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移动公司:居民楼里建基站,高经济利益面前的道德沦丧
[打印本页]
作者:
临沮双花人
时间:
2015-5-25 15:49
标题:
移动公司:居民楼里建基站,高经济利益面前的道德沦丧
你们可能有妻儿老小,也可能没有妻儿老小,如果有,你们忍心让他们整天守着你们的基站近距离过日子吗?你们忍心让他们用血肉之躯与基站近距离共处吗?
本人在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54号同创小区(老五金厂内)购买商品房。2014年居住在同创小区(老五金厂内)三单元6楼601室的在晚上睡觉时听见楼上嗡嗡的机器噪音,特别是在夜深人静时噪音更大,导致申请人整夜无法入睡。于是找到开发商后,发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在小区业主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本人卧室楼上7楼701室设置移动基站。但开发商说不知道买房是用于放置移动基站机器设备,要本人自己找移动解决。本人多次找移动要求解决电磁辐射,噪音扰民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任何解决结果。
你们的职业操守在哪里?你们最基本的人文道德在哪里?国家对你们的通信事业是给予了最大的支持,但我相信,这种支持不可能是凌驾于人的生命安全上面的,不可能是无原则的。你们为了你们的经济利益,视生命为儿戏,放纵自己的职权。你们知道我的眼泪都快为了你们流干了吗?
人怎么可以丧失良知到这个地步呢?历经数年了,近距离的基站辐射,你们无视居民住户的痛苦、无视老老小小的身体残害。你们没有了做人最基本的根基。
尘肺病的病人,开胸验肺,验证了病因,但因辐射至人病变,甚至死亡的人,就算被手术刀切成片片,也不会得出结论。因为辐射,它来无影去无踪。它伤害你的身体,却不留下任何证据。
移动养的员工估计又会跳出来吼:
一:你不用手机吗?
(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回答:1.手机和基站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叫小家电,而另一个应该就是商业性质的机器了。2.家用电器有辐射,但家用电器有用的时候,有不用的时候,而基站一般是二十四小时连续使用的。他们之间的电磁辐射是不能相提并论的。3.手机有问题了,几百千块钱就可以换一个,而基站对居民居住房产生的问题,涉及的就是一个家庭的搬迁,涉及的就是房子了,一套房我们普通人一般得几十年还贷才买得了,也就是,居住有问题了,不可能和手机有问题一样好解决,不能相提并论。)
二:基站对人体没有影响。
(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回答:恭喜你,移动员工,你已经练成了金刚不坏之身,电磁辐射不能影响你了。但我普通人对电磁辐射是很畏惧的,几年时间,我身体上的反应是很可怕的,其他居民什么脱发、头晕、心慌的反应也是出现了的。移居别处后才慢慢恢复。所以电磁辐射对我们身体影响是绝对有的。)
三:不让建基站,就没有信号。
(对应这个问题,我想说,不是不让你们移动公司建基站,而是在基站建立之前要合理选址,要合理合法,要考虑到和居民的距离,要想到对居民身体的不伤害。如果你能做到距离二字,相信是没有人会无理反对的。)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5-5-25 16:45
好像都归一个什么塔公司管,电信、移动、联通都可以用。我门口去年底忽然竖起一个,直接没让我们住户知道。
作者:
早雪
时间:
2015-5-25 16:45
好像都归一个什么塔公司管,电信、移动、联通都可以用。我门口去年底忽然竖起一个,直接没让我们住户知道。
作者:
古藤枯叟
时间:
2015-5-25 17:11
本帖最后由 古藤枯叟 于 2015-5-25 17:12 编辑
应该归什么铁塔公司统一管理。国家对建设基站与居住楼房之间规定有一个安全距离,楼主可以查一下相关文件。实际距离低于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建设方就应无条件拆除。拒不拆除可以走相应的法律程序。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5-5-26 04:29
依法维权,支持
作者:
三峡大霸
时间:
2015-5-26 06:59
静观结果!
作者:
爱上初秋
时间:
2015-5-26 08:27
城建局去举报。这样的一般都没批准。以前世纪花城里也建一个,让业主撵走了
作者:
爱上初秋
时间:
2015-5-26 08:31
另外在去移动公司咨询下。是不是移动公司真有这个项目,指不定是非法的基站。
现在太多的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就是这些非法基站发的 。
作者:
坎坷人生
时间:
2015-5-26 08:47
支持维权
作者:
临沮双花人
时间:
2015-5-26 09:37
找了移动,移动有一工作人员还诈说世纪华城闹得那么厉害,还不是有他们的基站,还说尽管去告吧。。
作者:
临沮双花人
时间:
2015-5-26 09:38
现在是找了环保局,信访办,结果是等待。
作者:
孤月独明
时间:
2015-5-26 11:22
支持维权!叫移动的老总住到机房楼下来!
作者:
古藤枯叟
时间:
2015-5-26 14:25
其实鸣凤大道与安泰大道交汇处的基站也不合规
作者:
友人友
时间:
2015-5-26 15:19
支持维权!应该引起应该有关重视。
作者:
xiayu520
时间:
2015-5-26 16:25
在下对楼主的景仰之情有如滔滔长江之水, 连绵不绝 …… 又如黄河泛滥, 一发不可收拾。
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不会善罢甘休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看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论坛失望了,觉得这个论坛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论坛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拨凉拨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会在论坛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拜读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 楼主,你要继续努力啊!你是论坛的希望啊 !
作者:
阳家套老家
时间:
2015-5-26 17:08
支持维权,不能伤害无辜。
作者:
卡卡阿德宝
时间:
2015-6-3 14:29
概括起来一句话:信号是要好的,基站是不能修在自家门口滴,至于要不要修在别人门口,那是你们的事情。国人谈辐射色变,不晓得100年后有没有改善。PS:我不是移动、电信、联通的
作者:
向尚
时间:
2015-6-5 20:47
物业或户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仃止侵害、赔偿损失
作者:
我是一颗小草
时间:
2015-6-8 14:56
向尚 发表于 2015-6-5 20:47
物业或户主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仃止侵害、赔偿损失
前一段时间我好想在哪看到过,因小区建基站,害的许多人得了病,直至死亡,可见危害不小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