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住一间房,承担一套房的房租?这合理吗?请房管局回答! [打印本页]

作者: 知道不知道    时间: 2014-8-21 13:54
标题: 住一间房,承担一套房的房租?这合理吗?请房管局回答!
民政园小区是廉租房,按照分配我住了两室一厅房子中的一间,另外一个卧室一直锁着在不让使用,且不说房租涨价的话,让我住一间房,但是承担一套房子的价格,大家觉得合理吗?要是经济宽裕也不会住廉租房了,物业公司赚黑心钱啊,房管部门也是充耳不闻???
作者: 游子欲归    时间: 2014-8-21 15:17

作者: 沮水源    时间: 2014-8-21 15:21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解决。
那地方是不是属于民政局管?
作者: 王子逍遥    时间: 2014-8-21 15:44
**真他妈会出洋相
作者: 卖女孩的小火柴    时间: 2014-8-21 16:46
谁让你去住,住了又发牢骚,不给你住还是牢骚,你天王老子啊!
作者: 沮水一声笑    时间: 2014-8-21 23:18
且等真相,这世界,有点乱了
作者: 远安病夫    时间: 2014-8-21 23:57
不知道情况,不发表观点。
作者: 知道不知道    时间: 2014-8-22 08:11
卖女孩的小火柴 发表于 2014-8-21 16:46
谁让你去住,住了又发牢骚,不给你住还是牢骚,你天王老子啊!

尼玛是谁啊!物业公司的?还是房管的?正常反映问题还遭骂,谁给你的权力!这世界真TM乱套了!!
作者: 房宝宝    时间: 2014-8-22 08:21
尊敬的网友:
    您好!远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自2014年1月1日起按照《远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远政发〔2014〕12号)相关规定执行,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暂定为鸣凤城区每月每平方米1.00元,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暂定为鸣凤城区每月每平方米3.00元。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一年一调整,每年由县房管局提出调整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保障性住房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全额上缴到县财政。《远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施行之后,我局按照规定调整了租金标准,但是应该不存在您说的“物业公司赚黑心钱”的问题。
您反映的“住一间房子,但是承担一套房子的价格”的问题,我们希望您能尽快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我局将根据您反映的实际情况尽快核实解决。
联系电话  18771772086

远安县房产管理局
2014年8月22日
作者: 老菜鸟    时间: 2014-8-22 10:53
我想住,不知道怎么办手续,哪位大虾知道一下?

作者: 冰雪飘飞    时间: 2014-8-22 12:03
我想说我也是这种情况,不过考虑到多交的钱不多,也就算了,不惹麻烦了~
作者: 龙神浪子    时间: 2014-8-22 13:13
小心人家一间也不让你住了
作者: 彼岸花开花落    时间: 2014-8-22 13:17
实在是买不起房子,我也想申请住廉租房,可是不晓得怎么申请,可以指导一下吗
作者: 凉之静    时间: 2014-8-31 18:06
彼岸花开花落 发表于 2014-8-22 13:17
实在是买不起房子,我也想申请住廉租房,可是不晓得怎么申请,可以指导一下吗

看你又没得关系咯,关系好什么一套啊三套都有,没关系的话免谈
作者: 凉之静    时间: 2014-8-31 18:12
凉之静 发表于 2014-8-31 18:06
看你又没得关系咯,关系好什么一套啊三套都有,没关系的话免谈

你也不去打听打听那廉租房都是谁的,那都是有关系的搞来了又租出去赚钱钱的,听他妈房管局胡扯还什么管理办法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