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5年“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年终评奖投票 [打印本页]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6-1-26 13:53
标题: 2015年“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年终评奖投票
    依据远安县“三城联创”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015年远安县首届“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开展以来,网友积极响应,针对种种不文明行为拍了大量作品,经初步筛选,现将筛选出的22副作品作年终评奖,为体现网络特点,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开始进行网上投票,投票结果以本次网上投票结果为准。请广大网友踊跃投票。
    本次将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分别奖励作者500元、300元、200元和100元。
   

1号违规行为

地点:海天凤凰城
违规行为:禁止停车路段违停,逆向停车
拍摄:网友

2号违规行为
地点:广电局附近,三轮车违规横穿。
拍摄:论坛督察

3号违规行为
地点:鸣凤大道烟草大楼旁
违规行为:人行道上车抢道
时间:2月28日早上8:45分左右。
拍摄:高山坪原

4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13日下午6点04分
地点:凤翔路 靠近县总工会这头
违规行为:长时间停放在禁停车道上
拍摄:网友

5号违规行为
雅斯路口,天天如此。
拍摄:飞雪

6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摩托车闯红灯
拍摄:网友

7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20日上午9点多
地点:广电局大门口
违规行为:三轮麻木闯红灯

拍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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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号违规行为
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10点
地点:沮阳路
违规行为:小汽车停放在人行道和单位大门口
拍摄:网友

9号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行人闯红灯
拍摄:小城春秋

10号违规行为
时间:5月10日中午12.10PM
地点:鸣凤大道盛世中央门前
违规:长时间占用人行道停车
拍摄:拂面之风

11号违规行为
乱停乱放
拍摄:山人

12号作品:
拍摄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九点左右
拍摄地点:大桥路
违规行为:违章停车(管它公交站,我想占就占)
拍摄:网友(C)

13号违规行为:"公"与"私"
拍摄地点:沮阳路(新华书店街对面)
违规行为:私家车占停公交车停靠线。
拍摄:网友

14号随手拍.
名:我停我素
拍摄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11:23
拍摄地点:鸣凤大道中段(县教育局斜对面街道)
拍摄:网友

15号作品
时间:  2015年8月12日9点多钟
地点:  飞龙路1号,"图书一角"门前,街边通车斜道,联接斑马线,是重要的人行和车行通道。
内容:  典型路霸。车辆随意停放,根本不管交通安全,不管行人和车辆通行,太可恶!这地是丁字路口,车多人多,常有乱停车现象,也很严重。


16号作品:
主题:当孩子的榜样,给孩子以安全
拍摄:网友(H)

17号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什么叫公汽专用?就是任性!
拍摄:风雨微尘

18号作品:
标题:我想停哪儿就停哪
拍摄地点:解放路聚凤鸾路段
拍摄:网友(GACQ)

19号作品:
拍摄时间:2015年12月1号下午2:26:17
拍摄地点:飞龙路7A980
违章行为:逆向停车
拍摄:网友(GA)

20号作品:
时间:2015年11月18日15点56分左右
地点:县烟草公司门前路口
违规行为:非机动车横穿马路
拍摄:网友

21号作品:
时间:201511191257分左右
地点:解放路凤翔路交叉路口
违规行为:单行道上逆行
拍摄:网友

22号作品:
时间:201511191428分左右
地点:城南商城
违规行为:逆向停车
拍摄:网友




作者: 友人友    时间: 2016-1-26 16:47
人人要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作者: 拄着拐杖踢足球    时间: 2016-1-26 20:22
俺是规矩人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6-1-26 22:18
曝光懂得停车规矩,曝光养成开车习惯,曝光促进文明出行。
作者: 呼叫转移    时间: 2016-1-27 13:45
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你我他
作者: 好日子    时间: 2016-1-27 13:54
投一个。
作者: 新月人    时间: 2016-1-27 14:14
风景在路上,最美是你我的礼让
作者: 畅通客运    时间: 2016-1-27 16:57
此举甚好!
作者: 清清一笑    时间: 2016-1-27 17:02
占用公交车位的特别讨厌!
作者: 孤傲苍穹    时间: 2016-1-27 19:06
关爱生命,文明出行。
作者: 怡诺    时间: 2016-1-27 20:54
已经投了。
作者: 红军    时间: 2016-1-27 21:27
支持这样的活动。
作者: 论坛小旋风    时间: 2016-1-28 08:55
投两个。
作者: 明白人    时间: 2016-1-28 10:10
曝光不文明行为是好事,那么请问一下,既然可以曝光行人和车牌,为什么拍摄者躲在暗处,不敢以真名示人,是不是领奖的时候也要戴面具去呢?这样真的公平、公正吗?
作者: 我是老农民    时间: 2016-1-28 10:14
明白人 发表于 2016-1-28 10:10
曝光不文明行为是好事,那么请问一下,既然可以曝光行人和车牌,为什么拍摄者躲在暗处,不敢以真名示人,是 ...

你被拍啦?
作者: 远安论坛    时间: 2016-1-29 08:35
                                                           致歉信
尊敬的某作品被拍当事人:
      由于论坛工作人员的疏忽,在展示照片时没有将您的头像做马赛克处理,现在已经改正,对因此给您造成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做这件公益活动的目的只是为了增强民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万分珍惜。也感谢您的提醒,我们今后在工作中一定会严格要求,恳请您的谅解。
                                                                远安论坛
                                                               2016.1.29
      

作者: 天路    时间: 2016-1-29 09:57
12号作品存在瑕疵,地上明显的停车位和公交位混在一起,到底是停车位,还是公交位?也许就拍照的人一人清楚,而广大驾驶员不清楚。真要走法律程序,相关部门必输。
作者: 老鸟    时间: 2016-1-29 23:11
支持一下。
作者: 孤傲苍穹    时间: 2016-1-30 09:41
明白人 发表于 2016-1-28 10:10
曝光不文明行为是好事,那么请问一下,既然可以曝光行人和车牌,为什么拍摄者躲在暗处,不敢以真名示人,是 ...

你想要知道是谁拍的你吗?
作者: 阿昊    时间: 2016-1-30 18:21
拍的好,希望下次多拍拍打远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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