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传播正能量:鸣凤派出所好样的!(全城“搜索”一个人) [打印本页]

作者: 登高山之巅    时间: 2016-2-4 23:47
标题: 传播正能量:鸣凤派出所好样的!(全城“搜索”一个人)
今天父亲接到鸣凤派出所的电话,说有人捡到一个红包,内有现金若干及一张照片,照片中有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父亲,派出所找到父亲询问,父亲说没有丢失红包,那么丢红包的极有可能是就是照片中的大妈,可惜父亲并不认识她,所以请热心网友们帮忙寻找一下,有认识大妈的请她去鸣凤派出所领取红包哦!鸣凤派出所值班电话:3828080
作者: 登高山之巅    时间: 2016-2-4 23:56
标题: RE: 传播正能量:鸣凤派出所好样的!(全城“搜索”一个人)


作者: 登高山之巅    时间: 2016-2-5 00:12
这件事让我看到了两种正能量:一是捡到红包上交的人,大公无私,一身正气,满满的正能量!二是鸣凤派出所的帅哥们,仅凭一张照片就找到我父亲,全城寻找失主,这种认真负责的精神也是棒棒哒,大赞!
作者: 于是    时间: 2016-2-5 03:24
我是市长,今天开了九个会,累屁了,没人赞。
做好本份,应该的,还大赞
作者: 榕树下邂逅    时间: 2016-2-5 09:13
顶一个  棒棒哒
作者: 苦咖啡    时间: 2016-2-5 10:08
登高山之巅 发表于 2016-2-5 00:12
这件事让我看到了两种正能量:一是捡到红包上交的人,大公无私,一身正气,满满的正能量!二是鸣凤派出所的 ...

捡红包的是在发改局上班的一位男同志姓谭
作者: 登高山之巅    时间: 2016-2-5 10:30
保康茶 发表于 2016-2-5 06:20
还有第I三种正能量,就是那一位做父亲的,没有冒领红包。

呵呵,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当然不能要!这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应该具备的正能量!
作者: 登高山之巅    时间: 2016-2-5 11:32
于是 发表于 2016-2-5 03:24
我是市长,今天开了九个会,累屁了,没人赞。
做好本份,应该的,还大赞

     我的理解:失物招领不是案件,并非非破不可,警察想要清闲也可以坐等失主上门认领,何必费神费力的满城找人呢?若时间长了无人认领就充公算了。但鸣凤派出所的警察没有这样做,而是积极主动的寻找失主,体现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虽然我不是当事人,但是我经历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不管你们怎么想,反正我是被感动了!
    另外我还想说一句:不要觉得别人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也不要觉得自己接受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
作者: 孤傲苍穹    时间: 2016-2-5 13:10
你父亲就说是他的。
作者: 老枪    时间: 2016-2-5 14:46
做好本份,就应该称赞,就怕连本份都做不好。
作者: 深山百合    时间: 2016-2-6 16:04
正能量,该赞!
作者: 在水一方    时间: 2016-2-7 18:07
什么,捡到红包了,这应该是发点小财,但总有那么少数人脑袋“进水”了,上交了,又是全城人肉,感觉是活雷锋再现。细心想想,满满的正能量,反正我是惭愧了,受教育了,向这位仁兄学习致敬。
作者: 在水一方    时间: 2016-2-7 18:07
什么,捡到红包了,这应该是发点小财,但总有那么少数人脑袋“进水”了,上交了,又是全城人肉,感觉是活雷锋再现。细心想想,满满的正能量,反正我是惭愧了,受教育了,向这位仁兄学习致敬。
作者: 白子画    时间: 2016-2-14 10:37
保康茶 发表于 2016-2-5 06:20
还有第I三种正能量,就是那一位做父亲的,没有冒领红包。

他冒领了要去坐牢,估计钱不多,坐一趟划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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