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呼吁地方ZF切莫罔顾民生,多关注一下底层劳动者和弱势群体的权益!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0 13:33
标题: 呼吁地方ZF切莫罔顾民生,多关注一下底层劳动者和弱势群体的权益!
本帖最后由 大宋提刑官 于 2015-12-10 13:34 编辑
2015年11月中旬,建成通车才十几年的鸣凤沮河二桥,在二年前才进行了维修加固,突然又变成了危桥,被迫封闭,过桥车辆只好从一桥绕道而行,造成鸣凤镇城区交通拥堵。2015年11月15日,远安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联合发出《关于实施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区域禁行的通告》,该通告中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禁止三轮载客摩托车在东门路、西门路、解放路(二桥以北)、大桥路、凤翔路通行;自2016年4月1日起,禁止三轮载客摩托在鸣凤城区鸣凤大道、解放路(二桥以北)、凤翔路、大桥路、东门路、西门路、南门路、沮阳路、凤德路、凤仪路通行······”。因此,全县几百位拥有机动三轮车的车主相当于被限制了通行自由,有些住在下面乡镇的车主无法进城,过桥要绕行上百公里,住在城区的车主也被困在家里动弹不得、相当于彻底封杀,价值几万元的机动车辆将变成一堆废铁。
该通告声明其所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与《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九条,但我认为该通告没有认真理解、把握到这两条法律法规所表达的真实含义,是一种典型的曲解、断章取义或者不合理扩大解释的行为,地方ZF部门有滥用权力之嫌。
试问:为何其他机动车辆可以在这三条路上自由通行,而正三轮客式摩托却被禁止?客观分析这些拥有正三轮客式摩托的车主——有的是作为客运交通工具来营运的,有的却是家庭当做“私家车”一样自用,还有些退休的老人也喜欢买这种车组织老年骑游队,而且就算从事客运的,里面也有遵规守法的从业者,ZF部门岂能恃强凌弱,“不分青红皂白”“一竿子打死”,本人认为该通告蛮横无理,以偏概全,漠视人权,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基本原则,严重地侵犯了《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平等权利,也涉嫌妨害公民对其物权的支配、使用及其收益,对车主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ZF就算要取缔载客三轮车运营,也要讲究方式和程序吧,请问相关部门是否征求过民意?是否认真听取过这些车主的诉求?是否客观收集过其他老百姓对是否取缔载客三轮车运营或者禁行机动三轮车的看法和意见并如实公开?有没有想过那些“麻木”从业人员艰难的生存处境以及如何妥善解决他们被取缔之后的就业问题?托尔斯泰在其文学作品《安娜·卡列尼娜》开篇说道:“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那些从业人员——他们大多是一些老弱病残或者下岗人员,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等着他们去养家糊口,家中可能有瘫痪在床的老母或者是身患重病的配偶,可能有正在大学读书的子女,也可能是家里负债累累······你不能残酷无情地一下子断了他们的活路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明确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基本的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已成为全体人民的“中国梦”,地方ZF的权力不能再“任性”,要受法律的制约和人民的监督。当下,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也明确提出要“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昨天在论坛上看到有网友发的一篇名为“远安之奇葩”的帖子,里面描述了县ZF为了取缔“麻木”,居然采取类似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坐“麻木”,被监控拍到或者被县领导发现,年底单位评奖金受影响,个人受训斥;连学校的老师也被动员起来了,先逼迫家长签“不坐麻木承诺书”,在学校围墙拉横幅,再派老师清晨迎着凛冽的寒风,到离校外几百米的地方执法逮学生,被逮住者全校集体亮相,所在班级将扣分······读完此贴,顿时忍俊不禁——ZF如此兴师动众,仿佛把这些“麻木”车主当成了“阶级敌人”似的,要求其他民众与其“划清界限”,也让人有一种“黔驴技穷”的感觉(当然,本人在此无意调侃ZF,只是想到啥就说啥)。
哀民生之多艰!的确,“三城联创”很重要,“地方政绩”也很重要,但是解决民生问题和做好维稳工作貌似更重要吧?呼吁地方ZF切莫践踏民权、罔顾民生,能够多关注一下像机动三轮车主这样的底层劳动者和弱势群体,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
作者: 蛮雨 时间: 2015-12-10 15:44
汗,也是啊,不晓得是工程基础建设出了区,还是常年累月的超负荷承载。。。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0 17:06
蛮雨 发表于 2015-12-10 15:44 
汗,也是啊,不晓得是工程基础建设出了区,还是常年累月的超负荷承载。。。
豆腐渣工程.......
作者: 抛物线 时间: 2015-12-10 17:10
楼主说的部分在理。但是对待麻木车主不能时刻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任何进步都有一个博弈的过程,麻木车淘汰是必然的,生计和跑麻木车并不能直接划等号,好的政策和个人自强自立是相辅相成的
作者: 于是 时间: 2015-12-10 17:13
赞成楼主的观点,营运正三轮摩托车在实际中确实对远安的交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但政府不能以取缔这样简单的形式来偷懒,还是要依法管理,多做教育培训等的工作,如果正三轮摩托车的营运者们都能遵守法规,就用不着象现在这样取缔了。问题出在营运者身上,但管理不能偷懒。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0 17:41
抛物线 发表于 2015-12-10 17:10 
楼主说的部分在理。但是对待麻木车主不能时刻贴上弱势群体的标签,任何进步都有一个博弈的过程,麻木车淘汰 ...
“麻木”车主都不算弱势群体,那么什么人才算弱势群体?难道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银行职员或者暴力强拆的开发商或者暴富的煤老板?说到这儿,我想起一个笑话: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发言说到“银行是弱势群体”时,现场哄堂大笑,包括参加讨论的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笑了······我在文中已经大致分析过这些从业人员的群体特征,你以为他们不想做一份不用风吹日晒、夙兴夜寐的体面工作吗?像他们大多数年龄和文化水平的人在这个时代、在远安这个小地方能够找到一份足够养家糊口、供孩子读书的工作吗?请阁下搞清楚“弱势群体”的含义。另外,博弈就必须要以一种野蛮专制的方式牺牲弱者的利益吗?现在是现代法治社会,已经不是封建专制时代了,所谓“法治”,就是给公民以最充分的自由,是给政府以尽可能小的权力,现代法治ZF尊重和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如果县ZF出台了好的政策,那些车主至于自发聚集到ZF大院请青天大老爷给条“活路”吗?关键是没有看到好的政策、安抚措施和这些车主今后如何维持生计的解决方案,大家看得到只是一纸冰冷的通告公文,没有感受到ZF体恤底层劳动者的姿态,看不到生存的希望。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0 17:50
于是 发表于 2015-12-10 17:13 
赞成楼主的观点,营运正三轮摩托车在实际中确实对远安的交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但政府不能以取缔这样简单的 ...
凡事要循序渐进,相关部门确实需要对营运正三轮摩托车进行规范管理,但是不能强行取缔啊,邻县市都有解决“麻木”问题的合理方案和成功经验,远安县ZF为何不借鉴参考?那样的话,也不至于让广大“麻木”车主民怨沸腾........
作者: 抛物线 时间: 2015-12-11 08:36
大宋提刑官 发表于 2015-12-10 17:41 
“麻木”车主都不算弱势群体,那么什么人才算弱势群体?难道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银行职员或者暴力强 ...
这位仁兄戴着有色眼镜看世界看到的都是你想看到的颜色,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银行职员以及你说的矿老板暴发户也麻木车主必然是对立的么?你有种见不得别人好,喜欢人为制造对立的倾向。麻木车淘汰是历史之必然,政府做法欠妥,你有好的思路或者建议提出来比在这喊干瘪的口号强多了。我既不嫌贫,也不仇富,每个人都耕耘着自己的一份工作,麻木车主也一样,相信楼主也一样,在面对变革的时候,我们一要呼吁合理过渡、再要适当帮扶、还要自己跟得上变革的脚步,没有谁和谁一定过不去,我对楼主回复至此,不再参与楼主的话题,你也不必回我。人嘛,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总要有勇气去面对,每天能让自己开心就好。
作者: 哭笑不已 时间: 2015-12-12 13:10
楼主 政府对于麻木车已经做出决定了吧 如果因此使你的权益受损 可能是政府没有考虑到的
可以维护你的权利 可以向政府提出合理的诉求
楼主有心思也可以关注下201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听说很厉害 我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人会研究这个
当然我也只是在网上看了下
作者: 蓝胡子 时间: 2015-12-12 17:11
把钱用在刀刃上 但是有关安全问题的,必须用最好的 站在人民的角度上想问题 才会让人民爱戴你尊重你
作者: 棒棒 时间: 2015-12-12 17:21
大宋提刑官 发表于 2015-12-10 17:41
“麻木”车主都不算弱势群体,那么什么人才算弱势群体?难道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银行职员或者暴力强 ...
取缔麻木车是大趋势,楼主也不必用二桥的问题激化矛盾,那个和禁止麻木车没有关系,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置于说政府什么无依据不体谅民意等等吧,这个我认为就是楼主太极端考虑问题了。城市发展趋势只要是正常人都能理解,武汉能解决麻木车的问题远安就能解决。关于弱势群体的称谓就不必给谁戴了,依法办事没有谁在法律面前是强势弱势的区别,不是说谁戴上了弱势群体的帽子谁说话办事就在理,按规矩来,再说政策的制定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我想楼主可以理解。城市发展的阵痛必定会伤害到一部分人。但是城市只会越来越好。环境污染交通不畅我想肯定和每个人密切相关,禁止麻木,整顿交通秩序,会让我们更安全,居住出行环境会更好。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5-12-12 17:30
最早九十年代初期县城是人力三轮车满街跑,后来被三轮摩托(车厢改装蒙一块布)麻木淘汰了,再后来车厢蒙一块布的三轮摩托被现在的红壳子麻木淘汰了,这次红壳子麻木要被“的士”和公交车淘汰了。取缔和淘汰都是从安全角度考虑的。公交车一开通,再加上小巷的小巴士一开通,麻木生意确实不好做了,因为大家都愿意坐便宜的公交车。当然不可否认,“摩的”“麻木”都曾经为方便远安人民出行做出过不少贡献。
作者: 快乐崇拜 时间: 2015-12-13 08:42
社会需要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需要提高,‘麻木’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取缔‘麻木’是必然的,只是政府的采取方式值得商榷!楼主说的部分在理,凡事从长远看还是必须的!
作者: 于是 时间: 2015-12-13 11:08
麻木不应当被取缔,而应在市场竞争中自行消失。
作者: 柚子之约 时间: 2015-12-13 22:41
为楼主鼓掌!政府强制要求公务员、学生、及其家长签订所谓‘’不乘坐麻木车‘’协议,拉横幅,连哄带骗,跟小孩过家家有什么区别,这就是政府处理事情的能力和手段?说乘坐三轮麻木不安全,飞机还有失联的时候呢,是不是也得取缔啊,都改步行,步行也会被高空坠物砸死的,试问政府,那又该如何?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4 12:43
抛物线 发表于 2015-12-11 08:36 
这位仁兄戴着有色眼镜看世界看到的都是你想看到的颜色,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银行职员以及你说的矿老板 ...
阁下敏感了,我只是就事论事,针对你所说的表达出我的个人见解罢了。天下不平事太多,有良知的公民大都“习以为常”了,我又何必愤世嫉俗······至于你要我拿出什么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有句话说得好——“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我一介草民,处江湖之远,忙于生计,可没那么多时间为ZF操心分忧哦!还是留给庙堂之上的青天大老爷来妥善处理了,那样才显得他们英明神武、爱惜子民啊!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4 12:47
哭笑不已 发表于 2015-12-12 13:10 
楼主 政府对于麻木车已经做出决定了吧 如果因此使你的权益受损 可能是政府没有考虑到的
可以维护你的权利 ...
唉呀妈呀,都扯到约翰纳什了.......您逼格太高了,都扯到博弈论了,咱逼格低,懂不起......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4 12:50
于是 发表于 2015-12-13 11:08 
麻木不应当被取缔,而应在市场竞争中自行消失。
阁下高见,地方ZF完全是在市场经济中滥用“有形之手”......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4 12:50
柚子之约 发表于 2015-12-13 22:41 
为楼主鼓掌!政府强制要求公务员、学生、及其家长签订所谓‘’不乘坐麻木车‘’协议,拉横幅,连哄带骗,跟 ...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4 12:59
快乐崇拜 发表于 2015-12-13 08:42 
社会需要进步,人民生活水平需要提高,‘麻木’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取缔‘麻木’是必然的 ...
合理妥善解决这些麻木车主的生存就业问题,我觉得才是人民ZF眼下的当务之急!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4 13:06
我是曹本 发表于 2015-12-12 17:30 
最早九十年代初期县城是人力三轮车满街跑,后来被三轮摩托(车厢改装蒙一块布)麻木淘汰了,再后来车 ...
阁下言之有理,但是就远安目前的公共交通发展情况来看,处于起步阶段,暂时还无法满足居民们多样化的交通出行需求,而且那些的士就更不用说了,短程的一般拒载,他们的服务态度和服务品质,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如果麻木车完全没人坐了,它自然会逐渐被市场淘汰而消失,正因为有需求才会有它的存在。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4 13:24
棒棒 发表于 2015-12-12 17:21 
取缔麻木车是大趋势,楼主也不必用二桥的问题激化矛盾,那个和禁止麻木车没有关系,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 ...
我只是客观称述事实,何来借二桥维修之事激化矛盾之说?是阁下偏执了吧?还有阁下居然拿远安这个人口不足20万、落后闭塞的小县城与中部重镇、湖北省省会城市武汉来相比较,我表示“自愧不如、无力辩驳”!关于“弱势群体”一词,感觉阁下不懂它的含义,那我来给您科普一下:弱势群体是一个政治经济学新名词,指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他们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工人、农民,农民工,残疾人。弱势群体根据人的社会地位、生存状况、生理特征和体能状态来界定,它在名义上是一个虚拟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排斥的散落的人的概称。
作者: 哭笑不已 时间: 2015-12-14 22:43
大宋提刑官 发表于 2015-12-14 12:47
唉呀妈呀,都扯到约翰纳什了.......您逼格太高了,都扯到博弈论了,咱逼格低,懂不起......
也没啥 你们讨论吧 我滚了
作者: 林三湾 时间: 2015-12-15 18:35
到目前没看到啥方案出来,看来要走诉求之路了
作者: 芦溪湾的人 时间: 2015-12-15 20:07
别费口舌哦,让麻木车自生自灭吧!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6 09:44
芦溪湾的人 发表于 2015-12-15 20:07 
别费口舌哦,让麻木车自生自灭吧!
公民应有维权意识,这个社会才会不断进步。
作者: 大宋提刑官 时间: 2015-12-16 09:45
林三湾 发表于 2015-12-15 18:35 
到目前没看到啥方案出来,看来要走诉求之路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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