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电梯事故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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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枫叶飘飘
时间:
2015-3-31 10:45
标题:
电梯事故受害者
伤者50岁,为本人母亲,因物业维修电梯不设警示,造成业主伤害,腰椎受伤住院两个多月,现在在家休息,无法从事家务劳动。现电梯公司已支付医疗费用,但出院后电梯公司及物业公司还未支付误工损失及护理费等,现在开庭后电梯公司及物业公司还要求受害人承担责任。
作者:
天涯之外
时间:
2015-3-31 11:09
电梯的问题,有关部门再不重视真是会出大事的
作者:
枫叶飘飘
时间:
2015-3-31 11:14
是的,我妈妈就是去年乘电梯时,由于电梯维修导致腰椎受伤的
作者:
易家汽车服务部
时间:
2015-3-31 12:25
哪个小区哦
作者:
枫叶飘飘
时间:
2015-3-31 14:37
领秀天下小区29号楼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5-3-31 15:37
准备证据,法院打管事
作者:
坎坷人生
时间:
2015-3-31 16:11
直接跟他们硬搞
作者:
五羊城下
时间:
2015-3-31 16:27
电梯的事情,该监管的部门部作为!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5-3-31 22:42
县城很有几起电梯事故,该引起职能部门重视了。
作者:
疯丫头一枚
时间:
2015-4-1 16:05
去年由质监局牵头很多物业公司在人保财险投保了电梯责任保险的,可以去问哈物业,大家可以关注下!
作者:
天涯之外
时间:
2015-4-2 08:37
疯丫头一枚 发表于 2015-4-1 16:05
去年由质监局牵头很多物业公司在人保财险投保了电梯责任保险的,可以去问哈物业,大家可以关注下!
我估计也是个豁子
作者:
自己人
时间:
2015-4-2 09:37
走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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