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远安论坛》以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会员作品的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12:46
标题: 关于《远安论坛》以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会员作品的疑问
本帖最后由 叶月幽瞳 于 2014-7-11 13:18 编辑

我受好友邀请于今年七月初在《远安论坛》注册,成为一名会员。因本人爱好随拍,就把相关作品图片及相关文字发表在论坛的【摄影版块】上,以供与广大网友交流和论坛宣传使用。


本人于7月3日与6日分别在本县拍摄了主题为【轻触沧桑】的古城墙与城门的照片数张,并于7月6日悉心挑选后,发表于《远安论坛》之【摄影版块】。7月11日早上突然在《美丽远安》公众微信之《一座城是一本书,让我们走近古镇鸣凤,去看那一段不朽的历史沧桑》一文中见到未经本人授权及允许的情况下,就使用了本人【轻触沧桑】中的6张照片!本人顿生疑惑:前日不久,论坛刚刚发了主题帖讨论了《著作权》版权事宜,怎么现在又会发生类似事件?另外,不知道论坛方面有什么保护会员作品相关的条文,如以后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怎么办?


本人在此严正声明:本人在《远安论坛》发表的所有图片及文字,由论坛作为宣传使用外,严禁其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在未经本人授权及允许的情况下抄袭、转载、摘编、修改本人作品内容,或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用于商业目的或发行,或稍作修改后在其他网站上使用,上述行为均将构成对本人及对《远安论坛》版权之侵犯,本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网友:叶月幽瞳
                                                                                                                                                        二O一四年七月十一 日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12:47
本帖最后由 叶月幽瞳 于 2014-7-11 12:49 编辑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4-7-11 12:59
楼主反映之事,是该提出来。我们一方面要保证对作者有足够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希望能为合理合法的宣传远安做该做的贡献。近期我们想邀约部分作者讨论一下,不知楼主是否愿意参加?
作者: 雪地吻痕    时间: 2014-7-11 13:03
本帖最后由 雪地吻痕 于 2014-7-11 13:20 编辑

值得关注,值得维护!刚才在微信上看到了,本来宣传本土是好事,但不能如此作为!
《著作权法》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六,第四十七等条款界定的相当清楚!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4-7-11 13:18
我微信里也有楼主发的这个帖子,确实是楼主的照片,上面有远安论坛的水印。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13:31
深山百合 发表于 2014-7-11 13:18
我微信里也有楼主发的这个帖子,确实是楼主的照片,上面有远安论坛的水印。

前两天朋友发微信,也是美丽远安的。里面就你百合你发的照片,我以为就是你自己写的文章配的图,没有在意。名字叫生如夏花之绚烂,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沮河边上的那些花儿。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13:36
雪地吻痕 发表于 2014-7-11 13:03
值得关注,值得维护!刚才在微信上看到了,本来宣传本土是好事,但不能如此作为!
《著作权法》里第二十二 ...

谢谢雪地吻痕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13:40
山人 发表于 2014-7-11 12:59
楼主反映之事,是该提出来。我们一方面要保证对作者有足够的尊重,另一方面也希望能为合理合法的宣传远安做 ...

多谢总版主关注!其实,我这只是一个个案而已,在此提出来是为了让大家在合法合理合情况下,尊重原创成果,树立维权意识!这也是论坛发展中必须考虑的范畴...浅见拙思,请多包涵!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4-7-11 13:43
叶月幽瞳 发表于 2014-7-11 13:31
前两天朋友发微信,也是美丽远安的。里面就你百合你发的照片,我以为就是你自己写的文章配的图,没有在意 ...

是的,我正好关注了美丽远安,那天我一上微信,就看到里面的图片都是我的,只有最后三张不是我拍的。{:soso_e101:}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4-7-11 16:21
深山百合 发表于 2014-7-11 13:43
是的,我正好关注了美丽远安,那天我一上微信,就看到里面的图片都是我的,只有最后三张不是我拍的。{:so ...

这个我可以证明,百合拍片的时候我在场。
作者: 清清一笑    时间: 2014-7-11 17:03
这是个什么情况?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18:00
清清一笑 发表于 2014-7-11 17:03
这是个什么情况?

微信上关注的《美丽远安》,公众微信之《一座城是一本书,让我们走近古镇鸣凤,去看那一段不朽的历史沧桑》一文中,我的六张图被他们用了,还有深山百合拍的,没有和我们谁说过,直接是拿来主义~
作者: 沮水一声笑    时间: 2014-7-11 18:39
牢骚太盛防肠断 风物长宜放眼量
  提醒:转载请注明出处,同时应该征得作者同意。不然诉诸法律,大家都不愉快
作者: 美丽远安微信号    时间: 2014-7-11 18:41
本帖最后由 美丽远安微信号 于 2014-7-11 18:42 编辑

“叶月幽瞳”网友:

       您好!我们是“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的小编,您于今天下午在《远安论坛》发布的帖文“关于《远安论坛》以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会员作品的疑问”我们已获悉。首先,感谢您对“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的关注,感谢您对远安旅游事业的支持。

       “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今年3月注册认证,是以推介远安旅游资源、展现全域景区化建设动态为主的公益性平台。公众号自注册以来,受到县内外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在推介宣传远安旅游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在图文编辑过程中,我们一直充分尊重原创作者的劳动成果,但由于我们工作的疏忽和部分作者在发布图文的时候多采用网名昵称,我们难以一一与其取得联系,致使部分图文未能注明出处和作者信息。同时,由于一些图片包括您所拍摄的图片确实是宣传远安旅游不可多得的美图,出于爱美之心和宣传远安的初衷,我们在未经您许可的情况下便通过“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予以转发。对此,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

       “叶月幽瞳”网友,您的帖文对完善和促进我们的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提醒。当前,我们正在起草《“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图文稿酬发放办法》。待该《办法》正式实施后,我们将在《远安论坛》等网络平台向广大网友公布,并对采用的图文给予适当的稿酬。敬请广大网友踊跃投稿,我们的投稿邮箱是meiliyuanan@126.com.广大网友在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

       美丽远安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她的美需要我们共同去发现、去推广、去维护!恳请您一如既往地支持远安的旅游事业,一如既往的关注“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我们坚信,有大家的支持、帮助和参与,美丽远安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4-7-11 18:44
使用作者作品的一定要与作者联系,并获得作者同意,这个要养成习惯,否则就是对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属于侵权。
作者: 红枫叶    时间: 2014-7-11 18:48
小妹妹发图前打上自已的签名水印就OK了,留上网名,留上QQ, 呵呵
让别人宣传自己也不错哟。
作者: 雾里花开    时间: 2014-7-11 19:27
“美丽远安微信号”能真么快回复楼主质疑,勇于承认错误,并表达歉意,赞一个!希望能及时与楼主沟通,将此事解决好!
作者: 雪地吻痕    时间: 2014-7-11 20:02
美丽远安微信号 发表于 2014-7-11 18:41
“叶月幽瞳”网友:

       您好!我们是“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的小编,您于今天下午在《远安论坛》发布 ...

          这才是官方应有的好态度,力挺!
    我想【幽瞳】目的是在于版权提醒,至于其它相关事宜,应该尽早出台《办法》加强规范管理,如此以来,相信会发挥更多网友的积极性参与《美丽远安》的旅游宣传与建设中来!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20:22
美丽远安微信号 发表于 2014-7-11 18:41
“叶月幽瞳”网友:

       您好!我们是“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的小编,您于今天下午在《远安论坛》发布 ...

“美丽远安微信号”:
        您好!
        如雪地吻痕说的“  这才是官方应有的好态度,力挺!’”我接受你们如此给力的道歉。我拍摄的照片能为你们的文章添彩,是我的荣幸。我会继续关注“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你们这么正面的态度,相信美丽远安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20:23
雾里花开 发表于 2014-7-11 19:27
“美丽远安微信号”能真么快回复楼主质疑,勇于承认错误,并表达歉意,赞一个!希望能及时与楼主沟通,将此 ...

谢谢大家多多支持!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20:25
红枫叶 发表于 2014-7-11 18:48
小妹妹发图前打上自已的签名水印就OK了,留上网名,留上QQ, 呵呵
让别人宣传自己也不错哟。

谢谢!一个好的环境很重要,又何必画蛇添足。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20:30
沮水愚人 发表于 2014-7-11 18:44
使用作者作品的一定要与作者联系,并获得作者同意,这个要养成习惯,否则就是对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属于侵权 ...

是的,都是自己的劳动成果,相互尊重很重要。美丽远安能这样正面及时出来道歉,我相信态度决定一切。
作者: 第九城市    时间: 2014-7-11 20:31
沟通很重要。回复真的不错,这是好态度。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20:32
沮水一声笑 发表于 2014-7-11 18:39
牢骚太盛防肠断 风物长宜放眼量
  提醒:转载请注明出处,同时应该征得作者同意。不然诉诸法律,大家都不 ...

只是希望有一个好的环境,都是宣传远安~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20:48
第九城市 发表于 2014-7-11 20:31
沟通很重要。回复真的不错,这是好态度。

是的,态度决定一切,很给力!为美丽远安赞一个!{:soso_e179:}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4-7-11 22:13
      个人认为,凡是政府和部门宣传推介美丽远安的图片我们都要支持和奉献,但要注明摄影作者,如果能联系到作者更好。宣传美丽远安,我们一起努力。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23:02
谢谢!总版主~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4-7-11 23:23
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共同打造美丽远安。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1 23:25
山人 发表于 2014-7-11 23:23
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共同打造美丽远安。

谢谢!总版主~
作者: 低头的温柔    时间: 2014-7-12 08:52
美丽远安微信号 发表于 2014-7-11 18:41
“叶月幽瞳”网友:

       您好!我们是“美丽远安”微信公众号的小编,您于今天下午在《远安论坛》发布 ...

态度诚恳,与原创作者是一种无形的欣慰。
作者: 闲云孤鹤    时间: 2014-7-12 09:10
理解楼主当时的心情,好在得到了侵权方诚恳的道歉和解释,在此赞一个。宣传美丽远安,大家一起努力!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2 13:02
低头的温柔 发表于 2014-7-12 08:52
态度诚恳,与原创作者是一种无形的欣慰。

谢谢总版主的理解和支持。也感谢美丽远安的态度。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2 13:05
闲云孤鹤 发表于 2014-7-12 09:10
理解楼主当时的心情,好在得到了侵权方诚恳的道歉和解释,在此赞一个。宣传美丽远安,大家一起努力!

谢谢总版主的理解和支持,美丽远安会越办越好的!
作者: 写意自然    时间: 2014-7-12 16:58
楼主维权意识很强,可赞;有关方面回应及时,态度诚恳,可喜。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尔等欣慰。{:soso_e179:}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2 18:02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美丽远安很给力!
作者: 榕树下邂逅    时间: 2014-7-12 19:45
美丽远安也用了我的几张照片。。直接在远安论坛转载的。。也没征得我的同意。。气氛。。。
作者: 叶月幽瞳    时间: 2014-7-12 21:08
榕树下邂逅 发表于 2014-7-12 19:45
美丽远安也用了我的几张照片。。直接在远安论坛转载的。。也没征得我的同意。。气氛。。。

恩恩,问题都解决了!希望以后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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