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交通文明岗——存在形式主义 [打印本页]

作者: 感官世界    时间: 2014-8-15 18:02
标题: 交通文明岗——存在形式主义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14-8-18 08:47 编辑

最近上下班时间发现街上多了不少戴红帽、穿红马甲的交通志愿者,一问便知是“三城”创联各个单位派出的机关干部在街上站岗说是维持交通秩序。请问:这些志愿者有执法权吗?把他们弄到街上站岗完全是搞形式主义。交警搞的事要他们来搞,他们说了也没有人听,动不动还被骂,这样做真能维护交通秩序吗?如果是真心想搞好交通秩序,就应多增派交警或是协警,在各个重点路口站岗执勤,指挥和维护交通。现在这样搞些子志愿者在这儿值勤,纯属是搞形式主义。要我是上级检查考核组的人员,看到这种情形,我首先就叫给个不合格。
    当下,正在搞“四风”建设,这样的形式主义要不得,害死人!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4-8-15 19:17
      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是真的,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根据我做志愿者的经历看,多数市民是遵守规则的,对志愿者也是尊重的,也确实有部分人素质有些问题,这个要慢慢来。志愿者手里如果拿着相机,劝导作用会好多了。
作者: 凤山人    时间: 2014-8-15 21:35
确实是搞形式主义,一点效果都没得。反倒让老百姓反感!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4-8-15 23:10
建议楼主穿上红马甲当一天志愿者体验一下,然后谈体会提建议。
作者: 永不言弃    时间: 2014-8-16 00:33
对于那些不按交通规则来的就要狠狠的罚,上次看到的广东的某地方交警抓到那些晚上开大灯的司机,就是罚他们对着自己汽车开着的大灯看5分钟,让他们体会哈尔那种失明的感觉,看看远安街上好多司机像自个儿开个车蛮不得了滴,刹起个大灯,你给他提示了,依然不变换近灯,真不知道本本儿是怎么考来的
作者: 榕树下邂逅    时间: 2014-8-16 08:25
志愿者  只是起到一个督导的作用。。。

关键靠自觉。、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4-8-16 09:04
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劝导与提醒,促广大市民遵守各项规定,不是执法者。
作者: 不屑一顾    时间: 2014-8-16 21:12
请楼主参加搞一天自愿者,我保证他再也不会瞎说八道了。作为一名发帖子的人,切莫拍脑壳随便发表不负责任的意见,你说说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我看光凭几个交警想管好那有的挨骂的分了。
作者: 日哒吓    时间: 2014-8-17 10:56
赞成楼主观点-的确是搞形式主义!没多大效果,典型的形式主义!
作者: 雨淋湿了头发    时间: 2014-8-17 12:13
个人觉得虽然是有些形式主义,但可以多多少少收到二点效果:一是对开车和行走的人起到上路要遵守交通规则的警示作用。二是让志愿服务者体验到交警工作的辛苦和不易,做一个文明交通者的模范者和先行者。

其实文明交通是对法律的遵守,他人的尊重,更是对自己安全的最大保障。
作者: 归巢的倦鸟    时间: 2014-8-17 17:27
志愿者参加公益活动,出发点绝对是好的,可是远安的志愿者跟我们在深圳等地看到的完全是两码事,志愿者配备的道具(如口哨/小红旗)和执行的力度和效果明显不足,很多时候在人多的地方看到的志愿者还时不时的在提醒过路群众,而在一些人少的红绿灯路口看到的志愿者就是在混时间,凑任务好交差,对于横穿马路的人和车视而不见,甚至是故意扭过头装作没看见,本人就看到过几次。所以让人难免会觉得都是走过场、搞形式啊。
作者: 鸣凤山的山    时间: 2014-8-18 06:58
典型的形式主义!抵制!强烈反对!
作者: 天边的一棵树    时间: 2014-8-18 08:31
一边反形式主人,一边搞形式主义!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4-8-18 08:49
志愿者绝对不能等同交警,但肯定还是存在积极意义的,所以也不能全盘否定。
作者: 和谐世界    时间: 2014-8-18 08:51
志愿者主要任务就是文明劝导,不是执法,没有形式怎么会有内容。说是形式主义者你来当一天志愿者就知道了。
作者: 风雨人生    时间: 2014-8-18 09:28
在岗位上不正确的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那才是真正的形式主义。
作者: 远福    时间: 2014-8-18 10:21
本帖最后由 远福 于 2014-8-18 10:32 编辑

各位网友: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展示远安人民的良好形象,根据“三城联创”工作要求,8月上旬,三创办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在城区开展新一轮志愿者文明劝导服务行动。
  全体党员、公职人员都是“三城联创”的志愿服务人员。志愿服务人员(志愿者)不是执法人员,没有执法权。志愿者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乱过马路,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乱丢乱扔,乱贴乱画等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劝阻)、疏导、引导、规范,不断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和城市意识。志愿服务也苦也累,细心、耐心的劝导往往得不到极少数市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个别志愿者也确实存在不履行职责现象。在此,号召相关单位一如既往的开展志愿者文明劝导服务。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停车,共同创造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三城联创”,人人有责!志愿服务活动决不是搞形式主义,提高市民素质是我们的共同职责,也不允许搞形式主义。欢迎广大网友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对不履行职责的志愿服务人员曝光。



                              三创办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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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图片20140818100835.jpg

作者: 我不扯淡    时间: 2014-8-18 10:33
多少有作用,我认为。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4-8-18 11:06
效果还是有的,只是不太明显。关键是要提高全民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
作者: 山里红豆    时间: 2014-8-18 11:24
市民文明素质要从娃娃抓起,习惯要从小养成。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就等于重视自己生命。
作者: 传播正能量    时间: 2014-8-18 11:42
不能因为志愿服务会挨骂就不搞了;更不能因为个别志愿者不履行职责就说这项活动是在搞形式主义。
作者: 传播正能量    时间: 2014-8-18 11:54
这个楼主可能是三种人:怕志愿者劝阻的人;不愿意当志愿者的人;反对形式主义者。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4-8-19 08:02
永不言弃 发表于 2014-8-16 00:33
对于那些不按交通规则来的就要狠狠的罚,上次看到的广东的某地方交警抓到那些晚上开大灯的司机,就是罚他们 ...

楼主说的我深有体会,更有甚者改装灯光。遇见对方车辆变光了。就是不变。说到底是驾驶员职业道德的问题。
作者: 听风者不听风    时间: 2014-8-19 09:43
不是形式主义是什么儿啥??有的单位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职工,聘请的人,像邮政局门口、招商局门口等就是。
作者: 畅通客运    时间: 2014-8-19 09:45
文明劝导志愿者对三城联创还是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滴!有可能有个别人不作为,但不能全盘否决撒。
作者: 听风者不听风    时间: 2014-8-19 10:11
干脆像汪家路边一样摆几个交警石像得了!
作者: 听风者不听风    时间: 2014-8-19 10:11
干脆像汪家路边一样摆几个交警石像得了!
作者: 仰望你的眼睛    时间: 2014-8-20 16:21
光是志愿者去站,不见领导干部去站,现在有些市领导出行自己拎包,自己开车门,自己打伞,自律做的好,相信把迎检工作的热情去做实事肯定能做好,督导是交交警协警的工作,临时组织人员算怎么回事。
作者: 日哒吓    时间: 2014-8-21 09:38
文明创建,人人参与。要是以后我们远安创建全国法制建设什么先进县,是不是要小红帽们也协助警察一起去破案、抓坏人?搞的这些小红帽们像无事干一样,其实他们也有他们份内的事和工作职责,只要他们将自己的做好也就是在为民办事,为远安做贡献。
作者: 王子逍遥    时间: 2014-8-22 10:52
哎、、、见怪不怪,习惯就好。现在开始搞遮羞墙。来点实在的就不行吗
作者: 外地和尚    时间: 2014-8-22 16:51
我在站岗时,老觉得领导不该给大家派这种麻烦事情。
但是,事后回头看,我觉得这样的安排发挥的作用蛮大,除了有现实的管理效果,更重要的对社会公众的文明意识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4-8-22 17:33
拿起手中的像机,拍摄那些不文明的行为,给予日光曝光。
作者: 点点小妖    时间: 2014-8-22 18:01
话说在乡镇工作的基层工作人员上周接到通知要求全体住乡镇,敢问是否存在“形式主义”?据了解,很多基层工作者本身就克服多诸多困难,有的家里有没断奶的孩子,有的是新婚夫妇,更有的上有老下有小,因为这个所谓的“乡镇干部要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放弃了家庭责任,担起了社会责任,请问真正的意义何在?本人愚见:像这样劳师动众的大部队驻扎乡镇可否想过这些工作人员的家里也需要照顾?而因为要求他们住在乡镇就真的能拉近群众距离吗?(草民愚见,不喜勿喷)
作者: 星空物语    时间: 2014-8-27 15:21
传递正能量的形象还是需要有的,但过于形式主义的东西就必须剔除,改进,为迎合上级来检查而征集公职工作人员来搞志愿服务就过于勉强了.要不得,志愿服务人员(义工)必须要自愿申请加入义工队伍,这里面的人都是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人,只要品行端正,热心公益的人都应欢迎,义工不光是特别时期维护城市交通形象.还在于对接需要延伸到各个角落,帮忙有需要帮忙的弱势人群
而正常的交通秩序应交警来负责,协警只是辅助维护纠正不良的行人行车安全保障交通畅通职责
作者: 小君    时间: 2014-9-5 16:46
本身就是为形式而生的,单位包片光站岗不劝导,可以说非常失败,县领导要自省。建议整改方案:统一请退休的敢正义直言的老同志上街,讲文明倡导执行到位。给与一定薪酬。
作者: 梅琳    时间: 2014-9-24 16:50
遵守交通人人有责,关键是要靠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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