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县长,这个有人管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就事论事    时间: 2014-4-1 14:17
标题: 县长,这个有人管吗
      湖北省远安县旧县镇红岩村四组黄土坡乱挖页岩两年,整座山被挖掉,严重破环境,至今无任何部门管理,我们不得不质疑:谁批准挖的?某部门领导是不是收受好处?到现在任凭乱挖乱采!
还有,每天二三十台车满载三十多吨,造成安石路涌堵,安石路是否承受的了这么大吨位车辆通行?也该谁来管?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4-1 15:18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能只顾私利,挑战法律底线。
作者: 嘴角边的小幸福    时间: 2014-4-1 15:43
我爱农村 发表于 2014-4-1 15:18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能只顾私利,挑战法律底线。

楼上那位说的很有道理,赞一个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4-4-1 15:55
触目惊心。
作者: 七少    时间: 2014-4-1 16:06
花林建材集团,你懂的!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4-1 16:20
七少 发表于 2014-4-1 16:06
花林建材集团,你懂的!

不是吧,据我所知是私人私自开采的吧,任何证件没有,更不用说谁批了。
作者: 七少    时间: 2014-4-1 16:26
本帖最后由 七少 于 2014-4-1 16:30 编辑
我爱农村 发表于 2014-4-1 16:20
不是吧,据我所知是私人私自开采的吧,任何证件没有,更不用说谁批了。



作者: 独来读网    时间: 2014-4-1 16:35
让地球满是疮痍,这样的行径一定要打击。
作者: 绿满远安    时间: 2014-4-1 17:35
网友“就事论事”:
   您反映的“旧县镇红岩村四组黄土坡整座山被挖掉,环境遭严重破坏”一事,涉及森林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保护、农村公路保护等多方面。对于该贴涉及的森林资源保护问题,县林业局高度重视,于4月1日下午3时组织专班赶赴现场进行了初步调查,作如下答复:
1.对于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我局将进一步核实情况。
2.情况核实后,我局将依照林业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呼吁广大市民踊跃加入森林资源监管行列,共同保护远安的生态环境。

                                                    远安县林业局
                                                    2014年4月1日

作者: 四郎-舞阳乐队    时间: 2014-4-1 18:00
政府部门反应还是蛮快的嘛
作者: 飞扬浪子    时间: 2014-4-1 19:02
我们的家园需要大家的爱护和共同监督;
对楼主,赞一个{:soso_e179:}
作者: 飞扬浪子    时间: 2014-4-1 19:07
对于林业部门的及时反应,赞一个好!{:soso_e179:}
希望其他相关部门也能够及时采取措施!
更希望各政府部门对该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能够公开化、透明化,期待中......
作者: 余香    时间: 2014-4-1 21:18
具我所知,这个矿是理了采矿许可证的,应该属于合法的矿山企业。建议至国土资源局查询,业主应该是花林水泥!举报要有水准!心情可以理解!
作者: 余香    时间: 2014-4-1 21:19
具我所知,这个矿是办理了采矿许可证的,应该属于合法的矿山企业。建议到县国土资源局查询,业主应该是花林水泥!举报要有水准!心情可以理解!出发点也应得到肯定!
作者: 余香    时间: 2014-4-1 21:29
具我所知,这块地方有二个露天矿山,一家为远安县安洋建筑石材有限公司辽叶冲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矿区号:422725744-1),另一家为宜昌花林水泥有限公司辽叶冲页岩矿(722725744-2)为合法矿山企业,由远安县国土资源局通过上级批准后,以招、拍、挂形式取得的采矿权!如果不信可以到国家国土资源网上查询。
作者: 余香    时间: 2014-4-1 21:34
建议以后报料,应核实一下,搞的林业局领导劳心费神的,也让不明真相的朋友担心!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4-1 21:56
余香 发表于 2014-4-1 21:34
建议以后报料,应核实一下,搞的林业局领导劳心费神的,也让不明真相的朋友担心!

余香网友,你能说出安洋建材,花林水泥厂的合法手续详细情况,说明你是知情人,建议你到图片上的位置看看,是不是属安洋建材和花林水泥厂的矿区?花林水泥厂和安洋建材釆矿范围你能在这上面详细说出来么?此图是私人开釆,真想相会水落实出!
作者: 山娃子的泪    时间: 2014-4-1 22:28
乡村公路,伤痕累累。一面在发展,另一面遭破坏。这就是现代式的发展!
作者: 余香    时间: 2014-4-1 22:53
前几天去旧县镇石桥坪,我曾路过这里,这二个矿山都有采矿许可证的,证的附件上有矿区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范围,采矿许可证给的是三维立体坐标,远安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应该有案可查!具体是不是在矿界内或是其它,应该进行测量以后才能确定!相信国土部门会给出大家一个满意的结果!如果是非法开采,或都是矿山越界开采,都有相应有法律法规条款处理依据。不知道这样说,你会不会满意!我不是国土资源部门的人,我是做地质和矿山设计的工作人员,我比较了解国家相关政策,也参加过宜昌市矿产资源的整体规划等工作,请相信我说的话!
作者: 沮水一声笑    时间: 2014-4-1 22:58
各执一词啊,那就要用事实说话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4-1 23:32
余香 发表于 2014-4-1 22:53
前几天去旧县镇石桥坪,我曾路过这里,这二个矿山都有采矿许可证的,证的附件上有矿区的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 ...

谢谢你的坦诚,安洋建材、花林水泥确有开釆证和相关许可证明,而且村级都有土地流转相关证明。楼主所反映的是二者矿区外的,并非你在图纸上看到的,事实如此吗?可以问一下当地老百姓。你是这方面专家,我是一个普通村民代表,,,
作者: 余香    时间: 2014-4-1 23:47
山是都有主吧?地也是有主的吧?如果没有主,那就是村集体的?你是村民代表,村里有主任、书记,你们能让别人在你们地盘上挖这么久?现在只在能上网的,文化程度都不算低,个人素质都很高,法治观点也很强了,在开始挖之前为什么没有举报?这个我觉得也是应该查清的一个原因之一。你说是不是?
作者: 余香    时间: 2014-4-1 23:48
山是有主吧?地也是有主的吧?如果没有主,那就是村集体的?你是村民代表,村里有主任、书记,你们能让别人在你们地盘上挖这么久?现在只要是能上网的,文化程度都不算低,个人素质都很高,法治观点也很强了,在开始挖之前为什么没有举报?这个我觉得也是应该查清的一个原因之一。你说是不是?
作者: 余香    时间: 2014-4-1 23:51
你好象有很多话没有说,是谁挖的,你一定知道。相信你有勇气实名举报这个人,这样也便于政府早日处理!还你们一个清山绿水!
作者: 重楼    时间: 2014-4-2 08:20
本帖最后由 重楼 于 2014-4-2 08:30 编辑

林业部门的及时反应,反映出该部门对生态环境,特别是林业工作的高度重视,能够第一时间将结果反馈给网友,值得鼓励。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公路,人人监督,人人参与,与古树、大树保护同出一辙。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4-2 09:13
余香 发表于 2014-4-1 23:47
山是都有主吧?地也是有主的吧?如果没有主,那就是村集体的?你是村民代表,村里有主任、书记,你们能让别 ...

我们老百姓只能干望到,在开挖之时,村已书面向有关部门反映(具体可以到村委会实地调查)你说为什么没有制止?村委会有执法权吗?相关部门前来制止,后来也只能灰溜溜的走了,想必是有关领导打过招呼的。


作者: 包黑炭    时间: 2014-4-2 09:39
从一楼看到25楼,获取了不少的新知识,同时也体会到以下几点:
1、公民都有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识,而且越来越强烈;
2、政府的工作要继续加强公开透明性。行动之前,要做好宣传、讲解、理解、互信工作。侵犯公民的知情权,会给工作带来麻烦,也会让劳动人民消极怠工。并且,侵犯知情权也是违背民主法治基本原则的。
3、教育要紧密联系生活实际,既要放开学习者的思想,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也要放开学习者的手脚,使学习者能够方便的了解当时当地的风土人情、地貌物产,从而建立理论依据。而这些正好是教育反面。
4、一件事物不在良性轨道匀速运行,任其疯狂到灾害连连、得不偿失的时候,人类的神经就会变得异常敏感。不和谐的言行从此越来越多,冲突随时发生,甚至走向极端。例如腐败和破坏环境。
5、人人都穷于应付……

作者: 就事论事    时间: 2014-4-2 09:58
      此采矿区位于红岩村四组廖叶冲公路入口处,二零一三年一卢姓人氏私自开采,属违法开采,后来有关部门曾来阻止,听说此老板后台硬,和县某领导有关系,任凭开挖直今。对地方环境,交通带来严重隐患!!
      林业局勇于担当,属真正森林卫士,积极做出回应,在此衷表感谢,希望调查确切,真相浮出水面,,至于国土部门,交管部门不要无动于衷,群众眼睛是雪亮的!不要把当地村民当傻瓜。

作者: 乡村使者    时间: 2014-4-2 11:56
就事论事 发表于 2014-4-2 09:58
此采矿区位于红岩村四组廖叶冲公路入口处,二零一三年一卢姓人氏私自开采,属违法开采,后来有关部门 ...

县长还是没看到啊别的部门没有任何表态么。希望林业部门调查确切,迫切公布调查经过(位置、山林所有人、调查了谁)和结果

作者: 快乐飞猪    时间: 2014-4-2 12:52
我们花林水泥是合法的进行矿山采掘的,各项费用也是按时向国家交纳。
矿山的环境治理我们也将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去完成。
请远安人民放心!

SC01304.JPG (390.48 KB, 下载次数: 2)

SC01304.JPG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4-2 13:24
快乐飞猪 发表于 2014-4-2 12:52
我们花林水泥是合法的进行矿山采掘的,各项费用也是按时向国家交纳。
矿山的环境治理我们也将会按照国家的 ...

请问辽叶冲口是你们花林水泥厂开采的么?0.0778平方公里也包含这里?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4-2 13:24
快乐飞猪 发表于 2014-4-2 12:52
我们花林水泥是合法的进行矿山采掘的,各项费用也是按时向国家交纳。
矿山的环境治理我们也将会按照国家的 ...

请问辽叶冲口是你们花林水泥厂开采的么?0.0778平方公里也包含这里?
作者: 田雨    时间: 2014-4-2 13:41
开矿投资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果没证谁会把钱往水坑里扔呀!
不过现在这个社会说不清楚,有人有远见投资准,发了财,也会有人眼红而愤愤不平!
作者: 渔人码头    时间: 2014-4-9 16:33
“就事论事”网友:
    获悉您反映的情况后,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于2014年4月3日到现场核实,您反映的“旧县镇红岩村四组黄土坡乱挖页岩,整座山被挖掉,严重破坏环境”的情况基本属实。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2013年,为扩建、硬化红岩村廖叶冲通组公路,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对原有路基及沿线进行了开挖、平降。您反映的黄土坡采挖点紧邻该公路左侧,该公路硬化完毕后,徐家棚村民鲁某通过山林买卖断断续续在此开挖取土,经核实山林所有人施某等六位村民与鲁某签订了山林买卖协议,鉴于开挖的山林砂岩中含有砖瓦用页岩成份,属国家矿产资源。县国土资源局已责令其停止开挖、撤离相关设备。下一步,我局将按程序依法查处。
    非常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国土资源相关工作予以监督。


                                                              远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4月9日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4-4-9 22:10
哈哈,有些人真是太激动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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