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林业执法“春雷行动”的一次感言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山哥    时间: 2014-3-31 16:59
标题: 林业执法“春雷行动”的一次感言
为了确保森林资源与生态平衡,维护市场秩序和达到永续利用方针。经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于3月23日组织一批刚正不阿,严厉打击贩卖林木的执法队伍。由林业公安局带队,在全县林区及交通要道开展一次“春雷行动”,凡是在本县境内运输木材,烧柴和景观树木,绿化苗木及外县流入我县的木材,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截此目前了解,流通秩序明显提高,违法分子闻风伤胆,经营市场得到正常运转,社会各界人士给予了高度评价,净化了远安空气,满足了公民爱林,护林的愿望,为此,借论坛一块宝地,感谢长期战斗在第一线的执法人员:你们辛苦了!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4-3-31 17:04
坚决支持,赞!
作者: 醉棋    时间: 2014-3-31 17:04
早该整治了,不然远安树树哈砍完哒!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3-31 17:20
林业有力,赞!
作者: 阳光    时间: 2014-3-31 17:20
把行动效果通报一下。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4-3-31 17:55
支持林业部门春雷行动,还远安青山绿水养生福地。
作者: 醇米酒汁儿    时间: 2014-3-31 18:36
前几年远安的林业管理极其混乱!!!有多少猫腻和不道义,当事人们清楚。山林是宪法赋予农民的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是农民的权利,希望远安县的职能部门以民生为本,为民执政!林业局是不是也可以重视一下引导农民合理科学的开发山林资源,让山里的农民用自己的资源劳动致富?
作者: 醇米酒汁儿    时间: 2014-3-31 18:41
有一些执政行为,浪费了执政成本,滋生了腐败,阻碍了市场健康成长!!!最后不得实惠的只有老百姓。
作者: 醇米酒汁儿    时间: 2014-3-31 18:50
保康茶 发表于 2014-3-31 18:43
保护好森林资源,也就是保护环境,进化空气增强人民的身体健康,延续人的寿命。

真正毁坏山林生态,采用屠山手段一扫光的,都是那些手里拿着“砍伐证”的贩子!!老百姓砍砍,自己的山林会爱护的,属于“开发性”的砍伐!
作者: 我是山哥    时间: 2014-3-31 21:04
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与理解,主管部门将再接再厉,尽职尽责,排除万难,在全体林业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好这次春雷行动,为保护环境,进化空气贡献应尽的力量.
作者: 张村长    时间: 2014-3-31 21:21
醇米酒汁儿 发表于 2014-3-31 18:50
真正毁坏山林生态,采用屠山手段一扫光的,都是那些手里拿着“砍伐证”的贩子!!老百姓砍砍,自己的山林 ...

说的很对。真正毁坏山林都是木材贩子,而农民没得到多大利益。保护山林应该首先从严厉打击违法的木材贩子入手。
支持林业部门的春雷行动!还远安青山绿水!
作者: 日古子    时间: 2014-3-31 21:46
赞一下林业部门。
作者: 重楼    时间: 2014-4-2 08:59
醇米酒汁儿 发表于 2014-3-31 18:36
前几年远安的林业管理极其混乱!!!有多少猫腻和不道义,当事人们清楚。山林是宪法赋予农民的资源,合理开 ...

很赞成楼主的林业部门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的利用森林资源,小子认为森林资源虽然有林权之分,但从大局来看,森林是属于每个人的。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正确处理森林资源利用与保护的矛盾,让森林资源可持续是林业部门认真思考的问题。从“我是山哥”发表的“春雷行动”感言来看,林业部门正在努力规范交易市场,整治流通领域。坚决支持
作者: 重楼    时间: 2014-4-2 09:09
醇米酒汁儿 发表于 2014-3-31 18:36
前几年远安的林业管理极其混乱!!!有多少猫腻和不道义,当事人们清楚。山林是宪法赋予农民的资源,合理开 ...

很赞成楼主林业部门重视引导农民合理科学的开发山林资源。小子认为,山林有林权之分,但是森林资源又是属于每个人的,每一个人都有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和义务。如何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如何正确处理利用与保护的矛盾,如何让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是林业部门,也是政府,同样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思考的问题,从“我是山哥”发表的“春雷行动”感言来看,林业部门正在规范交易市场,整治流通领域,理顺运输行为。值得赞赏
作者: 说一说    时间: 2014-4-2 09:20
动真格的,老百姓当然拥护。
作者: 老菜鸟    时间: 2014-4-2 09:27
支持林业部门的春雷行动!还远安青山绿水!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4-4-2 10:01
支持林业部门的行动  据说很严哦  石头店和夏家店的执法人员基本都是24小时值班  换人不换岗  辛苦了
作者: 老子一拐包    时间: 2014-4-2 10:27
我是曹本 发表于 2014-4-2 10:01
支持林业部门的行动  据说很严哦  石头店和夏家店的执法人员基本都是24小时值班  换人不换岗  辛苦了

   呵呵,夏家店的老鼠子刺蛮不错,树形好,价格还公道哦!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4-4-2 10:42
本帖最后由 低头的温柔 于 2014-4-6 01:35 编辑

这个据我所知是真的,春雷行动实施已近十天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作者: 我是山哥    时间: 2014-4-2 10:55
老菜鸟 发表于 2014-4-2 09:27
支持林业部门的春雷行动!还远安青山绿水!

各位对林业的关注,是我们的荣幸,不仅体现出林业在和谐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与重要地位,也增强了我们紧迫感和使命感,更加坚定了信心与决心,来打好这次春雷行动.截止3月29日不完全了解,没收无证运输木材约20立方米,绿化树木,苗木及烧柴等无证违规行为不计期数,严厉打击了违法乱纪的硝烟气势.并诚信接受监督与支持.
作者: 第九城市    时间: 2014-4-2 11:24
充分证明,职能部门只要认真作为,老百姓是会鼓掌的。
作者: 小城春秋    时间: 2014-4-4 16:32
支持林业部门春蕾行动!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4-4-5 18:04
         青山绿水,养生福地,以前不觉得,失去很后悔,这是每一个远安人的感受。
         重病需下猛药,只要努力,只要坚持,只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群策群力,保住青山绿水还是有希望的。
         支持林业部门的行动,同时也希望林业部门做好宣传,采取一切手段和措施,让全县人民都参与到这一场保护森林资源的活动中。不仅有“春雷行动”,还要有“冬天利剑”、、、、、、
作者: 战神户外    时间: 2014-4-5 20:24
支持,望坚持。
作者: 仙人山下    时间: 2014-4-5 23:09
支持林业公安局的春雷行动;不论什么时间,白天或夜晚要是能够常抓不懈就好了,
作者: 你帮我我帮你    时间: 2014-4-6 09:12
这个措施比要求县直机关捐款买樟树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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