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荷花镇古松被盗伐运走 [打印本页]

作者: 醉在深秋    时间: 2013-11-4 12:31
标题: 荷花镇古松被盗伐运走
     昨天傍晚,在夜色的掩护下,一辆黑色小车开道联络,两辆木材车辆跟进,从荷花方向驶向远安当阳方向,在董家碑垭子处,三辆汽车停下来,商量一番,改由其中一辆木材车在前面走,打探情况,小车和拖运古松的汽车在此处停歇。(其中一辆车号为:鄂E--7E380,另外,荷花、旧县七里、凤山加油站、花林关口垭的摄像探头可以看清楚。董家碑垭子的时间为11月3日晚上6:20分)
      另外一车算了,可是这棵古松太大了,有将近1米的胸径,按车上所载件数的计算,古松也有二三十米高!远安又少了一棵啊。
      林业机关正在展开为期一个月的“绿剑”行动,希望这一剑刺中犯罪分子们的心脏,震慑那些肆意妄为的犯罪分子们。
     全县人民拭目以待!森林警察这回可要作为了,一定不会让网友们失望。
作者: 醉在深秋    时间: 2013-11-4 13:06
本帖最后由 醉在深秋 于 2013-11-4 13:08 编辑

图片为证---这是最先离开碑垭子的车,点击放大可以看清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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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_2950.JPG

作者: 醉在深秋    时间: 2013-11-4 13:09
这是三辆车扎堆,看是不是古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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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醉在深秋    时间: 2013-11-4 13:12
线索明显,拭目以待。
作者: 老百姓    时间: 2013-11-4 14:02
这个很猖狂哇。
作者: 永不言弃    时间: 2013-11-4 14:11
这样的人抓住了必须重罚
作者: 永不言弃    时间: 2013-11-4 14:11
关注中。。。
作者: 荼蘼花开    时间: 2013-11-4 14:41
  关注!!!  

      又一颗古树啊……   心疼
作者: 平常百姓家    时间: 2013-11-4 14:44
关注中……!
作者: 乐善好施    时间: 2013-11-4 15:01
关注中!
作者: 一个人的世界    时间: 2013-11-4 15:18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13-11-4 16:45 编辑

楼主此贴可是又重重的扇了我们“林业”一巴掌啊!!!

什么GP“百日整风”,什么GP“绿剑”都还不是作秀秀给他们的主子看的,都是见鬼哟。

这几巴掌铲的真好,
最近看电视剧《打狗棒》让我想了好多,要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真正到了危难时刻我想我们的政府某些官员跟电视剧里的汤玉麟汤司令也一样......

看着那辆蓝色汽车上的老古松,本来是那么的挺拔、那么的健壮,可如今却静静的躺在那里,心理多少还是觉得有些惋惜吧!

看了多期寻访古树的帖子,让我这个心理阴暗的人多少还是有些感触,通过参访者的一些文字让人深感保护古树的确是利在千秋的事儿,顶楼主作为一个普通百姓能用行动与不法行为做斗争。


作者: 都好    时间: 2013-11-4 15:31
有些人光在外面吃喝打牌
作者: 风雨人生    时间: 2013-11-4 15:33
今天在林业局里院子里看到了装的满满一车木材,不晓的是不是这一批。
作者: 梦妮    时间: 2013-11-4 15:46
楼主发这个贴就是在举报和监督,网友一个人的世界所说的个别观点,是否太扯远了。
作者: 醉在深秋    时间: 2013-11-4 16:04
一个人的世界 发表于 2013-11-4 15:18
楼主此贴可是又重重的扇了我们“林业”一巴掌啊!!!

什么GP“百日整风”,什么GP“绿剑”都还不是作 ...

不同意楼主的说法。犯罪分子反侦破能力很强。
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要靠群策群力,依靠人民群众。
作者: 一个人的世界    时间: 2013-11-4 16:17
梦妮 发表于 2013-11-4 15:46
楼主发这个贴就是在举报和监督,网友一个人的世界所说的个别观点,是否太扯远了。


梦妮梦大姐,想必你肯定是知道的小女子我这人嘴有些臭、心理上有些阴暗,一般我这种心理阴暗的人想问题跟正常人不怎么一样。

在你眼里你认为这是举报和监督,可在我眼里我认为这是行政机关、职能部门的严重失职。为什么这些砍伐古树的人这么大的胆子???是因为他们知道林业上的那些人好糊弄,几条烟、几杯猫尿就能打发掉。
从荷花下来经过好几个乡镇,距离长达好几十公里、经过好几个镇的林业管理站,古松树都要运过远安境外了,这些森林公安在干嘛??? 你却说这是别人在举报......呵呵......真是可笑!算了,我们之间有代沟,我们彼此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不跟你扯这些。

另外,至于我说的什么大局长微服私访保护古树什么的言词请大家不要对号入座,我说的是外省、外市、外县的某局长,不光远安人在保护古树,别的县里也有局长亲自带队保护古树的。


作者: 一个人的世界    时间: 2013-11-4 16:32
醉在深秋 发表于 2013-11-4 16:04
不同意楼主的说法。犯罪分子反侦破能力很强。
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要靠群策群力,依靠人民群众。


楼主,您知道那几种猫怕老鼠吗?

第一种、那些在家里娇生惯养的家猫被主子惯得没见过老鼠,会怕;
第二种、刚被遗弃的流浪猫不是很适应外面的环境,见到了老鼠也会怕;
第三种、刚生出来的小猫不管是不是家猫,没见过老鼠,不知道这是食物,也会怕;
第四种、整天与鼠相伴,得到过鼠的施舍和恩惠。

以此作为回复楼主您。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11-4 16:46
请网友注意,文明发言,不得进行人身攻击,陈述事实要有理有据。
作者: 淡淡如秋    时间: 2013-11-4 16:46
感谢网友“醉在深秋”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对于网友反映的“古树被盗伐运走”问题,目前森林公安部门正在调查,涉嫌车辆车主已被传唤。同时,呼吁广大网民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踊跃举报,举报电话:0717-3815119

作者: 凯歌    时间: 2013-11-4 16:54
楼主对情况了解的如此详细为何不向相关部门报案
作者: 一个人的世界    时间: 2013-11-4 16:57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13-11-4 17:09 编辑

晕死,又私自修改我的帖子,况且我也没指名道姓的,有必要这样子吗?{:soso_e120:}

哎~~~~~只怪小女子我小时候书读的少,都几十岁的人了卖弄几个字还有劳老师来帮忙修改,小女子在此谢过山老师咯!{:soso_e112:}

1111.jpg (17.51 KB, 下载次数: 12)

1111.jpg

作者: 独来读网    时间: 2013-11-4 17:05
确实是一棵古松,深更半夜里,前有探路的后有压阵的,可见现在材料贩子反侦察能力越来越强。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11-4 17:11
一个人的世界 发表于 2013-11-4 16:57
晕死,又私自修改我的帖子,况且我也没指名道姓的,有必要这样子吗?

哎~~~~~只怪小女子我 ...

我依版规,请谅解。
作者: 星河    时间: 2013-11-4 17:12
这个帖子发的及时,林业回复的也较快,就让我们拭目以待,持续关注此案件的后期查处情况。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3-11-4 17:40
本帖最后由 我是曹本 于 2013-11-4 17:43 编辑
淡淡如秋 发表于 2013-11-4 16:46
感谢网友“醉在深秋”对林业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对于网友反映的“古树被盗伐运走”问题,目前森林公安部门正 ...

反应及时,值得肯定。砍伐古松,一律送到黄茅岭学习几年,看值不值得。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3-11-4 18:38
大家参与可织就天罗地网
作者: 泥腿子    时间: 2013-11-4 19:26
反映问题林业部门不调查是林业部门的不作为,但是不等于有人反映问题就是林业部门不作为。管好林业不光是林业部门的事情,“醉在深秋”说的很好:犯罪分子反侦破能力很强。 与犯罪分子作斗争要靠群策群力,依靠人民群众。
作者: 晓琪琪    时间: 2013-11-4 19:32
这公路上白白滴是啥玩意儿啊?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3-11-4 20:37
一赞楼主的正义之声,二赞林业部门的及时正确答复。
作者: 离弦箭    时间: 2013-11-4 20:43
充分说明论坛寻访古树活动产生了巨大效果,群众保护古树真正行动起来了,楼主就是例子。
作者: 远安本地人    时间: 2013-11-4 20:52
凯歌 发表于 2013-11-4 16:54
楼主对情况了解的如此详细为何不向相关部门报案

是该給他们一个警告、森林公安的车子一儿辈子深更半夜在路上追木材、上次差一点把一个装木材的追到沟里去、把路过的车会吓死、别人骂他们、他们还美其名曰执行公务、我看他们完全是精神有问题、希望他们闹出豁子来、全部收家业滚蛋。
作者: 远安本地人    时间: 2013-11-4 20:52
凯歌 发表于 2013-11-4 16:54
楼主对情况了解的如此详细为何不向相关部门报案

是该給他们一个警告、森林公安的车子一儿辈子深更半夜在路上追木材、上次差一点把一个装木材的追到沟里去、把路过的车会吓死、别人骂他们、他们还美其名曰执行公务、我看他们完全是精神有问题、希望他们闹出豁子来、全部收家业滚蛋。
作者: 老菜鸟    时间: 2013-11-4 20:58
我关注,我无语
作者: 远安本地人    时间: 2013-11-4 21:10
沮水愚人 发表于 2013-11-4 20:37
一赞楼主的正义之声,二赞林业部门的及时正确答复。

我个人认为应该把远安县所有的山林、树全部收归国有、严禁砍树、把星球、盼盼、矿山、家具厂、大自然等全部关掉。把远安打造成原始森林、那样我们就可以建森林公园搞旅游来发家致富。
作者: 醉在深秋    时间: 2013-11-4 22:03
凯歌 发表于 2013-11-4 16:54
楼主对情况了解的如此详细为何不向相关部门报案

      这是一种更有力举报方法,车辆古松物证俱在,犯罪分子不敢抵赖的,同时便于所有网友指正车辆所有者,调动广大网友积极参与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也便于警方顺藤摸瓜破获此案,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再说报案电话找不到,也不便于保护举报人。
作者: 醉在深秋    时间: 2013-11-4 22:14
      远安的古树本来就不多了,看到又一棵参天大树被盗伐,被锯成8节运走,实在是心疼。这棵古树也不是十年二十年就能长到这么粗的,没有比盘古的那棵松树细,起码有上百年的历史,那可是荷花一方的保护神。
作者: 听雨    时间: 2013-11-4 22:51
呵呵,不就是广坪村的一根死松树嘛、砸到人后就砍喽、不砍还会再砸到人、置于要在论坛上搞的这么热闹嘛、你们都没事干嘛,还这么多人跟贴、真是笑死我了,好不容易来趟论坛,真是没趣。
作者: 听雨    时间: 2013-11-4 23:06
这次森林警察又要被网络绑架了、只是不要把老百姓搞狠了,老百姓不容易啊、砍个死树搞的跟要杀头一样、老百姓虽然发不了贴子、但老百姓也要生活啊,
作者: 老树新枝    时间: 2013-11-5 07:51
群众举报是好事,说明大家都很关心林业、关心古树,相信森林公安会依法办理此案,给网民一个交代。
作者: 梦妮    时间: 2013-11-5 08:20
一个人的世界 发表于 2013-11-4 16:57
晕死,又私自修改我的帖子,况且我也没指名道姓的,有必要这样子吗?

哎~~~~~只怪小女子我 ...

因为修改了跟帖的缘故,所以我在前面的跟帖也显得不伦不类了。不过,我支持山人修改跟帖的做法,不能让一些明显存在偏颇的言词混淆视听、伤及无辜。
作者: 马立光    时间: 2013-11-5 08:26
离弦箭 发表于 2013-11-4 20:43
充分说明论坛寻访古树活动产生了巨大效果,群众保护古树真正行动起来了,楼主就是例子。

确实。
作者: 马立光    时间: 2013-11-5 08:28
听雨 发表于 2013-11-4 22:51
呵呵,不就是广坪村的一根死松树嘛、砸到人后就砍喽、不砍还会再砸到人、置于要在论坛上搞的这么热闹嘛、你 ...

此跟帖目的是什么?不清楚。不管死树活树,若是古树,谁才有权力砍伐,批准了么?夜间偷运可疑,网友质疑有理。
作者: 乐善好施    时间: 2013-11-5 08:38
严惩不贷!
作者: 听雨    时间: 2013-11-5 08:53
马立光 发表于 2013-11-5 08:28
此跟帖目的是什么?不清楚。不管死树活树,若是古树,谁才有权力砍伐,批准了么?夜间偷运可疑,网友质疑 ...

小女子就是普通农民一个,不像你们发个贴、跟个贴还有什么目的,我只明白一个道理,老百姓利益无小事,有你们那闲功夫,还不如多去关心关心老百姓的疾苦,听听他们的声音。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3-11-5 08:57
听雨 发表于 2013-11-5 08:53
小女子就是普通农民一个,不像你们发个贴、跟个贴还有什么目的,我只明白一个道理,老百姓利益无小事,有 ...

不是你砍的吧?
楼主发帖就是在关心古树保护,关心百姓利益。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3-11-5 09:39
现在明目张胆的拖木材的,都是有背景有后台滴。方方面面都打点好了的。
作者: 晚秋    时间: 2013-11-5 09:51
关注中...............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3-11-5 09:59
支持楼主!
作者: 狼行千里吃肉    时间: 2013-11-5 10:27
这要多少年才能长这么大哦,可惜了,林业的领导们你们看了会不会心疼呢?
作者: 聆听爱琴海    时间: 2013-11-5 10:50
远安有没有荒地可以出租的?需要上千亩,如有和我联系!
作者: 鸣凤阿子    时间: 2013-11-5 23:07
一个人的世界 发表于 2013-11-4 15:18
楼主此贴可是又重重的扇了我们“林业”一巴掌啊!!!

什么GP“百日整风”,什么GP“绿剑”都还不是作秀 ...

大街上有人在打架,就能说明公安局没办事?没搞好治安吗???一楼说的是线索,干嘛要攻击林业环境呢!贩毒还杀头呢,还是有人干这事,所以,不要把自己当正义的化身,动不动就指责,当然,林业人需要把你们的工作搞好,根据线索查查是神马情况!
作者: 鸣凤阿子    时间: 2013-11-5 23:07
一个人的世界 发表于 2013-11-4 15:18
楼主此贴可是又重重的扇了我们“林业”一巴掌啊!!!

什么GP“百日整风”,什么GP“绿剑”都还不是作秀 ...

大街上有人在打架,就能说明公安局没办事?没搞好治安吗???一楼说的是线索,干嘛要攻击林业环境呢!贩毒还杀头呢,还是有人干这事,所以,不要把自己当正义的化身,动不动就指责,当然,林业人需要把你们的工作搞好,根据线索查查是神马情况!
作者: 烟雾弹子    时间: 2013-11-6 08:50
这棵大树经过森林公安民警现场核实,是一棵已经枯死的大树。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dministrator\桌面
作者: 远山子    时间: 2013-11-6 09:59
奸生于国
作者: 淡淡如秋    时间: 2013-11-6 11:09
经过森林公安调查,这是一棵枯死的树,以下是现场取证照片。请广大网友放心,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事件,事实一旦调查清楚,林业执法人员决不姑息,必会严惩不贷。为了建设我们的秀美山川,维护我们的美好家园,大家一起,共同努力!

MG_2596.JPG (196.16 KB, 下载次数: 3)

MG_2596.JPG

MG_2580.JPG (335.36 KB, 下载次数: 18)

MG_2580.JPG

作者: 淡淡如秋    时间: 2013-11-6 11:15
鸣凤阿子 发表于 2013-11-5 23:07
大街上有人在打架,就能说明公安局没办事?没搞好治安吗???一楼说的是线索,干嘛要攻击林业环境呢!贩 ...

感谢鸣凤阿子的理解!林业人不会让全县老百姓失望的。
作者: 敲开岩石的记忆    时间: 2013-11-6 12:41
淡淡如秋 发表于 2013-11-6 11:09
经过森林公安调查,这是一棵枯死的树,以下是现场取证照片。请广大网友放心,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事件, ...

你发的照片上的确实是一棵死树,也不知道是在哪儿现拍现发的。但楼主发的照片上的几车材料都是“死树”?????
别再这儿糊弄人了
作者: 马立光    时间: 2013-11-6 14:32
关注。

作者: 老泥鳅    时间: 2013-11-6 14:37
有问题请回答:
1、是不是那棵死树?
2、若是死树,怎么死的?
      自己得癌症死的?没有进行保护死的?砍树人为了砍掉它故意让它死的?
3、若是砍的那棵死树,砍伐是否需要经过批准,若需要,批准没有?若批准了,是否符合规定?
4、谁砍的,拉倒哪里去》拉去干什么?获利多少?
请森林公安答复一下可好!
作者: 星河    时间: 2013-11-6 15:17
持续关注此事件,希望林业部门能有一个明确的结果。
作者: 绿树成荫    时间: 2013-11-6 16:23
{:soso_e127:}
作者: 老树新枝    时间: 2013-11-6 17:32
我觉得网友质疑是一定道理,我建议请网友选几个代表,由森林公安带带现场去踏勘,到时会真相大白的。
作者: 地地道道远安人    时间: 2013-11-6 21:10
一个人的世界 发表于 2013-11-4 16:17
梦妮梦大姐,想必你肯定是知道的小女子我这人嘴有些臭、心理上有些阴暗,一般我这种心理阴暗的人想问题 ...

你评价你自己倒是很准确,我看你就是心理阴暗加嘴臭,真该好好治治!!!!全县200多万亩山林,100来人管,加上老百姓这根红线,你来试试管管看。。。。。你在睡觉的时候是谁在路上值班,对贩运木材的人进行打击?还不是这100来人哈。。。难道这100来人就该死?就该天天晚上上路去值班?贩毒的捉住了是要杀头的,不还有人是贩吗?你的怎么不去骂公安的?醒醒吧你。。。。。。。。。。。。
作者: 真金茶    时间: 2013-11-6 22:24
本帖最后由 真金茶 于 2013-11-6 22:29 编辑

      细数论坛,今年林业部门两棵古树牵动网友神经,县城北门银杏在前,我们荷花古松在后,还有晓坪的大片松林,说明访古树唤醒了广大网友的保护古树责任。
     山上的照片没有看到树兜子,缺乏可信度,似乎有不实之嫌疑。
作者: 明月千里    时间: 2013-11-6 22:44
      我本不想发言的,但实在有如鲠在喉的痛苦。
      请尽快答复61楼的问题。
      古树的保护看来问题很大,就算是死树,如果就是一句话,因为是死树,所以就可以砍掉,那所有的古树都可以先搞死再砍掉,古树的悲哀啊!!!
      如果不尽快答复,会有人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作者: 喔喔窝头    时间: 2013-11-6 22:47
老树新枝 发表于 2013-11-6 17:32
我觉得网友质疑是一定道理,我建议请网友选几个代表,由森林公安带带现场去踏勘,到时会真相大白的。

我同意这个说法
作者: 森林卫士    时间: 2013-11-7 09:34

关于远安论坛网友反映“荷花镇古松被盗伐运走”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3年11月4日,一个署名“醉在深秋”的网友在远安论坛发帖,反映两辆装运木材的车辆从荷花镇运输木材往远安当阳方向,其中一辆车上装运古松,木材可能偷运出境。远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警情后,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对该案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现已将案件事实查清,报告如下:
2013年5月,远安县荷花镇广坪村四组村民徐某君发现其管理山林“小地名:吴家湾”一株古松树因雷击后死亡,经常掉树枝,威胁行人安全,便想将该树进行砍伐。因该古树太大,徐某君不敢自行砍伐,便找到杨某军商议,二人商量后,由杨某军将树木死亡情况向远安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报告。2013年7月,远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两名工作人员杨凤(站长)、赵永华到广坪村四组对该树情况进行了现场查看,认定该树确实死亡后,工作人员告知徐某君要依法办理该树的采伐手续后才能采伐,徐某君遂将该树的采伐申请在村委会盖章证明后交到远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进行审批。2013年8月,远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通知徐某君到站领取审批手续,徐某君则委托杨某军领取,二人至今未到站领取。2013年10月30日,徐某君雇请副业工陈某某使用油锯对该树进行砍伐,并将断筒后的9件木材(木材长2米)以1800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某军,2013年11月3日下午,杨某军安排张某某驾驶其自己的蓝色农用车(车牌照:鄂E75661)到广坪村四组装运木材,晚6点钟左右,鄂E75661装运木材行驶至荷当公路五龙村路段时,碰到远安县清煦园茶叶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高某某,高某某见该车木材较好,便提出对该车木材进行收购做茶桌使用,杨某军同意后,便将该车木材以2700元的价格出售给高某某,高某某随后将该车木材带至旧县镇董家村“兴安公司”里面的沙场水池做浸泡处理。于此同时,杨某军在夷陵区雾渡河镇“马卧泥村”收购的另一车木材(鄂E7E380,车主张某)在“兴安公司”路口短暂停留后将木材拖运至杨某军的北门带锯厂。
经我局聘请林业技术人员对该树的立木蓄积进行鉴定,立木蓄积为4.4441立方米。
经我局调查,徐某君采伐该株松树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杨某军运输木材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
徐某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六款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其处以1,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的罚款。
杨某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构成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其处以1、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2、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的罚款。
目前,我局已准备将案件调查及处理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并做好下一步处理工作,严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

远安县林业局
2013年11月7日

作者: 离弦箭    时间: 2013-11-7 09:40
林业调查的还是很认真的。
作者: 路人甲哥    时间: 2013-11-7 09:52
反应真快
作者: 林中一条虫    时间: 2013-11-7 10:22
林业局调查还是蛮细致的,赞一个!!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3-11-7 10:28
保护古树,人人有责,林业部门不错。还远安青山绿水,林业部门任重道远。
作者: 雾里看林海    时间: 2013-11-7 10:40
林业部门闻警而动,不错,赞一个
作者: 梦妮    时间: 2013-11-7 11:50
雾里看林海 发表于 2013-11-7 10:40
林业部门闻警而动,不错,赞一个

我附议!
作者: 魅力家园    时间: 2013-11-7 11:54
如果片面看问题这个世界都是黑暗的!一些人太偏执!
作者: 远安本地人    时间: 2013-11-7 14:40
写清楚就可以了,但不能侵犯个人、单位隐私。最好删掉涉及的人,地点,车号
作者: 沮水一声笑    时间: 2013-11-7 20:41
茫然中
作者: 怡兰    时间: 2013-11-8 10:49
看到大家这么关心古树的成长,说明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保护古树的行动中来,为远安的发展都在出力,同时大家看待问题也应该全面,在说明古树被砍掉时气氛谴责林业执法人员的时候,应该想想如何去制止此类现象发生,避免木材被砍,远安森林覆盖率达到百分之七十多,而林业执法人员有限,不可能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制止,也需要我们这些老百姓的大力协助,及时发现及时举报,让更多的古树被保留下来,远安是我们的家园,森林是我们更好地生活的保障,为了我们生活健康,希望大家都积极加入到保护树木的行动中来,让我们保护好远安的这一方绿,让犯罪行为扼杀在摇篮中。
作者: 雪地吻痕    时间: 2013-11-8 11:02
保护古木,保护环境,保护生态是有利于千秋万代的大事!
每位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每个部门要加强法治管理。

作者: 离弦箭    时间: 2013-11-8 11:07
此事解决很好,处理得当,帖子再一次发挥出了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作用。
作者: 恋上你的唇    时间: 2013-11-8 13:48
关注中!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3-11-8 14:29
山人 发表于 2013-11-7 10:28
保护古树,人人有责,林业部门不错。还远安青山绿水,林业部门任重道远。

确实
作者: 无锡    时间: 2013-11-18 07:06
马上要过年了.老百姓还不是想搞点过年钱.....现在物价这么高....一个年起码几千块吧..靠山吃山...只要是砍的自己名下的就没有事....大的不砍小的怎么能长起来了是不 是......老百姓又不是公务员.每个月还有那么多工资拿的????、只要没有挂牌的.砍一点还请见谅啊.......在说现在一个立方也卖不到多少钱....不要在这里眼红大......除掉人工运费基本是个零.....山林也需要搜林.小树才能肯长
作者: 朗月    时间: 2014-8-31 11:56
保护古树,人人有责。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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