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女人大代表屡次提议"卖淫嫖娼合法化"引热议 [打印本页]

作者: 金龙    时间: 2015-3-8 17:21
标题: (转)女人大代表屡次提议"卖淫嫖娼合法化"引热议
本帖最后由 金龙 于 2015-3-8 17:24 编辑

                                                 提议卖淫合法化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5日在北京开幕。在会上,人大代表迟夙生再次提议卖淫合法化,引发各界争议。
问:您有些提案很超前,比如“卖淫合法化”,您找了30个代表附议,当时是怎么游说他们的?
迟夙生:那是2003年提出的。国家对于卖淫嫖娼的态度历来都是严厉打击、毫不留情。但是改革开放程度越高,出现的卖淫嫖娼的现象就越多。到如今为止,仍然是这样。
现行《刑法》规定,组织卖淫嫖娼罪判死刑。但是被组织的卖淫嫖娼这部分人是分三类的,一类是被强迫的,还有是组织未成年人卖淫嫖娼,对他们可以保留死刑;但是还有自愿的成年人,她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并且作为她的职业,那么应该把她们组织起来保障健康,安全地交易,不应该判处死刑,甚至不应该定罪。
今天我们必须面对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现实,今后10年或者20年,很多贫困的人面临娶不到妻子的局面。因为有卖淫嫖娼的存在,强奸犯罪实际上大量减少了,过去严厉禁止卖淫嫖娼的时候,强奸犯罪量是非常大的,这是客观现实。
       2003年提出来之后,确实有了一定的改善,比如说过去公安机关办案是以公共场所放置的安全套减少为组织卖淫嫖娼的一个衡量标准,甚至可能用这个来处罚你,后来确实安全套的放置多了很多,大概和当时积极的提议有关系。多放一次安全套,可能减少一次染病的机会。不管社会上怎么评价,我认为自己是无愧的,我确实为人民负了责。
问:在为敏感的提案寻找其他代表的支持时,有没有遇到过直接的反对?
迟夙生:有人不愿意参与敏感的话题的讨论,不参与就不参与吧,当时律师同行们还是比较支持我,还有医务界的代表。(我所在的)黑龙江代表团的人倒是不多。很成功的联名上了30个人,尽管后来没有列为正式的议案,但是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了这样的呼吁我也知足





作者: 知几    时间: 2015-3-8 18:13
作为一名代表,有超前思想是好现象,总比好好先生强吧 !
作者: 坎坷人生    时间: 2015-3-9 13:23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5-3-10 11:18
说的也有一定道理。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5-3-10 11:18
说的也有一定道理。
作者: 优化是啥米    时间: 2015-3-13 13:11
我们的思想正个落后西方200年,到现在还转不过弯来,
这个提案,我支持,可以通过,只不过是时间问题,30年不行  得50   100年后....................
最终还的合法化.......................人类文明的进程-必须过程.......................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