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交警大队“三严”措施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远安大队    时间: 2014-6-10 17:15
标题: 交警大队“三严”措施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县局统一要求,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大力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
一是严禁公车私用。禁止用公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休闲娱乐、接送子女上学、个人迎来送往、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私人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车为家属、子女、亲友提供便利;禁止将本单位车辆出借他人使用;禁止公车非公务活动而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如商场、饭店、茶馆、酒吧、歌舞厅以及旅游景区等。
二是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停驶的规定。除特殊公务需要,节假日必须落实公车回场停放制度,将公车停放在规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更不准将公车停放在家中。
三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和公示的规定。认真登记用车人员、时间、事由、地点等信息,从源头上杜绝违规使用公车情况的发生。

作者: 冷眼望月    时间: 2014-6-10 17:17
理应如此,赞。
作者: 老子一拐包    时间: 2014-6-10 17:54
    交警大队管公务用车貌似不妥吧,公务用车违章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才可以管,别人没有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你怎么管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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