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鲟鱼老板在行动了!峡口水库开闸泄洪 养殖户一夜损失29万尾鲟鱼 [打印本页]

作者: 日古子    时间: 2014-9-25 08:25
标题: 鲟鱼老板在行动了!峡口水库开闸泄洪 养殖户一夜损失29万尾鲟鱼
本帖最后由 日古子 于 2014-9-25 08:27 编辑

沮河满河鲟鱼的事情,老板在行动了!

2014年09月24日
来源:荆楚网-楚天快报        
作者:刘小强
9月2日凌晨,南漳峡口电业公司开闸泄洪,下游的沮河水位猛涨。很快,修建在沮河边的一鲟鱼养殖基地,淹没在滔滔河水中。鲟鱼冲破保护网,随水流走。
这场水,让王荣从百万富翁变成了“百万负翁”。王荣说,29万条鲟鱼全没了,他准备状告峡口电业公司。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电站泄洪
满池鲟鱼一夜之间全没了
王荣是荆州商人。2012年,他来到南漳,投入数百万元,在巡检镇雁落村,修建了一鲟鱼养殖基地。该基地位于沮河岸边村公路下方1.5米。基地的鲟鱼销往全国各地,年利润超过百万。
昨日上午,他领着记者来到养殖基地,该基地已成了一片废墟,养鱼池里空无一物。
回忆起9月2日凌晨的那一幕,王荣心如刀绞。
9月2日凌晨,上游的峡口电站泄洪。凌晨4时10分,正在基地休息的王荣被哗哗水声惊醒。他看见沮河的水已漫过防洪墙,流进了基地,不停地往上涨。他吓得急忙驾车,逃到公路上。凌晨4时30分,透着暗光,王荣看见基地内一片汪洋,近两米高的房子淹没在水中。“鱼,我的鱼……”王荣念叨着,内心冰凉。当日上午10时许,房顶露出了头,水渐渐退去;下午6时许,水全部退去。可基地已成了一片废墟,养鱼池里的鱼全都跑完了。
养殖户
水冲走了鱼要状告电站索赔
王荣说,基地里有29万条鲟鱼,150斤的大鲟鱼有600多条,它们都是种鱼,现在一条也没了,损失数百万元。全部家底都被这场水毁了,还欠了一屁股债。
这几天,王荣正在准备相关材料,打算起诉南漳峡口电业公司。
王荣说,状告峡口公司原因有二个。其一:是电站泄洪才导致了他的损失,他要索赔;其二,电站泄洪没有及时通知给他。
峡口电业公司
并无过错积极配合走法律途径
对此,南漳峡口电业公司安全部主任郑斌介绍,他们泄洪是按规定来的,并无过错。此外,按照行业规定,他们已通知了巡检镇政府。下游企业遭灾,他们也不愿看到这一幕发生。
郑斌还说,考虑到泄洪会影响下游企业,每年,他们都会展开实地调查,将存在隐患的单位找出来,形成文件递给巡检镇政府。王荣的鲟鱼基地也是隐患单位。“2013年3月,递了一份文件;2014年5月,又递了一份文件。就是希望巡检镇政府能重视,由他们牵头,将双方召集起来,想想解决办法。例如:建立个应急的通联机制。但是,没人牵这个头。”郑斌说。
他说,王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会积极配合。
村支书
仅接到第一次泄洪通知水速是300立方米/秒
电站说已通知了镇政府,镇政府是否接到了通知?
雁落村村支书邹洪法介绍,8月30日上午10时许,他接到镇政府办通知:8月31日中午12时许,峡口电站会泄洪,水速会涨到300立方米/秒。接到通知后,他立刻告知王荣。两人急忙组织人员,于30日下午,给养鱼池加上了防护网。
王荣说,基地建成后,他请来了南漳防汛部门。经论证,他的基地能抵抗流速为800立方米/秒的洪水。
然而事情发展并非如此。
8月31日,流速300立方米/秒的洪水安全通过,王荣大舒一口气。没想到的是,9月2日凌晨,更大的洪水来了。
这场大洪水来的猝不及防。
邹洪法说,大洪水把村里的桥冲毁了,稻子冲死了。他接到的通知明明是8月31日会有300立方米/秒的水,咋9月2日凌晨还会有这么大的水呢?
王荣说,如果知道是这么大的水,他可以将鲟鱼挪到别的地方。

作者: 好日子    时间: 2014-9-25 08:30
早先传言损失几千万,看来不是真的,应该是几百万。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4-9-25 08:49
这损失也确实不少,希望和平解决。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4-9-25 08:51
可以走法律途径挽回一些损失。
作者: 日古子    时间: 2014-9-25 10:45
是蛮纠结的事情,估计也是当地政府引过去的企业。
作者: 战神户外    时间: 2014-9-25 12:07
政府部门应该迅速行动起来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企业挽回一些损失。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4-9-25 21:36
鱼池建在行洪河道上,看样子没得说头气。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4-9-26 07:58
估计只有百分之十的赢的机率。真如果赢了,下游数十公里受灾的都去告峡口电站,我看3个峡口电站也赔不起。
作者: 云海    时间: 2014-9-26 12:25
建厂初时做个环评就好达!可以避免这样的事发生
作者: 知几    时间: 2014-9-26 13:04
这个鲟鱼老板是个铁公鸡、在我村养过几年、很赚钱、这次惨了?
作者: 独来读网    时间: 2014-9-26 17:05
天灾么,无法抗拒的因素。在投资初期应该考虑到的。
作者: 山野    时间: 2014-9-26 23:17
本帖最后由 山野 于 2014-9-26 23:26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规定,围海造地、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既不恢复原状也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限期验收防洪工程设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城市建设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作者: 山野    时间: 2014-9-26 23:31
山洪暴发,无法抗拒,等洪水把大坝冲垮,后果不堪设想,如果一开先例,下游损失都会找峡口电站算账。只能深表同情而已。
作者: 沮水一声笑    时间: 2014-9-26 23:33
没经过审慎的投资考察,很惨痛的教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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