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领秀天下小区电梯事故受害者 [打印本页]

作者: 枫叶飘飘    时间: 2015-3-31 15:24
标题: 领秀天下小区电梯事故受害者
    本人家住领秀天下小区29号楼,远安县领秀天下鸿信物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上午在对本栋电梯进行维护过程中,无警示、无提醒,违规操作。导致我母亲于2014年6月25日上午11点钟左右由-1楼坠入电梯井内。
   事情经过:2014年6月25日上午远安县领秀天下鸿信物业公司通知美奥快速电梯公司维护人员对本栋电梯进行维护,但没有通知楼内住户,也未在-1楼电梯入口处设置任合警示牌,且那几天-1楼的电楼显示屏一直没有显示,但能正常运行。我母亲于6月25日上午9点多从家中乘电梯下楼,到航天社区给我的女儿报暑假期间的舞蹈培训班之后返回小区,我母亲按下按键后,电梯门打开后进入电梯,坠入电梯井内。楼上修电梯的师傅听见我母新坠落时的叫声后,下来准备把我母新弄上来,但抬不动,随后打电话叫来物业的负责人。他们两人并没有把我母亲从电梯井内救上来。后来才打120急救电话,医生来后把我母亲抬上来。当时我母亲身上发抖,面部发黑,心挑停止,没有脉博。医生经抢救后心跳复苏送往医院,经过CT检查腰4椎体爆裂性骨折,生活不能自理,经ICU治疗一周于7月2日复查为腰4椎体爆裂性骨折、双肺挫伤、双侧胸腔积液。后期治疗过程中电梯公司一再催促,于9月1日出院回家。经过此事后我母亲身体不如以前,不能工作、行走不便、精神也没以前好了。
    本以为物业公司和电梯公司会给我们一个说法,没想到他们一直置之不理,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于今年年初对物业公司及电梯公司进行了起诉,在2015年3月17日上午开庭后,电梯公司及物业公司拿着县质检局的一份回复报告,要求我们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在作为受害者还要承担责任我们心有不甘,希望广大网民帮我们评评理,还我母亲一个公道 。
作者: 坎坷人生    时间: 2015-3-31 16:10
过错方是对方,怕什么,跟他们直接搞。
作者: 枫叶飘飘    时间: 2015-3-31 16:21
现在是有钱有势就有天下,我们现在一个平头百姓、想找个地方评理都没有。被踢皮球踢来踢去的
作者: 天涯之外    时间: 2015-3-31 17:10
电梯公司、物业公司凭啥要求受害者承担责任?
作者: systecboy    时间: 2015-3-31 21:29
支持你。
物业必须担责。
作者: 讨厌抽烟的    时间: 2015-4-1 11:15
希望老妈妈早日走出阴影恢复健康!
作者: 专为发帖而生    时间: 2015-4-2 18:51
本帖最后由 专为发帖而生 于 2015-4-2 18:59 编辑

责任事故,电梯公司有没有停业整改?
作者: 专为发帖而生    时间: 2015-4-2 18:51
本帖最后由 专为发帖而生 于 2015-4-2 18:58 编辑

责任事故,电梯公司有没有停业整改?
作者: 专为发帖而生    时间: 2015-4-2 18:51
本帖最后由 专为发帖而生 于 2015-4-2 18:58 编辑

责任事故,电梯公司有没有停业整改?安监呢
作者: 枫叶飘飘    时间: 2015-4-3 11:02
他们的整顿就是在电梯内安装了监控,贴了张乘客须知。到现在连年检的合格证都没贴
作者: 枫叶飘飘    时间: 2015-4-3 11:03
讨厌抽烟的 发表于 2015-4-1 11:15
希望老妈妈早日走出阴影恢复健康!

谢谢!
作者: 老子一拐包    时间: 2015-4-3 13:01
    找政府啊,你一个小老百姓还能咋的,政府出面这事才有个搞头
作者: 西狂杨过    时间: 2015-4-8 15:02
奸商领秀天下以及物业,这件事你必须继续上诉,讨个说法。现在老百姓维权真难,去上一级,在远安没用。
作者: 龙神浪子    时间: 2015-4-15 14:22
很好奇,质检出了个什么文书可以要求受害人负责任
作者: 飓之风    时间: 2015-4-16 21:47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必须由特检院(县级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相关规定可参考国务院2009年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作者: 飓之风    时间: 2015-4-16 21:49
电梯必须每年一审,检验合格证必须张贴在电梯的显眼部位。
作者: 爱上初秋    时间: 2015-4-19 22:59
扯蛋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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