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弱弱的问下,农村的可以申请安置房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黄骨头    时间: 2014-7-13 22:17
标题: 弱弱的问下,农村的可以申请安置房吗?
弱弱的问下,农村可以申请安置房吗?
我有一个大哥,老房子年久失修,又无力盖新房
又无钱取媳妇,今年42岁了,现在无处住,住在亲戚家暂时安身,我看着就急,换做是你应该心情和我一样。
像这种情况能申请吗?查遍了百度远安关于安置房申请这个过程和政策,
找不到只言片语,
在洋坪论坛有个申请安置房的的板块,我看见也有农村的申请到了的
但我帮哥申请了填写了留言,无人回应,无语,原来是个摆设。
有懂这行的朋友吗,或者有朋友的朋友在房管所的,帮忙给个说法,
行我们继续申请
不行就死了这条心,谢谢沮河两岸人




作者: 英雄年    时间: 2014-7-14 10:23
没看明白。你是要申请安置房?还是廉租房?还是公租房?前者是针对拆迁户的,后者到房管局咨询,看你是否够条件
作者: 黄骨头    时间: 2014-7-16 08:51
英雄年 发表于 2014-7-14 10:23
没看明白。你是要申请安置房?还是廉租房?还是公租房?前者是针对拆迁户的,后者到房管局咨询,看你是否够 ...

谢谢你的回答,应该是廉租房,是我不懂,说法错了
作者: 印儿    时间: 2014-7-16 09:53
低保户才能申请廉租房,没房子住的可以申请公租房。具体的情况建议你到村里去咨询。
作者: 房宝宝    时间: 2014-9-2 15:58
远安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要以下条件:按照《远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我县城镇居民户口(非农业户口)且在远安县内长期居住;
2、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享受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3、无自有产权住房。
满足条件的城镇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报。
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居民户口(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县居住;
2、家庭人居可支配收入低于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3、被认定为无房家庭或住房困难家庭。
满足条件的城镇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报。
   看了看,你说的,你表哥应该是农业户口吧,农业户口都有宅基地,不能申请廉租房或公租房。不过还有一种办法,可以按进城务工人员(农业户口)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就业地城镇居住证;
2、已与申请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在申请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
3、个人年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工资收入标准(2013年度城区人均工资收入标准为为1650元/人/月);
4、申请家庭在申请地城镇无住房。
满足条件的人员可到所在企业申报,审核通过之后由房管局定期分批配租。
你要看看能在那里申报,城镇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报或上班的所在企业。

作者: 凉之静    时间: 2014-9-2 17:33
什么比管理办法啊,就是看你有没得关系,没关系免谈,哪儿凉快去哪儿
作者: 心之所向    时间: 2014-9-15 11:02
申请貌似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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