调查,孟先生未按交通规定让行,苏先生违反交通规定超速行驶,据此认定孟先生为主要责任,苏先生为次要责任,张女士为无责任。故张女士将被告苏先生、孟先生及其保险公司诉至顺义法院,索赔200余万元,并诉称自己还很年轻,因此事故造成下身瘫痪,无法过夫妻生活,要求赔偿“性福权”损失20万元。

顺义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女士主张“性福权”于法无据,考虑这起交通事故给张女士身体造成很大伤害,对其生活和精神上带来打击,支持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但驳回“性福权”损失的诉讼请求。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3-11-3 11:03
所以说 不能随便带人  难得扯皮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1-3 13:01
以后也只能看A片了,车祸把她一下子从28岁带到了82岁
作者: 荼蘼花开    时间: 2013-11-3 15:45
{:soso_e110:}{:soso_e127:}{:soso_e143:}还真是各路人马都有
作者: 夜里听风    时间: 2013-11-3 17:25
那些爱打便车的人以后也要要自觉了
作者: 狼在天涯    时间: 2013-11-3 20:28
这是又告戒人们,好事别做?悲哀!
作者: 忧伤的河水    时间: 2013-11-3 20:39
在现在的ZG,被改革改的人的良心都连狗都不如了的。
作者: 聆听爱琴海    时间: 2013-11-3 21:54
悲哀!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3-11-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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