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问这属侵权行为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5-13 23:19
标题: 请问这属侵权行为吗
       某某公司要求员工个人扣扣,微信必须用本人真实头像和姓名,请问这合理吗?是否侵犯个人隐私权?
       如果确有需要,公司是否应配专机专号?
作者: 临风含笑    时间: 2014-5-13 23:42
这个不合理  QQ微信属于私人虚拟财产

你也可以问公司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4-5-14 07:41
工作群可以有此要求,其他场合不应该有此要求,个人观点。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4-5-14 08:16
是不是要求每个员工都有一个工作QQ,这个是属于公司专用不对外公开的啊?
作者: 远安百姓忍    时间: 2014-5-14 08:33
我认为很好,现在买火车票就实名制了,我国应该提倡实名制,只要这样才不会有人上当。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4-5-14 08:40
如果是工作用的QQ或者是微信,无可厚非的。
如果是私人的QQ或者微信,此要求不合理。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5-14 09:18
本人觉得私人的扣扣微信属个人,不应被公司公有化。特别是服务行业。。。。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4-5-14 09:31
工作群要求实名完全可以,因为是大家在一起说,现在一般的工作群、包括一部分老乡群、同学群、战友群都要求实名,便于交流和管理。这个要求不影响你的私聊权利。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5-14 10:07
海阔天空 发表于 2014-5-14 09:31
工作群要求实名完全可以,因为是大家在一起说,现在一般的工作群、包括一部分老乡群、同学群、战友群都要求 ...

个人的扣扣微信被公司要求实名了,公司内部可以有这个要求,便于交流。那个人资料对外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4-5-14 11:01
很简单撒,qq现在申请很简单,单位的事单独申请一个不就行了么!
作者: 我爱农村    时间: 2014-5-14 11:25
山人 发表于 2014-5-14 11:01
很简单撒,qq现在申请很简单,单位的事单独申请一个不就行了么!


多谢山人大哥,这个办法确实可行,微信和手机是邦定的撒。
只是不解的是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公司行为要求这个相应成本是否公司买单?
作者: 乡村使者    时间: 2014-5-14 11:37
      个人也觉得不合理,个人QQ、微信属个人私有,公司确有需要也是上班期间的事,再说工作群由群主可以备注相关人员名单,不应要求个人注册实名,工作交流固然重要,下班后也会给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带去骚扰的烦恼。
作者: 晋哥哥    时间: 2014-5-14 12:03
可以另外申请工作专用的QQ,用实名啊

作者: 嘴角边的小幸福    时间: 2014-5-14 12:04
什么公司啊还有这样不合理的要求Q和微信如果公司要求建个群就行了啥 还搞什么实名制有嘛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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