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个体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及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工商 时间: 2014-11-21 16:46
标题: 关于个体企业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及年度报告公示公告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县工商局自2014年10月1日起,在我县全面实施新版营业执照及年度报告公示。
二、年度报告时间:凡2013年12月31日前在远安县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均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分别报送2013年度和2014年度报告;2014年新设立的个体户和企业只须提交2014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公示途径和方式
(二)方式
1、企业:按系统提示完成身份认证、用户注册、信息填报,提交公示。
2、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是否公示。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的,应当按系统提示完成身份认证、用户注册、信息填报,提交公示。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公示的,应当向工商所注册大厅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纸质年度报告书可在工商所领取。
四、监管措施
(一)随机抽查。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将根据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查面将不少于3%。
(二)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以下四种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是未按规定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二是未向社会公示即时信息;三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场所无法联系的。
满3年仍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信用约束
县级人民政府将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等方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2014年11月20日
作者: 青山绿水有人家 时间: 2014-11-21 19:25
个体老板们看过来!
作者: 我是荣耀小子 时间: 2014-11-21 23:08
还不知道如何办理?
作者: 鹧鸪菜 时间: 2014-11-22 08:41
工商部门应该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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