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至远安交警大队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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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里听风
时间:
2013-12-13 16:04
标题:
至远安交警大队的一封信
本身是一点小小的交通碰擦事故(摩托车与电动三轮车),40岁的摩托车手(直线)与60多岁的三轮车手(下坡右转)向擦,事态的严重可大可小,现场交警验了现场。60的老人到医院全面拍片检查没事最后提了一大袋药还在哎哟,后来到交警处理事,老人的儿子(60的黄河楼)去处理跟警官无比的殷勤个个都有面,处理事没听警官对事故的责任告知而是听老人儿子自己的辩论要多少钱,摩托车无语最后只有2500,玩了老人不哎哟了。现场?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制教育?警察同志弱势群体要的是公平公正,该您开口的时候你不要有病。
作者:
论坛小旋风
时间:
2013-12-13 16:06
有权质疑!
作者:
论坛小旋风
时间:
2013-12-13 16:08
当心关系把规矩都给废了。
作者:
夜里听风
时间:
2013-12-13 16:20
补充一句:本老人不是车手,车手是一女的,没事,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3-12-13 16:24
你这个事情像是双方协商的吧,不是交警处理的结果吧。
作者:
学到老
时间:
2013-12-13 17:08
据我所知交通事故是双方自己协商,交警维持秩序。交警也不会逼迫别人出钱吧。
作者:
赖都
时间:
2013-12-13 17:09
不知道真相如何,不敢妄作评论。
作者:
学到老
时间:
2013-12-13 17:10
这个你不服可以向上申诉吧!没必要在这说,不起作用。
作者:
平方米
时间:
2013-12-13 17:14
什么事都有一个商量的前提,如果达不协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最后由人民法院来判哦。不要动不动就是别人的问题,自己没问题吗?机动车不买保险是不能上路的,楼上的兄弟买了吗?凡事安全第一。
作者:
虎小子
时间:
2013-12-13 17:14
要我说如果觉得不公平,当时就应该说清楚呀。事后再说能起什么作用呢?楼主冷静,过去就过去了吧。
作者:
平方米
时间:
2013-12-13 17:18
如果是个大事故,2500估计少了点,25万可能都不够。平安就好。
作者:
夜里听风
时间:
2013-12-14 08:01
钱出了也不想要怎么样了,同志们也不知道当时的氛围,我认识了土豪,认识了权力,认识了法律,理解了人类为什么会被灭掉,知道了有人没家有家没人的因果,交警是维持秩序的,但他可以利用他的权力和证据来公平的判断,让责任共同承担,警察的形象不是更高了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3-12-14 08:14
非常同情楼主的遭遇,但是也无可奈何。现在交警划分责任主要看赔偿能力,赔偿能力大的责任大,比如轿车与摩托车,那就轿车责任大。公车与私车,那就公车责任大。年轻人与老人,年轻人责任大。
作者:
秋天
时间:
2013-12-14 19:02
哎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3-12-16 11:56
啥都别说了
作者:
远安百姓忍
时间:
2013-12-1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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