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餐厅排油烟被罚5万不服 告环保局败诉 [打印本页]

作者: 石垭山人    时间: 2014-7-24 20:24
标题: 餐厅排油烟被罚5万不服 告环保局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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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排油烟被罚5万不服 告环保局败诉

刘洋

2014年07月24日08:28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商城[url=]分享[/url]推荐            字号
原标题:餐厅排油烟被罚 告环保局败诉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见习记者张婷)未进行数据监测就认为油烟排放不达标,通州一餐厅将区环保局告上法庭,请求撤销5万元罚款处罚。此案昨日开庭时,通州区环保局局长出庭应诉,称该餐厅在橙色预警下不启动油烟净化器,依据相关意见可重罚。经审理,通州法院当庭驳回餐馆起诉。
  油烟直排被罚款5万不服
  今年2月22日,通州区环保局在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金紫银(北京)餐饮有限公司通州分店内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但油烟净化处理器未正常运行,油烟直排,污染大气环境。4月4日,环保局向该餐厅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处罚决定,并于5月30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人民币5万元。
  餐厅方认为,环保局检查手段不符合规定,且处罚过重而提起行政诉讼。
  餐厅方称,环保局在执法及处罚过程中未提供超标数据,仅凭肉眼判处“情节严重”。而且在原告积极配合整改后环保局不予认可,并且未给予限期整改机会,属执法不当。在此基础上判处罚款5万元不成立,请求法庭撤销罚款行政处罚。
  局长应诉称处罚合法合规
  昨天上午,通州环保局局长裴志刚、副局长徐晓云,身着制服出庭应诉。
  环保局方表示,今年2月20日中午,北京市启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通州环保局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间,发现原告在营业中不使用油烟净化器,已经构成违规,不适用测量及限期整改规定,可直接进行罚款处罚,执法人员当场做了检查笔录并拍摄了照片。
  对于是否应给予限期整改机会,以及罚款是否过重的质疑,环保局方指出,当时全市已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该餐厅作为本地区较大型餐饮企业,违法行为影响恶劣。根据市环保局的指导性意见,进行高限金额处罚是合理的。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相关规定,餐饮单位未经任何油烟净化设施净化的油烟排放为无组织排放,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被告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作者: 石垭山人    时间: 2014-7-24 20:34
本帖最后由 石垭山人 于 2014-7-24 20:35 编辑

开餐馆油烟乱排污染环境影响他人,这种情况我县好像没人管,这篇报道对困扰本人多年的问题提供了参考。
也转来大家看看。
作者: 毓亮    时间: 2014-7-25 08:19
要成规模菜好管理哦
作者: 毓亮    时间: 2014-7-25 08:19
上面也写了大型餐馆,远安到处是小作坊
作者: 毓亮    时间: 2014-7-25 08:26
前提
对于是否应给予限期整改机会,以及罚款是否过重的质疑,环保局方指出,当时全市已启动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该餐厅作为本地区较大型餐饮企业,违法行为影响恶劣。根据市环保局的指导性意见,进行高限金额处罚是合理的。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4-7-25 14:36
在橙色预警下不启动油烟净化器,看来是有理有据。
作者: 毓亮    时间: 2014-7-25 15:40
深山百合 发表于 2014-7-25 14:36
在橙色预警下不启动油烟净化器,看来是有理有据。

版主说的很对噢,这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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