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鸣凤山书画院筹建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5-7-16 22:41
标题: 鸣凤山书画院筹建启事
为了进一步弘扬传统书画艺术,繁荣远安文化事业,促进远安社会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经过认真研究,远安县鸣凤山风景区与远安论坛合作,筹建鸣凤山书画院。
鸣凤山书画院将设立于鸣凤山风景区,面向全国。成立后将会进一步加强与各地书画界的联系与交流,积极组织本土书画家、院外书画师开展书画研究、展览交流活动,编辑出版个人/书画院作品集,为院内外书画家提供自我展示的宣传平台。组织和联系艺术界名人名家、广大书画爱好者,同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书画艺术交流与合作,积极为书画艺术家寻求书画收藏及销售机会,促进书画艺术的良性发展。
目前已经组建了筹备组,筹备组由陈友孝、陈光文、钟远龙、刘伟、周素素、周明等成员组成,章程及制度已经拟定,组织机构包含特聘顾问1名、艺术顾问2名、名誉院长1名、院长1名、副院长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理事10名,院士10名(暂定),会员30名(暂定)。
现开始接受院士及会员报名。
院士条件:县内外在市级以上书画比赛活动中获得过奖项的书画家。
会员条件:县内外在县级以上书画比赛中获得过奖项的书画家及书画爱好者。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联系方式等发送到:2912728361@qq.com,也可直接到远安论坛办公室(远安县鸣凤大道55号)或者鸣凤山景区办公室提交,组委会收到资料集体审核后给予答复。
鸣凤山书画院筹备组
2015年7月16日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5-7-17 08:39
俺外行,俺看热闹
作者: 鸣凤听凤鸣 时间: 2015-7-17 09:14
天大的好事,一是将给远安书画家们提供展示作品且与外界同仁进行交流的平台,二是书画艺术作品走向市场的大胆尝试;三是对提高本土书画艺术水平、品位有着深远意义,超赞,支持、绝顶!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5-7-17 09:22
可喜可贺!
作者: 鸣凤听凤鸣 时间: 2015-7-17 09:32
同时对提高远安对外的知名度、鸣凤山道教文化传播及其远安社会经济发展其到积极的作用,应打造好鸣凤山这张名片!
作者: 鸣凤听凤鸣 时间: 2015-7-17 09:32
同时对提高远安对外的知名度、鸣凤山道教文化传播及其远安社会经济发展其到积极的作用,应打造好鸣凤山这张名片!
作者: 鸣凤听凤鸣 时间: 2015-7-17 09:33
同时对提高远安对外的知名度、鸣凤山道教文化传播及其远安社会经济发展其到积极的作用,应打造好鸣凤山这张名片!
作者: 孤傲苍穹 时间: 2015-7-17 10:55
支持。
作者: 春漫岭上 时间: 2015-7-17 15:27
远安又一文化盛事!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5-7-17 21:55
第六章 院士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院士须经过严格审核通过后,办理鸣凤山书画院院士证,并享受特殊的权利和义务。
1.免费参加本院组织的学习、参观、展览、交流、研讨、采风等相关活动.
2.免费使用有本院提供的书画用品。
3.可携三位以内书画相关人士免费进入景区,节假日和特殊指定日期除外。
4.免费创作及展览个人书画作品。
5.院士需交代表作品两幅作为本院存档,作品不退。
6.遵守本院章程和执行本院决议的义务。
7.院士享受会员的所有权益,并遵守会员义务(见章程四)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5-7-17 22:26
摩协集体上报四位书画爱好者。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5-7-20 16:55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会员有对书画院的意见和建议权;
第八条 会员优先参加本院组织的学习、参观、展览、交流、研讨、联谊等有关活动;按会员价购买书画院书画作品;有权申请书画院收藏、展览、或代售有价值书画作品;限量使用书画院提供的书画用品。
第九条 遵守本院章程和有关制度,积极参加本院活动;不得在书画院内干涉和从事任何个人性质的商业活动.
第十条 入院自愿,退院自由。退院时应向本院提出书面报告,并退回相关证件;
第十一条 对于一年内无故不参加书画院任何活动的会员,视作本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此为讨论稿)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5-7-20 16:58
赶快报名,应该说对书画作者也是大好事。目前的环境一方面很多好作品由于缺乏氛围没有体现价值,另一方面很多有需要的客户又不知道从哪里获取,鸣凤书画院的建立,就会解决这些问题。
作者: 一网情深 时间: 2015-7-20 21:04
一件有深远意义的事,积极支持!
作者: 于是 时间: 2015-7-20 21:06
就不能把整个章程都发上来看看?
欢迎光临 (http://www.yawbbs.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