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讨论】人民警察该怎样为民? [打印本页]

作者: 明月千里    时间: 2015-9-21 15:45
标题: 【讨论】人民警察该怎样为民?
      昨晚遇到一件很烦心的事。

      我是远安论坛忠实粉丝,昨晚10点左右,在三桥路段,看见一中年妇女在路边痛哭,颇为伤心,出于在论坛带领下
的强烈正义感,就去问有什么需要帮助。

      当事人说:“由于昨天买了减价化妆品,用后脸上发烧,随后脸部浮肿、破损、流水,今天找到老板把产品退了,
老板心还蛮好,带我到医院看了。我打算回家,结果现在更严重了,眼睛几乎睁不开了,路也看不清了,不知怎么办了。”

      我看到对方脸上黄水直流,眼睛肿成一条缝,问题很严重。


      我问:“你通知家属没有?”


      她说:“我老公是残废,来不了,我想找店主再带我去医院,又怕喊不动,我就给110打电话了。”


      我说:“那好,这么严重,应该报案。不要担心,我们会协助你的。”


      过了一会,一辆警车开过来。来了两位警察。远安论坛一直在做远安警察为民服务的正面宣传,我处于职业习惯就
想把这件事再做一个正面报道,在警车没来之前,我就在用手机记录当事人的情况。

      没想到高个警察见我用手机拍照,立马大声呵斥我:“我们办事,你拍什么照?”


      我怕他误会,小心解释说:“我是远安论坛的,我们一直在正面宣传你们警察为民的事迹,你放心,不会对你不利
。”

      没想到他再来一句:“远安论坛有什么了不起?叫你不要拍就不要拍。你是远安论坛的,你出示证件了吗?有本事
你来处理!”

      我虽然是个老百姓,可以说我是很懂道理的一个老百姓,见到这样态度的警察,也不由得很生气,于是我回敬说:
“既然这么说,那我也要质问你,我到现在也没看见你拿出证件来!你是警察也不要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你现在就可以走,这事我会替你们处理。”

      好在另一位警察很不错,从中调和,还考虑这样扯会耽误病人,我也懒得再说。那警察问了些情况,有些不耐烦说
:“这本来就归药监局管。”

      旁边另一位也与当事人不认识的女孩不平的说:“现在关键的问题不是归谁管,是要尽快将病人送到医院,否则会
很危险。”

      这时警察才说:“我去给你把电话找来,然后你自己找老板。”


      病人见我们受气,一再说:“对不起,对不起,因为我让你受气了!”


      我说:“不要紧,应该的,我们习惯了。”


      要肯定的是,两位警察去化妆品店门前抄来电话号码,告诉病人说,电话已打通,你直接到中医院去。

      见他们要走,我说:“能不能把她带过去呢?”

      他说:“你以为我是救护车?”


      我只有苦笑。旁边那女孩说:“你们走,我们来想办法。”

      最后走之前,那位警察犹豫再三,又打开车门出来说:“我带你过去吧。”但愿是良心发现吧。


      我与此警察无冤无仇,我也不想对他不利,所以这里不发他的照片,只发一张模糊不清的警车以证明。但为了方便
公安局求证,我公布其警号为:61714

      事先策划好的一篇正面宣传结果搞成了负面宣传,我也很郁闷。

      这世界怎么了?








作者: 明月千里    时间: 2015-9-21 15:48
这不是个人恩怨,但本人认为这涉及到执政为民和官民关系的大事情,请论坛发个微信为盼。
作者: 看上去很美    时间: 2015-9-21 16:24
我昨天也看到了当事人,脸上的状况让人看得很揪心。
作者: 隐水色    时间: 2015-9-21 16:24
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字好多人都忘记了,或者只是挂在嘴上了。
作者: 隐水色    时间: 2015-9-21 16:27
希望看到答复。
作者: 四郎-舞阳乐队    时间: 2015-9-21 16:28
警察也属于公务员,公务员拿纳税人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怎么感觉这不像是服务的态度了,不过如今的社会风气貌似都是这样吧,不知道老百姓到底是该适应这种不正之风还是该怎样??????
作者: 隐水色    时间: 2015-9-21 16:31
如果帖子主题不是“讨论”而是“质疑”,标题就是:人民警察是这样为民的吗?
作者: 非也    时间: 2015-9-21 16:54
楼主所说的事,首先看到这个女同志的脸肿成这样,那些卖假货的店铺确实可恨。楼主也应楼公布那家商铺,让工商局查查; 其次,不能因为个别警察的态度或者行为,而否定整个警察队伍付出的努力和艰辛,难道那个救火英难—洋坪派出所警察,挡刀哥—鸣凤派出所警察、旧县派出所警等等,他们的付出在楼主这里就全盘否定了吗?在下并不是只替某一方说话,而是觉得就事论事,不能把矛盾指向和范围扩大化。如发言不妥,请各位见谅。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5-9-21 17:07
这个事情应该是直接给医院120打电话先看病  然后打工商投诉电话12315 来对化妆品店的投诉,然后该私了该打官司。

110是负责社会治安问题,不属于他们职权范围。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5-9-21 17:09
论坛有很多帖文,都是很好的警察为民服务的典范。其实远安的警察队伍还是非常好的,个别现象不能代表集体,但这个事例也可以值得我们思考和反思。其实很多官民不和谐与人为因素有关,我们希望看到更多的和谐。
作者: 老子一拐包    时间: 2015-9-21 17:13
   这完全是毁容,那家店这么歹毒
作者: 狗儿草    时间: 2015-9-21 17:16
暂不求报道事实的细节过程,此事能否从三个方面看,一,报警了,民警去了,虽然帮助联系,但服务态度差,该反省。二,不能以个别民警的错误行为而否定公安全部民警。三,公安有自已的职权,不是所有事都该110来管,前不久国家公布了一批社会救助的职能部门和联系电话,市民不妨一试。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5-9-21 17:18
楼主发此贴没有问题,因为是讨论么。我们不会认为这一个警察有问题,就否定远安其他警察,远安警察整体还是应该赞赏啊。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5-9-21 17:20
一个感慨:假货害死人,心中无民的所谓公仆影响恶劣。
作者: 军长    时间: 2015-9-21 17:28
我是曹本 发表于 2015-9-21 17:07
这个事情应该是直接给医院120打电话先看病  然后打工商投诉电话12315 来对化妆品店的投诉,然后该私了该打官 ...

你把职责划的很清晰,事实也的确如此。但人与人之间需不需要相互帮助,能不能相互帮助呢?
作者: 一直在路上    时间: 2015-9-21 17:30
这个女同志的遭遇确实值得同情,应该严厉打击不良商家。不过看了楼主的帖子好像不是责怪不良商家,搞滴都是警察的不是了,是不是方向搞错哒啊?我觉得你就是要曝光不良商家的名字,包括电话,让大家都知道,都不克,他店子就自然垮哒,害不了人哒。
作者: 龙王    时间: 2015-9-21 17:32
山人 发表于 2015-9-21 17:09
论坛有很多帖文,都是很好的警察为民服务的典范。其实远安的警察队伍还是非常好的,个别现象不能代表集体, ...

这个不是治安问题哟,是病人的话因该打120。警察也治不了病。报的不准还会耽误病人的医治时间。
作者: 完美的一天    时间: 2015-9-21 17:33
不能因为一个警察而怀疑其他的警察啊,毕竟做过这么多事
作者: 路过的风    时间: 2015-9-21 17:37
公安部门不是什么事都能管的,在这件事中,我觉得工商或者质监部门出面不是更好吗?
作者: 转角    时间: 2015-9-21 17:39
此文作者的观点是不是有点偏激了,这事情明显应该找工商和质监的,你怎么不把标题改成“远安的工商局质监局平时怎么检查监督商品质量和买卖活动”,别打乱枪,凡事找准对象..
作者: 桃李满天下    时间: 2015-9-21 17:40
面对事主严重的面部,是早点找到商家处理事情为主,执法责任主体要找对才行。世风日下,面对镜头带来的负面影响一个正常人都不能从容处理,警察被黑多了去了……还是一起找到无良商家吧,希望早起康复。
作者: 人间    时间: 2015-9-21 17:46
据我所知这个不归警察管吧,楼主你要换位思考呀,别人随便拿个手机拍你你能高兴吗?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5-9-21 17:50
转角 发表于 2015-9-21 17:39
此文作者的观点是不是有点偏激了,这事情明显应该找工商和质监的,你怎么不把标题改成“远安的工商局质监局 ...

这是个讨论帖,各抒己见。你说的蛮好。
作者: 远中    时间: 2015-9-21 17:52
哈哈,楼主真乃标题党!!!佩服佩服,这关警察什么事。该找质检工商吧
作者: 萝卜爱白菜    时间: 2015-9-21 18:00
楼主有木有问哈那个女滴的化妆品在哪家店买的啊?我觉得这个倒是很有必要公布下,免得更多人上当受到伤害。那家店也应该有相关部门处罚。
作者: 秋天没落叶    时间: 2015-9-21 18:28
个别警察的行为不代表所有警察,我们这的警察态度就蛮好,再说了,警察又不是万能的。
作者: 幸福来了以后    时间: 2015-9-21 18:32
卖假货的真招人恨,可警察也很委屈啊,他们又管不了这个。
作者: 孤傲苍穹    时间: 2015-9-21 19:15
纯粹是警察中的败类。他们也有考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作者: 我是看客    时间: 2015-9-21 19:22
我有以下观点供讨论:1、这个警察的态度是错误的,起码明显表现出傲慢,不管你是什么人,帮助别人是基本要求的公民素养,论坛网友做得到的,作为警察更应该做到。2、一个警察的错误不代表其他警察的错误,另外一个警察就还不错,远安整体警察也是反映出不错的素质,论坛也曾多有报道,警察的正能量绝对是主体。3、警察有警察的职责,但是在履行职责时不能以职责为借口忽视群众诉求,毕竟事主已经报案,理应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更要履行公民的职责和义务,何况有困难找110似乎是到处都有的一句口号啊。4、网友理性对待此事,也不要过于上纲上线,或许这位警察同志是因为其他情绪带来的影响,或许他会从此做一个好公民、还警察;公安机关也不要就此非得严肃处理什么的,但是加强教育绝对必要。
作者: 孤傲苍穹    时间: 2015-9-21 19:25
我是曹本 发表于 2015-9-21 17:07
这个事情应该是直接给医院120打电话先看病  然后打工商投诉电话12315 来对化妆品店的投诉,然后该私了该打官 ...

有困难找警察,这句话就只是说说的吗?
作者: 孤傲苍穹    时间: 2015-9-21 19:32
我是看客 发表于 2015-9-21 19:22
我有以下观点供讨论:1、这个警察的态度是错误的,起码明显表现出傲慢,不管你是什么人,帮助别人是基本要求 ...

支持你的观点。但我建议对那名警察严肃处理,停职反省。
作者: 沮水愚人    时间: 2015-9-21 19:34
      该说的应该说说,该改的自觉改改,该放的就都放放。远安警察整体是正面形象哦,任何单位偶尔的不如意事或者不如意人出现,属于很正常的现象,每个人也不敢保证自己一辈子不出错,事情出啦,大家讨论一下很有必要,目的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所以,义愤填膺也罢,感觉委屈也罢,向前看是唯一正确选择。

作者: 红尘过客    时间: 2015-9-21 21:30
现在为什么社会风气这么差?人倒了也都不敢扶了?其实媒体有很大的责任,没有帮着树立正能量,只会以标题求点击量,搞得人人自危。媒体首先要学法哟,咧个事本来就不该警察管哟,各部门各司其职哟。
作者: 而且    时间: 2015-9-21 21:36
沮水愚人 发表于 2015-9-21 19:34
该说的应该说说,该改的自觉改改,该放的就都放放。远安警察整体是正面形象哦,任何单位偶尔的不如意 ...

说到警察就热闹了,难到楼主没问题吗?
作者: 唐宋元明清    时间: 2015-9-21 21:43
四郎-舞阳乐队 发表于 2015-9-21 16:28
警察也属于公务员,公务员拿纳税人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怎么感觉这不像是服务的态度了,不过如今的社会风 ...

公务员也是普通人,也就是一份普通工作,不存在谁比谁高一等,做好本职工作就行。像楼主上面说的这个事情中,本来就是工商部门管的,如果警察什么都能管,还要那些工商,税务,质监,药监的干嘛,干脆取消所有部门,就留个警察就行啦。
作者: 小白菜的哥哥    时间: 2015-9-21 21:54
有困难找警察……似乎有了这句话警察就能包打天下,其他部门不都可以扯了……
作者: 汗滴禾下土    时间: 2015-9-21 21:59
一个警察的恶劣很容易影响整个警察群体的公众印向,希望整个社会能和谐。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5-9-21 22:08
我看网友们基本比较客观和理智。
作者: 老骆驼    时间: 2015-9-21 22:14
随便换个网,绝对被群攻。
作者: 探照灯    时间: 2015-9-21 22:34
看见大家讨论的这么热闹,警察的确是个热门话题!此事,我认为这个警察在态度还是有点问题,不该你管的事,态度也不能这样,执法人员要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楼主说是论坛的,也只监督罢了!再说有困难找警察,这个提法本身就不合适,警察主责是维护社会治安,不能总是来干些助人为乐的事,这些事该哪个部门管就得来管,不能养成110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就什么事都找110。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5-9-21 22:51
探照灯 发表于 2015-9-21 22:34
看见大家讨论的这么热闹,警察的确是个热门话题!此事,我认为这个警察在态度还是有点问题,不该你管的事, ...

     还要加上老师、医生才行,当然还有公务员。四类人员中,只要出现一个负面消息,硬是消息满天飞,一竿子子扫一船,好像都出问题了了,这是不对的。队伍中出现一点儿不和谐因素很正常,没有必要群起而攻之。就是神仙也不敢保证自己不出差错。
作者: 漫步金家湾    时间: 2015-9-22 00:32
由《饥饿的苏丹》照片事件所想到的
一九九三年苏丹战乱频繁的同时发生了大饥荒,南非的自由摄影记者凯文•卡特(Kevin Carter)来到战乱、贫穷、饥饿的非洲国家苏丹采访。一天,他看到这样一幅令人震惊的场景: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苏丹小女孩在前往食物救济中心的路上再也走不动了,趴倒在地上。而就在不远处,蹲着一只硕大的秃鹰,正贪婪地盯着地上那个黑乎乎、奄奄一息的瘦小生命,等待着即将到口的“美餐”。凯文卡特抢拍下这一镜头。
1993年3月26日,美国著名权威大报《纽约时报》首家刊登了凯文•卡特的这幅照片。接着,其他媒体很快将其传遍世界,在各国人民中激起强烈反响。这就是后来获得普利策新闻大奖的那幅照片。
这张照片上是一个苏丹女童,即将饿毙跪倒在地,而兀鹰正在女孩后方不远处,虎视眈眈,等候猎食女孩的画面。这张震撼世人的照片,引来诸多批判与质疑。当人们纷纷打听小女孩的下落,遗憾的是,卡特也不知道。他以新闻专业者的角色,按下快门,然后,赶走兀鹰,看着小女孩离去。凯文•卡特静静的在那儿等了20分钟,并选好角度,尽可能不让那只秃鹰受惊,待秃鹰展开翅膀。拍摄完毕后,凯文•卡特赶走了秃鹰.后来他说,他在那儿等了20分钟,希望那只鹰能展开翅膀。拍完照片后,卡特赶走了大鹰。注视着小女孩继续蹒跚而行。然后坐在树下,点起一支烟,念着上帝的名字放声恸哭。
西尔瓦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卡特不停地嘟嚷着想要拥抱他的女儿。《饥饿的苏丹》的这张照片在纽约时报发表后激起强烈反响,一方面引起了国际舆论对苏丹饥荒和苏丹内乱的关注,另一方面,不少人谴责卡特残忍,没有放下相机去救小女孩。
就在普利策颁奖仪式结束2个月后,即1994年7月27日夜里,警察在南非东北部城市约翰内斯堡发现凯文卡特用一氧化碳自杀身亡。他在汽车的排气管上套了一截绿色软管,把废气导入车内。人们在他的座位上找到一张纸条:“真的,真的对不起大家,生活的痛苦远远超过了欢乐的程度。”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转了两个帖子想说明两个问题,别无它意,希望楼主冷静思考:
一、传递社会正能量,每一个人都要用实际行动来参与,而不是端着相机、手机满街去寻找!在公安干警未来之前,你也能力帮助她!
二、公安干警有效的资源必须用到刀刃上,大量非职责工作和非警务活动,将会浪费了大量警力资源!
我们需要公安干警为我们保一方平安!不希望公安警察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花费精力去帮掉钥匙的人撬锁、去洪水中用生命去救悠闲的钓鱼翁、去满山偏野的搜寻猎奇的户外探险者!
感谢人民警察!

作者: 漫步金家湾    时间: 2015-9-22 00:34
《人民警察法》

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作者: 隐水色    时间: 2015-9-22 08:22
本帖最后由 隐水色 于 2015-9-22 08:25 编辑

都要有个正确态度才是对的。一味强调警察的问题,咬紧不放不一定是和谐的做法,相反,一味强调这不是警察的职责会带来更严重后果,难道警察就不是公民的一份子,就可以嚣张跋扈,就可以遇难不帮?这是个道德水准的东西,不管哪个国家的警察,看见民众困难不可能不理睬和推诿,认可前面有网友的说法,这个是公民职责,不是警察的职责,但是可以帮忙协调,而不是拒绝,警察如此,别的公民也应如此,不是仅针对警察。
作者: 眼睛想旅行    时间: 2015-9-22 08:47
这个好像真的不在警察的业务范畴吧~警察也不是啥事儿都能管,脸肿了应该先打医院的救治电话~打110警察也不能看病呢~
作者: 眼睛想旅行    时间: 2015-9-22 08:47
这个好像真的不在警察的业务范畴吧~警察也不是啥事儿都能管,脸肿了应该先打医院的救治电话~打110警察也不能看病呢~
作者: 夏日倾情    时间: 2015-9-22 08:58
这也只是个案,个人觉得没必要扣这么大个帽子,可能这个警察也只是心情不好而已,毕竟警察也是人嘛,这一年来曝光警察的好人好事还是很多的~远安警察其实还是非常不错的~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5-9-22 10:39
纵观网友的发言,论坛想表达这几个观点:

1,远安警察总体是很不错的,楼主反映的个别行为不代表警察队伍。
2,这个现象反映的是执政为民、官民关系和谐问题,并不是纯粹警察队伍问题。如果这个帖能让执政者想到这个问题,就起到了积极作用。
3,希望社会能够更和谐。执政者、执法者面对罪犯时要展现足够的正气,但面对普通百姓就需要更多的理解和宽容。

鉴于本帖讨论是非观点已明,论坛将关闭回复,请网友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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