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宣传主题帖(更新至高职高专征集志愿有关事项) [打印本页]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3-25 09:12
标题: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宣传主题帖(更新至高职高专征集志愿有关事项)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6-8-15 10:32 编辑

    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正逐渐明朗,此专帖将尽可能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政策。为此,2楼将设置目录。同时,若有不甚明了的地方,亦可致电 3812482 县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咨询。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3-25 09:16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6-8-15 10:31 编辑

目    录

1、2016年我省分阶段填报志愿(3-4楼)
2、我省招生政策出台(8楼)
3、专项计划申报政策宣传(9-10楼)

4、军校和国防生报考指南(12-16楼)
5、碧桂园精准扶贫招生(21-22楼)
6、司法院校体检面试政策(23楼)
7、公安院校招生政策(24楼)
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政策(25楼)
9、直招士官生相关政策(26-28楼)

10、国际关系学院招生面试事项(29楼)
11、做好高职高专填报志愿准备(35楼)
12、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征集志愿有关事项(36楼)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3-25 09:17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分段填报志愿

    根据省招委2015年1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即将以往高考后一次性集中填报志愿调整为分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在两个时间段填报志愿,都要在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
    第一个阶段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6月25日-28日,填报的批次有:本科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的本科),高职高专提前批(包括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高职院校联办本科、技能高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个阶段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8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填报的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文理类。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3-25 09:19
省招办近期组织高考考生填报联系方式(录取用)和网上填报志愿模拟演练

    为了让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流程,了解填报志愿要求,省招办于3月25日至4月19日面向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开放“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模拟演练系统”,由各高中学校组织考生上网模拟操作。省招办要求各级招办和中学组织辖区内所有考生参加模拟演练,确保每个考生登录系统全过程操作一遍,指导考生熟练掌握网上填报志愿步骤。
    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模拟演练期间,省招办还将通过网上填报志愿模拟演练系统采集考生通讯信息,主要包括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等,用于省招办在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向考生免费发送重要内容提醒短信,方便高校和省招办与考生联系;用于录取后高校给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模拟演练系中按要求完整、准确填报个人通讯信息,避免因联系方式不准确、不完整影响录取和通知书发放。
    特别提醒考生:考生所填写的手机号码一定要是湖北省内号码,外省手机号接收不到省招办阳光短信平台(10639678)发送的短信提醒,填写的电话和手机号码最好是考生本人、家长或近亲属的,建议不要填写其它人员的联系方式。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3-31 11:49
县招办提醒:
    此次填写的联系方式将用于录取期间院校与考生联系、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同时也将用于省招办在正式填报志愿期间向考生发送填报、修改志愿等的提醒信息,考生要规范、准确填写,确保其真实有效,规避潜在风险。
    ①联系电话若有固定电话则加区号,如07173812482。
    ②通讯地址一定要准确。一般以“省”开头,如“湖北省远安县**乡(镇)**村**组”、“湖北省远安县第一高级中学”,不投递到宜昌市区的不要加“宜昌市远安县”,但也要注意“省、县、乡(镇)、村、组”齐全,不能省去不该省去的内容,如“湖北省远安县白云村一组”。
    ③收件人可建议考生填写家长姓名,便于投递员询问、投递到位。
    ④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不建议考生填写学校、班主任、同学电话和学校通讯地址。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4-14 14:34
   
    今年志愿分两次填报。专科志愿填报时估计会完全社会化,也就是考生自己在家上网填报。因此,本次演练至关重要。
    请所有考生均按照要求完成首次登录、密码修改、联系方式填写、选择批次并填报志愿、检查核对、保存志愿并安全退出、再次登录查询志愿等必要演练环节,养成良好的网上填报志愿习惯,避免正式网上填报志愿时“习惯性出错”。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5-5 09:37
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出台

    近日,省招办公布了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详见省招委[2016]2号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着力完善公开透明、公平合理、规范有序、诚信安全、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工作体系。与往年相比,今年招生政策规定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全面部署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和改革进度安排,2016年出台《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不再自主组织语、数、外高考命题。
    二、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2.试行分段填报志愿。将往年高考后一次性集中填报志愿调整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考生集中填报(6月25日-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第二阶段考生集中填报(8月5日-8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3.调整志愿结构。进一步优化志愿结构,增加考生选择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一是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二是取消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三是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
    4.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积极改进和完善提前批及特殊类型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建立分类清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分类投档录取规则,满足考生升学差异性选择和高校招生多样化需求,为平稳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前做好政策和技术准备。
    实行分类投档录取主要包括本科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本科和高职高专,以及其他批次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省属院校面向当地招生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免费医学生、经院校申请同意的报考生源较少的优势特色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将分类投档的“专业类”与其他专业区别开来,分类投档、分类录取,分类公布调档线。
    三、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 扩大专项计划规模,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
    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全国规模从5万人增加到6万人,我省省属院校地方专项计划也进一步增加招生规模。
    二是严格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由国家统一规定,按照教育部要求,2016年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更加严格,要求考生的户籍和学籍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同一个县(市、区),而且考生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户籍必须与考生在同一个县(市、区)。
    三是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按照教育部2016年有关文件规定,我省继续保留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为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不再将全省乡镇中学农村考生纳入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对象。
    四是申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须签订诚信守纪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填写和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计划,精准帮扶贫困家庭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从 2016年起,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为他们提供优质升学机会,创造稳定就业条件。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3.倾力关心弱势群体,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2016年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听力和肢体残疾考生进行单独招生。
    四、完善诚信考试招生工作机制
    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全面加强考生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阶段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专项计划资格时,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对有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厉打击委托中介机构或有偿招生、干涉考生自主填报志愿、泄露或篡改甚至买卖考生信息的机构和个人。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5-5 09:51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政策(一)

    一、考生资格申报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
    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可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具有28个县(市、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考生的户籍在同一县(市、区);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高校专项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幕阜山区、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和参照执行幕阜山区政策的42个县(市、区)。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按高校要求报名参加高校专项计划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具有42个县(市、区)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42个县(市、区)农村地区且连续3年以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与考生在同一县(市、区);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实施区域有阳新县、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张湾区、茅箭区、监利县、洪湖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县、五峰县、当阳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蕲春县、麻城市、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神农架林区等42个县(市、区)。
    3.地方专项计划
    全省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的考生,符合下列(1)、(2)、(3)条件之一,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可以报考地方专项计划:
    (1)①考生户籍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的42个县(市、区);②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42个县(市、区)的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考生在该县(市、区)户籍满3年以上;③考生具有42个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①全省(不包括42个县(市、区))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且考生在该地区户籍满3年以上;②考生具有我省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办学地址在乡镇(不含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中学严格按省招办统一公布的中学名单(见附件1)审核,不得自行增加学校。
    (3)高中阶段通过省教育厅“飞翔计划”录取的农村户籍考生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考生,且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农村户籍或户籍在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
    二、申报程序
    考生须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未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所在学校、县市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下载相应的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申报表(表样见附件2)一式3份,考生如实、清晰地填写申报表中规定的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于5月9日前上交所在中学。经办单位除加盖公章外,还必须有经办人签字。
    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均要签订《考生守信承诺书》(一式三份),保证申报情况真实、材料客观准确,如发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各市州招办将本地信息汇总后于5月12日之前报送省招办。在报送信息同时,还须以红头编号文件方式报送本地专项计划申报工作情况说明,内容包括:组织宣传、审核程序、主要做法、各级招办和中学公示途径以及违规问题查处情况等。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5-5 09:56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政策(二)

    三、相关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全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高度重视专项计划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结合今年的政策变化,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要宣传到政策涉及的每一所高中,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知晓;要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广泛发动考生申报,耐心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便利条件。
    2.资格审核实行部门负责制。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和学籍的真实准确。要完善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按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认真履行审核流程和手续,对考生身份的确认,谁审核,谁签字(盖章),谁负责,确保考生招生信息、纸质档案、学籍系统信息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纠正。
    3.全面公示考生信息。各市(州)和县(市、区)招办、中学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增强监督实效,及时将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学籍学校、就读情况、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信息分别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网站公示。同时,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省招办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州)和县(市、区)招办和中学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8月底。
    四、有关具体事项说明
    1.农村户籍是指在未进行户籍改革的地区,居民户口簿首页或内页标注“农村居民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等字样,这种类型的居民户口簿可以有效区分农村与城镇考生户籍,考生凭户口簿在户籍管理部门即可认定是否为农村户籍。
    2.已经进行户籍改革的农村地区是指当地居民所持有的居民户口簿首页或内页标注“湖北居民户口”或“家庭户”等字样,无法有效区别农村地区与非农村地区。户籍在这些地区的考生无法凭户口簿认定是否为农村户籍,应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城乡区域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是否在农村地区。2015年城乡区域划分代码(十七位)的第十五位为“2”的表示乡村,户籍在此区域的考生为农村考生。
    3.考生必须具有同一所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转学、借读等不符合条件。
    4.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除生源范围不同外,均要求考生户籍与学籍必须在同一县(市、区),而且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同一县(市、区)。

    5.地方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同一县(市、区),对考生的户籍和学籍是否在同一县(市、区)不作要求。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5-13 17:05
    远安县申报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省属高职院校精准扶贫专项计划资格的复审工作已经完成,相关考生信息已经开始在远安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3 17:22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军校和国防生报考指南(一)
湖北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1.今年军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与以往相比有什么不同?
    2016年,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联合下发了军校及国防生招生计划。全军25所军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649人,38所普通高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234人,共招收883人。
    2. 今年有哪些招生院校?
    今年在我省的招生院校,全军军队院校22所,武警部队院校3所。地方高校38所。其中,招收国防生的地方高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以及在武汉市的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院校,这些院校多数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今年除了武警院校少量计划(91人)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外,其余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均为一本。
    3.如何获取权威准确的招生信息?
    主要是5个渠道:一是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军校和国防生招生栏目,了解我省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和具体要求;二是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招办”,有关军校的招生信息,会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三是查阅《湖北招生考试》杂志,有一个章节专门介绍军校和国防生的招生院校、专业、数量等详细信息;四是通过上网、打电话等方式,向招生院校了解院校情况、专业特色、毕业分配去向和以往录取分数线等信息。五是中国军网(www.81.cn)、国防部网、军队人才网(www.81rc.mil.cn)开设了军校、国防生招生专栏,内容包括招生动态、热点图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院校掠影等,可登陆浏览。
    4.报考军校和国防生有哪些的基本条件?
    ①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②年龄在17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截至今年8月31日),未婚。③参加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高考体检结论不作为考生是否参加军检条件,具体检查以军检结果为准。
    5.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程序有哪些?
    (1)参加政治考核。高考结束后,有意向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即可向学校所在地人武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或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表格,填写基本信息后交学校所在地人武部参加政治考核。
    (2)填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提前批本科。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时。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实施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
    (3)确定军检面试名单。参加军检的考生对象,由省招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原则上每所院校参加军检的人数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分文理科和男女生)。对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达到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批次分数线、政治考核合格的男生,均可参加军检。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招办”上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和军检时间地点,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建立的“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军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军检时需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面试表》。
    (4)参加军检。考生于7月1日至7月4日到指定地点参加军检。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检测等3项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5)录取。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投档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00%(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进行分类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审录。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重新征集志愿,军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3 17:23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军校和国防生报考指南(二)

    6.报考军校和国防生如何参加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6日。凡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高考结束后即可向所在学校领取《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并在学校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填写指定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栏目。以上两份表格也可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考生持《政治考核表》到中学所在地县(市、区,下同)人武部参加政治考核。具体工作由县级人武部会同县级招生办、考生所在中学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组织实施,有意向考生须于高考后尽早上交表格。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武部配合。
    县级人武部汇总考生名单及《政治考核表》,按照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及时上报军分区(警备区)。各军分区(警备区)将政治考核合格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6日前上报省军区招生办;将《政治考核表》于军检时交军检点所在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汇总整理。未参加政治考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7.哪些考生不具备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政治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1)政治思想落后,对党的现行政策有不满言行者;(2)受过公安部门刑事处分和处罚者;(3)有流氓、偷窃、赌博、打架斗殴等不法行为者;(4)参加非法组织并进行活动者;(5)上学期间受过学校处分者;(6)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有重大问题者。
    8.军检的地点和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军检点分别设在武汉(含孝感、黄冈、咸宁、黄石、鄂州)、襄阳(含随州、十堰、神农架林区)、荆州(含宜昌、荆门、仙桃、天门、潜江)、恩施等4个大、中城市。军检面试时间为7月1日至7月4日。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招办、各军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和市(州)招生部门共同承担。
    9.军检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了解军检结果?
    考生参加军检面试时,须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面试表》,到军检面试点领取全省统一打印的印有考生姓名、报名号、电子相片的《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并参加面试和体检。考生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集中组织在部队医院或地方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统一佩带省军区招生办印制的工作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招办、省军区招生办下发的体检、面试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即使参加了面试、体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考生的《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在传递、填写时,要注意保持表格平整和清洁,以保证有关结论扫描效果。考生在填写体检表“既往病史”栏时,凡隐瞒自己既往病史而被军校及国防生录取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军检面试是一个筛查过程。请考生在军检面试前三天内,保持正常饮食、卫生等,从身体、心理等方面做好相关准备。
    军检面试结束后,省招办将军检面试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原因,通知各县市招办和中学。考生可到县市招办和中学查询,或登陆“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军检结果。“湖北招生信息网”也将公示军检合格考生名单。
    10.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进行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结论有哪些?
    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必须进行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体格检查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指挥专业只能录取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体检为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非指挥专业只能录取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体检是非指挥专业合格或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6-6-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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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3 17:25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军校和国防生报考指南(三)

    11.军队院校学员有什么待遇?
    军校录取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按月发放学员津贴和伙食费,津贴费标准第一年900元/月,每年递增100元;伙食费标准,每天21元左右,寒暑假期间标准退伙。每年按规定报销一次探亲路费。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毕业学员可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本科毕业生定专业技术13级,授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
    12.哪些军队院校招收女生?
    军队院校除初级指挥专业不招收女生外,一般军队院校都招收少量女生。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在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对当年招收女生的院校、专业以及比例或数量做出明确的规定。各招生院校也在各自的招生简章中给予明确的说明,详细情况请参阅今年省招生办《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公布的各院校招生女生的人数情况。没有注明招收女生的院校及专业,均不招收女生。
    13.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是否影响报考地方院校?
    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工作,安排在提前批录取,优先于后续批次的地方普通高校录取。对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未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后续批次的地方高等院校志愿参加录取。因此,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未被军队院校(含国防生)录取者并不影响在其后续批次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
    14.国防生是如何定义的,国防生与军校学员、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有什么不同?
    国防生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和从签约高校在校大学生中选拔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与军校学员同为军队干部生长补充的重要来源,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军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校其他在校大学生接受大体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同时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官。国防生与同专业普通学生学习课程相同。
    15.国防奖学金的标准有何规定?
    国防奖学金标准目前暂按每人每年15000元发放。其中,学费补助8000元,由军队与高校直接结算;生活补助7000元,由“军队驻校选培办”按标准逐月发放给学生本人。国防奖学金标准将根据高校学费和市场物价的变化做适当调整。
    16.国防生毕业后如何分配,入伍后有哪些待遇?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按协议定向分配到部队担任军官。根据培养目标、国防生本人所学专业和个人素质特长,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毕业入伍的国防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大学本科毕业的国防生,一般定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
    17.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相对于传统单一志愿而言的一种志愿结构,军队院校和国防生实施平行志愿,可以填报6所院校,这些院校志愿按照“考生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和录取,所有考生的档案不再分批而是一次性投出。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先投分数较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当计算机检索到考生填报的院校有计划余额,考生档案即可投到这个院校。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3 17:27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军校和国防生报考指南(四)

    18.填报平行志愿有哪些技巧?
    我省第一批本科已实行平行志愿多年,提前批军校和国防生平行志愿填报建议参考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填报技巧,主要做到准确定位、合理安排院校梯度和顺序、尽量将平行志愿填满、填好保底院校志愿、注意招生院校特殊要求、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注意专业冷热搭配等。
    19. 如何准确理解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分类投档录取规则?
    为了解决军校招生不同专业类别(如指挥类与技术类专业、男生和女生,国防生和非国防生专业)录取标准和考生的选择性差异,对军校和国防生实行分类投档。实行分类投档有利于考生充分反映意愿、合理填报志愿,提高生源有效性和计划完成率,解决军校招生不同类别专业之间生源不均衡的矛盾,更好体现军校招生的公平公正。如果考生想录取到军事院校或国防生,除了准确填报院校志愿外,还要准确填报专业志愿,漏填、错填专业志愿将直接影响考生的投档录取。
    (1)准确理解军校和国防生分类投档遵循的三个原则:填报某个院校的指挥类(或技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才能参加该校指挥类(或技术类)专业的投档录取;未填报某个院校的指挥类(或技术类)专业志愿,就不能参加该校指挥类(或技术类)专业的投档录取;只填报某个院校的指挥类(或技术类)专业志愿,就只参加该校指挥类(或技术类)专业的投档录取。如此类推,国防生和非国防生专业类也如此。
    例一,李同学填报了某个院校的指挥类专业志愿,那么该同学就可以参加该校指挥类投档录取;如果他没填报该校的指挥类专业志愿,他就不能参加该校的指挥类投档录取;如果他只填报了该校的指挥类,就只参加该校的指挥类投档录取,不会投档到该校的技术类专业。反之亦然。当然,此例有个前提条件,该同学必须具备军校指挥类专业的投档录取条件。
    实行分类投档,既强化了专业志愿的作用和指向性,同时也增强了考生选择的灵活性。考生可以充分利用分类投档规则,统筹规划每个批次的各个院校和专业志愿,以实现个性化的升学愿望。例二、王同学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了本科一批最低控制线,指挥类和非指挥类均合格,立志上军校。他的意向最希望就读甲学校的指挥类或技术类专业(首选技术类专业),其次想读乙学校的指挥类专业,第三想读丙学校的技术类专业,第四想读丁学校的指挥类或技术类专业(首选指挥类专业)。该同学按自己的意愿,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填甲学校,兼报指挥类和技术类专业(技术类专业志愿排在前面);第二个位置填乙学校,只报了指挥类专业;第三个位置填丙学校,只报了技术类专业;第四个位置填丁学校,兼报了指挥类和技术类专业(指挥类专业志愿排在前面)。根据分类投档规则,计算机会根据该同学的军检结论、高考成绩和院校及专业志愿,按顺序检索投档考生所填报的学校以及专业类。第一个可投指挥类和技术类,第二只投指挥类,第三只投技术类专业,第四可投指挥类和技术类。
    (2)准确理解“服从专业调剂”的含义和分类调剂录取规则。“服从专业调剂”是指服从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所对应的专业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实行分类投档的院校和专业类别,原则上实行分类调剂。即考生在同一院校志愿中,填报的专业志愿如果涉及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多类专业之间调剂;如果只涉及一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只能在这一类专业中调剂。简单地说,考生如果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填了哪些类就在哪些类的专业之间进行调剂。例如,某个考生在某个院校志愿中既填了指挥类专业志愿,又填了技术类专业志愿,同时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高校在录取时,若不能将考生满足他所填的专业,则可将考生调剂到这两类的其他专业。当然调剂的前提是考生必须符合调剂类别录取的分数和条件。如果该考生只填了指挥类专业,并且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高校在录取时若无法满足其所填专业志愿,只能将他调剂录取到指挥类的其他专业,尽管这个考生符合技术类录取条件,但不能调剂录取到技术类专业。还有一种特例,考生在6个平行志愿中,两个院校志愿都是填的同一所军校,一个志愿填报的这所军校的指挥类专业,另一个志愿填报这所军校的技术类专业,这种情况可以跨类调剂,当然这种情况下的跨类调剂仍要符合调剂类别录取的分数和条件。
    20.如何提防招生诈骗?
    军校和国防生招生不是军队单方行为,而是国家选拔人才的一部分,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并统一录取。目前,我国军校招生工作制度的规范程序、管理程序已日渐成熟,有关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详细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上都可以直接查到,也可以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报名时要慎重行事,认真仔细了解军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程序。千万不要轻信各种“关系”,防止上当受骗,避免“财学两空”。一旦收到诈骗信息或遇到可疑分子,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防止受到侵害。省军区招生监督举报电话为:027-87681213。
    具体要注意以下5个方面的细节:一是识破收费骗局。军校招生不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有人扬言可花几万元、十几万元甚至更多的钱就可以上军校的,或借上军校须缴纳“中介费、赞助费、学杂费”等名目要钱的,其中必定有诈。二是勿信内部指标。假冒军校领导、军队高级干部、军队高级机关工作人员等身份,以“内部招生指标”、“计划外招生指标”、“军校扩招”为幌子,是不法分子的惯用手法。军校招生无内部指标,也不可能计划外扩招。三是识别假冒文件。有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学生及家长信任,会拿出“军队高级机关文件”、“录取函”、“录取备忘录”、“特招入伍批准证书”、“入学批准书”等材料,这些一般都是伪造的,千万不要相信。院校录取通知均按规定通过邮局寄给考生。四是注意招生时间。在全国高考招生工作中,军校录取早于普通高校。如果有人在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还在组织所谓军校招生的,应是假军校假招生。五是查看招生场所。从2003年起,军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由各省招生办与有关院校通过网络完成录取工作。而不法分子组织的所谓军校招生,场地往往设在居民楼、招待所或商用写字楼进行,通常要在学生或家长交了钱款后,才被允许进入“招生场所”。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14 08:46
招生计划

    (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今年,全军25所军校(含3所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649名。其中,男生631名、女生18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湖北省201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和《湖北省2016年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
    今年38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共234名。其中,男生225名、女生9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14 08:50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投档录取,执行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00%(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进行平行分类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审录。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军检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征集志愿仍完成不了计划的学校,可在军检面试合格考生中征求意见后调剂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军队的有关文件,原则上不进行跨省调剂。不得拒招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录取未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或无志愿考生,不得点录正常投档范围之外的考生。对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结束录取的,省招办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计划数依分数高低退档或结束录取。招生院校在审录过程中对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提出异议作退档处理的,需填写《退档通知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招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全军招生办公室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14 08:57
    有意向报考军事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现在应该到学校登记、申领政治考核表,准备接受政治考核了
作者: 佛光    时间: 2016-6-15 16:36
       你辛苦了!致敬!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0 09:31
碧桂园精准扶贫  正牌大学免费读(一)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湖北版)

     一、学院简介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由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副主席杨惠妍女士创立的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投资主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慈善性质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坐落在环境优美的广州后花园、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校园占地总面积300亩,建筑面积18.9万平方米,学习、生活设施先进完善。
     学院以“办慈善高校,助贫困学生,育精英人才,为社会服务”为办学宗旨。学院致力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对学生实行全额资助,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学费、食宿费、教材费、服装费、寒暑假期往返路费、床上用品、学习用品以及生活用品等,使受助学生“一人成才,全家脱贫”。
    学院依托碧桂园集团的专业技术力量,校企融合、产教联动、工教一体、工学结合,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师资队伍,在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培育特色,争创一流。
二、学院办学特色及特点
1.建立导师制育人机制,学院所有教师和管理干部都是学生导师,实行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
    2.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学生“一日生活制度”,使学生在紧张、有序、活泼、向上的生活氛围中健康成长。
    3.是形成“大思政”教学体系,实现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相融合;全面建立基于学生自主学习条件下的英语应用能力培养模式,改革传统意义上的灌输式英语教学,提高英语教学效果。
   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托碧桂园集团,建立校企融合、产教联动、工教一体、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
   5.着力于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育人氛围。
   三、湖北省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湖北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合计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4
4
工程造价
540502
3
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40102
3
3
园林工程技术
540106
2
2
酒店管理
640105
4
4
物业管理
540703
2
2
4
合计
6
14
20
备注:本计划最终以《湖北省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条件
   1.报考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达到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上;
   2.报考学院的考生必须品格优良,提供高中期间的操行评定,班主任要签名确认;
   3.家庭经济贫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报考:
  (1)持有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16年6月仍然有效的《湖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省、市、县级的扶贫户需提交县级扶贫办开具的扶贫证明(网上下载表格,按表内容填写并盖章);
  (3)家庭突遭遇重大变故(如重病、突发事故等)致贫困,但尚未进行贫困认定,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网上下载表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并盖章);
   (4)高中阶段或中职阶段靠学校助学金、减免学杂费或靠社会资助才得以完成学业的, 需提交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网上下载表格,按表格内容填写并盖章)。
   (二)报名时间
    报名从2016年4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23:00。
   (三)报名程序
    1.网上填写和提交报名资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zs.bgypt.com)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填写与提交。
    2.邮寄补充报名材料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2016年4月1日~6月28日23:00前(过期不受理)把以下报名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等寄达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收(邮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2号,邮政编码:511510,招生办电话:0763-3936012/3918200,以签收日期为准)。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0 09:33
碧桂园精准扶贫  正牌大学免费读(二)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湖北版)
     
    3.报名材料纸张规格用标准A4纸,按以下次序装订:
   (1)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高中阶段的操行评定,班主任签名确认。
   (3)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16年6月仍然有效的《湖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发证时间及有效期,并在每页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镇民政办公章;如无《湖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考生,按个人实际情况在学院网上下载相应表格:县级扶贫办开具的扶贫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其他贫困证明(原件);
   (4)高考体检表复印件。在每页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5)普通高中生复印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其他材料(获奖证书、特长等级证书、作品等复印件,没有则不需要)。
    五、报考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学生登录学校网站自行在网上完成心理测试,请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认真阅读测试须知后进行测试。
    2.面试名单的确定:报考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3. 面试时间地点
   地点: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大学东路2号
   时间:2016年7月9日8:30
   4.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现场考核和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诚信品格、心理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礼仪习惯,考察学生的学习潜力;通过才艺或技能展示考察学生的特长。面试内容见《面试考试大纲》。
    5.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在1个月内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复查,如果发现材料虚假,将按学院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原所在学校。
    六、填报志愿
   考生必须登录湖北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时间要求,在提前批高职高专填报志愿。
    七、录取标准
    学院2016年在采取基于学院面试成绩合格,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择优录取。
    八、资助政策
    学院对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所有学生全额资助学费、教材费、食宿费、服装费、床上用品费、学习用品费,并补助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
   九、考生问答
   1. 学院的办学使命是什么?
   答:学院以“人品为本、作育精英、善行慈心、回报社会”为办学理念,精心培养“对人好,对社会好”,精技善用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精英人才,以期改变全社会对高职教育的看法,让更多有智慧、有潜力的学子喜欢读高职,实现其成才报国理想。  
    2. 国家承认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吗?
    答:按国家高考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专科学历。
     3. 学生学习的形式及入学后如何进行管理?
    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学院实行导师制育人,采取准军事化管理,规范“一日生活制度”,并对学生的诚信和礼仪予以督查和校正。
     4. 学院就业前景如何?
    答:学院致力于“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链”,使毕业学生“一人成才,全家脱贫”。达到学院毕业条件准予毕业者,推荐就业。可通过双向选择,到碧桂园集团就业,其中在校期间经过“领导力”课程的学习和实践培训后的优秀毕业生,可推荐给碧桂园集团基层管理岗位工作;也可选择到碧桂园集团以外的单位就业。
    5.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是哪一批次录取?
    答:学院在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未被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学校的录取。
   十、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936012/3918200
   传       真:0763-3936700
   电子邮箱:zs@bgypt.com
   学院网址:http://www.bgypt.com/
   招生网址:zs.bgypt.com
   邮政编码:511510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大学东路2号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0 10:11
司法类院校在鄂2016年招生面试和体能测试相关事项

    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2016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本科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提前批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等本科专业,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提前批司法警务(监所管理)、行政执行(戒毒管理)专业在我省有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身体条件
    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提前批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等专业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提前批司法警务(监所管理)、行政执行(戒毒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应符合下列身体条件: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要求
    (一)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提前批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等专业和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警务(监所管理)、行政执行(戒毒管理)专业的考生不须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录取时,院校按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结果,在投档考生中依据司法院校招生条件择优录取。
    (二)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的考生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测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所报学校的录取。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工作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委托由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承担并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男生:50米,7″1以内(含);1000米,4′05″以内(含);俯卧撑,10秒钟内完成6次以上;立定跳远,2.2米以上。
    女生:50米,8″6以内(含);800米,4′00″以内(含);仰卧起坐,10秒钟内完成5次以上;立定跳远,1.6米以上。
    2、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东西湖校区,http://zs.whpa.cn/),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特1号(轻轨1号线终点站东吴大道站旁)。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老师13971325426,陈老师15972117288,联系电话:027-83214207、83254957。
    4、乘车路线:
    地铁:在武昌或汉口乘坐地铁2号线至循礼门站转乘轻轨1号线至东吴大道站(终点站)抵达学院。(武汉高铁站、武昌火车站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洪山广场转乘2号线至循礼门站转乘轻轨1号线至东吴大道站,汉口火车站可乘地铁2号线至循礼门站转乘轻轨1号线至东吴大道站)
    轻轨:在汉口任一轻轨站乘坐轻轨1号线至东吴大道站(终点站)抵达学院。
    公交:
    武昌火车站:乘722至古田三路站下车,转546路公汽抵达学院;
    汉口火车站:乘736路公汽抵达学院;
    武汉火车站:乘610路在永清街站下车,步行至轻轨1号线(黄浦路站),至东西湖终点站(东吴大道站)抵达学院;
    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乘806至古田三路站下车,转乘546路公汽抵达学院。(其它长途汽车站抵达武汉的请到汉口转乘轻轨或其它公交线路抵达学院。)
    (提示:由于武汉目前道路施工,路况拥堵,建议考生尽量转乘地铁或轻轨,以便按时参加测试。)
    (三)注意事项
    1.省招办于6月29日按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计划一定的比例,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确定参加测试名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执行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省招办将参检名单通知到各县(市、区)招办,各县(市、区)招办负责通知考生。
    2.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要密切关注参检名单,考生可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准时到测试点参加测试。同时省招办通过“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面试提示短信。考生接到参检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
    3.参检考生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下载政审表,并按表格要求完成政审。
    4.参检考生须带上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本人的一寸登记相片2张,和1份经毕业中学、家长单位和当地派出所签字盖公章的政审表。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0 10:17
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政策

    一、招生计划
    今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在我省招生计划总数为999人(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4人)。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为部属公安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为公安现役院校,湖北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为省属公安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今年在我省有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
    根据《2016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公政治〔2016〕号)要求,今年国家继续委托新疆警察学院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6名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公安部属院校和省属院校在我省招生对象是参加今年高考并具有湖北省户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未婚。除具有《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的资格外,还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考生体格检查标准符合《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且无色盲、色弱等)。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不进行体能测试。体格检查标准除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警卫专业不低于175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两眼裸视4.6以上(警卫学专业两眼裸视4.8以上)外,其他标准均参照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颁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政审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三)国家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生源范围我省28个国家级连片贫困县市,且经资格审核公示无误的考生。
    (四)定向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收的考生,其报考条件除符合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外,还应为2002年6月30日前出生的内地汉族201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填报志愿
    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本科提前批或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平行院校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志愿作为专业志愿在6个平行院校志愿中一起混合填报,在同一院校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也可以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未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
    (二)政审工作
    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和《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要求,须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省、市(州)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部署、督导,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政审时间为6月25日至30日。凡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可登陆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下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按要求填写好相关栏目。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出政审申请,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报考公安现役院校的考生,政治审核标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政审工作是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确保质量、维护信誉的重要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公安部、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格标准,严密程序,防止错审、漏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考生本人思想政治表现须到所在中学或居民委员会(村)调查,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须到其所在单位调查。
    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达到我省本、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的政审申请。
    政审合格考生才能参加公安院校的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考生应于面试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查询政审情况,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考生政审表》或《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作为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依据。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参加相关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三)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报考公安部属、公安现役和省属院校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考生名单,由省招办和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确定。原则上每所院校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的人数不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
    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检考生名单、参检时间地点和参检合格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建立的“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信息。同时,省公安厅也将通过公安网络将面试考生名单通知各市(州)、县公安局,各市(州)公安局要责成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并会同当地招办集中组织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没有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考生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所需的相关费用自理,考生面试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及2张近期二吋彩色蓝底免冠照片。
    公安院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公安部属和省属院校使用公安部制作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表》,公安现役院校使用公安部、教育部制作的《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和《公安现役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表》。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四项测试中有三项达标为合格;每个项目有两次测试机会,最好成绩为最终成绩。公安现役院校不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倍。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5日(计划、政审表、地点及日程安排请至远安教育信息网查询——楼主注)。
    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工作全部结束后,由招生院校按考生志愿汇总(所有政审、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信息输入录入软件)审核,提出合格入围名单,报省公安厅研究确定,于7月7日送省招办。
    (四)录取办法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批次属提前批。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4日,高职高专提前批投档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不含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专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按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录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治安学专业、禁毒学专业和警犬技术专业、公安海警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铁道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湖北警官学院本科专业和新疆警察学院本科专业按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国家专项计划与其他普通专业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铁道警察学院高职高专专业和湖北警官学院高职高专专业按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择优录取”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投档时,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00%进行平行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审录。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分类投档。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本科提前批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高职高专提前批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3日上午8时至11时。
    四、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试点工作
    定向招录培养特殊公安专业人才试点工作是国家为妥善解决地方公安机关特殊专业人才匮乏问题而开展的试点工作。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除需要参加公安院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之外,录取前还要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命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笔试与面试组织工作由湖北省公务员局负责,考试时间为7月5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相关院校录取。
    考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前,须与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后,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要求的,按学习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公务员岗位(原则上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并由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五、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不得录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得点录正常投档范围之外的考生。对在规定时间不结束录取且无正当理由的,省招办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计划数依分数高低退档或结束录取。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原则。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它批次高等学校的录取。
    省公安厅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州、县招办和公安局,要切实加强对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保证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0 10:19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鄂2016年招生面试相关事项

    2016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湖北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录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学校要求,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政审,面试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录取。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面试和政审工作委托湖北省委机要局承担。
    一、报考要求
    1、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4、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练习法轮功和其它邪教的行为。
    5、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6、 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7、考生成绩要达到本科第一批分数线。
    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电子信息工程(男)、通信工程(男)、信息安全(男)各有1人计划为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我省28个贫困地区,经资格审核公示的考生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其他考生填报无效。国家贫困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志愿栏内,在同一院校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的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非国家专项计划的其他专业志愿。未填报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录取。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集中考试,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湖北省密码管理局培训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双湖桥小区青年路30号)。
    3.联系方式:熊 洪  027-87133376、18971366975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须带上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以及签字笔等。视力不好的考生要配带眼镜。
    2、乘车路线:乘411、578、108、701、810路公共汽车到中南医院站下车,过双湖桥右转前行到湖北省密码管理局(有路牌)。
    3、各市县招办要将参加面试的名单通知到中学和考生,考生可到市县招办和中学咨询面试有关情况或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按面试的有关要求准时到面试点参加面试。同时省招办通过“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面试提示短信。
    4、食宿自理,不收取面试费。
    5、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收费标准、在校生待遇等见学校招生章程,网址:http://www.besti.edu.cn/doc.php?sid=7&ssid=46&id=3222,联系电话:(010)83635284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0 10:41
2016年高考填报志愿参考
定向培养士官报考指南(一)

    1.什么是定向培养士官?
    定向培养士官是指通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途径,经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选拔,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毕业后直接补充到部队相应专业技术士官岗位服役的全日制高校学生。也就是说,培养对象在入学时就确定了毕业后要到部队以士官身份服役。目前培养对象全部为专科(高职)学生。培养对象完成2.5学年相应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后,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办理入伍实习手续,开始入伍服役。
    2.今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有多少?
    今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下发了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全国12所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565人,其中省内院校5所,共招收375人,省外院校7所,共招收190人。
    3. 今年有哪些招生院校?
    省内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有: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
    省外招收定向培养士官的院校有:东华理工大学、潍坊科技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院。
    4.定向培养士官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2016年根据《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的文件精神,定向培养士官可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有关事宜,可以咨询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也可以登录就读高校所在省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进行查询。
    培养对象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
    5.报考定向培养士官有哪些的基本条件?
    ①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
    ②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③其政治、身体条件符合征集义务兵规定。
    6.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程序有哪些?
    (1)填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时。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实施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
    (2)体检、面试和政审。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
    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考生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全省分武汉片(负责武汉市、黄冈市、咸宁市、孝感市、黄石市、鄂州市考生)、襄阳片(负责襄阳市、随州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考生)、荆州片(负责荆州市、荆门市、宜昌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考生)、恩施片(负责恩施州考生)4个片组织实施。面试由对口的相关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人会同考生受检地市(州)兵役机关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按照义务兵政治考核标准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省征兵办于7月2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表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
    省招生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名单和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0 10:43
2016年高考填报志愿参考
定向培养士官报考指南(二)

    (3)录取。定向培养士官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执行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
    省招生办依据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当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生源不足时,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省招生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3日上午8时至11时。
    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移交给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
    7. 通过定向培养士官录取的考生和普通录取的考生在教学方式有何不同?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1)教学管理
    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定向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的办法,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和军政训练。
    (2)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定向培养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 定向培养士官毕业后,如何办理入伍手续?
    定向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办理士官入伍手续。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交接报到工作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
    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9.如何提防招生诈骗?
    定向培养士官招生不是军队单方行为,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的国家战略,是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士官人才生长的重要渠道。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考,并统一录取。目前,有关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详细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湖北招生信息网”上都可以直接查到,也可以查阅相关院校的招生简章和电话咨询院校招办。广大考生和家长在报名时要慎重行事,认真仔细了解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和程序,千万不要轻信各种“关系”,防止上当受骗,避免“财学两空”。一旦收到诈骗信息或遇到可疑分子,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防止受到侵害。省招办监督举报电话为:15387180692。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0 10:46
2016年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相关政策

    一、招生计划
    今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分配我省定向培养士官565名招生任务。其中,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60名,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30名,武汉交通职业学院115名,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110名,武昌职业学院60名;省外7所院校190名。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对象为参加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规定。
    三、招生方法
    1.填报志愿。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均填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至28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17时。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实行平行志愿,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
    2.体检、面试和政审。
    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对象,由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
    省招生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生办“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考生体检执行义务兵体检标准,全省分武汉片(负责武汉市、黄冈市、咸宁市、孝感市、黄石市、鄂州市考生)、襄阳片(负责襄阳市、随州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考生)、荆州片(负责荆州市、荆门市、宜昌市、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考生)、恩施片(负责恩施州考生)4个片组织实施。面试由对口的相关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人会同考生受检地市(州)兵役机关组织,与体检同步进行,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进行评价,给出合格和不合格的结论,并及时通知考生,不合格者说明原因。
    体检、面试合格人员,由考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征兵办按照义务兵政治考核标准组织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7月20日前完成。
    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结束后,省征兵办于7月25日前将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招生办,不合格考生的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表由县(市、区)征兵办存档备查。
    省招生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名单和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3.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在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执行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日。
    省招生办依据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合格名单,在相关考生的电子信息中标注合格标志,作为网上录取依据。录取时,省招生办依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和合格标志,原则上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当平行志愿投档后院校生源不足时,将高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面向考生重新公开征集志愿,体检面试合格考生可在省招生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3日上午8时至11时。
    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和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按规定发录取通知书。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相关招收部队,并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移交给招生高校,由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录取新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自带到高校。
    4.选拔补充。
    定向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学习情况的初步考核后择优推荐;高校所在地市(州)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的办法,组织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1.教学管理。
    高校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的有关准备工作;定向培养对象在高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积极探索士官培养对象属地管理办法,采取编入民兵组织或预备役部队的办法,协助高校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和军政训练。
    2.淘汰。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定向培养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学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销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废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高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交接报到工作于当年12月30日前完成。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
    定向培养士官的档案主要材料包括:高校学籍档案和《招收士官入伍批准书》《招收士官政治审查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对象,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毕业后并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每年7月1日,其军衔档次和工作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办理。
    七、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定向培养士官工作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各级兵役机关,招生部门、招生院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作,配合招收部队扎实做好定向培养士官各项工作,确保招生试点圆满顺利。
    二要搞好宣传动员。定向培养士官,是依托地方高校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士官队伍建设有着积极作用。各地要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分配等相关信息,动员广大考生积极报考。
    三要严格审查把关。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工作,时间紧、环节多、要求高。招生部门和各级兵役机关,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认真审查把关,确保招生质量;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身上,坚持谁承办、谁签字、谁负责,防止出现问题。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2 10:07
国际关系学院在鄂2016年招生面试有关事项

    2016年国际关系学院在湖北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录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招生学校要求,报考国际关系学院的考生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才能国际关系学院的录取。
    一、报考要求
    1、招生计划20名,其中文科男生计划4名,文科女生计划4名,理科男生计划6名,理科女生计划6名。
    2、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0周岁以下。
    3、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4、考生成绩要达到第一本科分数线。报考英语、日语和法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高考英语口试,且高考英语笔试、口试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政治、法学、传播学、行政管理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语文成绩良好;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和数学成绩良好。
    5、男生身高应在170厘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女生身高应在160厘米以上,体重45公斤以上至上限标准以下;体型匀称,不能过胖或畸瘦。体重上限的参考标准为:(身高[厘米]-110)×1.25。考生体重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章程。(http://duirap3.uir.cn/news.php?id=9705)
    二、面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3日-4日,8:00-12:00,13:00-16:00。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楚源蓝天花园酒店(楚源大厦楼)。
    3、联系电话:010-62861579
    三、工作程序
    1、报考数据提取。省招办于6月29日将一本线上报考国际关系学院的考生名单提供给学校。
    2、国际关系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划定面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网站(www.uir.cn)公告,同时将参检名单报省招办。
    3、省招办将参加面试的名单通过网络通知各市县招办,各市县招办要通知到中学和考生。考生可登录国际关系学院网站查询面试分数线,或到市县招办和中学咨询面试有关情况,同时也可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中的“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省招办通过“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面试提示短信。
    4、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录国际关系学院网站(http://duirap3.uir.cn/news.php?id=9027)下载打印《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面试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后,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参加面试需查看《国际关系学院本科招生考生面试须知》(须知见http://duirap3.uir.cn/news.php?id=9025)相关内容。
    5、面试工作由国际关系学院派专家组负责,同时接受当地纪检部门监督。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3 11:02
公安现役院校2016年度招收湖北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方案(一)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和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11]439号)、公安部政治部《关于印发〈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公政治〔2013〕103号)以及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两所公安现役院校在湖北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和批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在鄂招生院校代号为0630)招生计划18名。其中男生16名(文科2名,理科14),女生2名(文理科各1名)。公安海警学院(在鄂招生院校代号为9178)招生计划3名,均为男生(文科1名、理科2名)。其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消防工程(理)”、“火灾堪查(理)”、“电子信息工程(理)”专业;公安海警学院的“通信工程(理)”专业各有1名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详细计划见附表。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均在本科提前批录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安海警学院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对象除具备《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需特别说明的是: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或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三)体格检查标准除身高:男生不低于168厘米(警卫专业不低于175厘米),女生不低于158厘米;视力:两眼裸视4.6以上(警卫学专业两眼裸视4.8以上)外,其他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
    (四)参加由公安现役院校和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政治审查、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往届生政审需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居)委会填写考核意见和走访调查意见等。其他应届考生的政审委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走访调查和考核。
    (五)国家专项计划招收对象为符合生源范围我省28个国家级连片贫困县市,且经资格审核公示无误的考生。
    三、招生办法
    (一)填报志愿(6月25日至6月28日)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文理类6个平行志愿中。填报志愿时间从6月25日至6月28日。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下午5:00。
    国家专项计划和定向培养专业的志愿作为专业志愿在6个平行院校志愿中一起混合填报,在同一院校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填报专项计划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其他专业志愿。未填报专项计划专业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
    (二)政审(6月25日至30日)
    1、政审依据: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以下简称《军队院校招生政审规定》)执行;对报考警卫学专业考生的政治审查,委托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部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北京卫戍区警卫一师和武警北京总队担负重要目标警卫任务部队新兵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1996〕8号)和《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政联〔2004〕13号)有关规定执行。
    2、政审程序:志愿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且达到湖北省本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公安网下载《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A4双面印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先由所在中学出具在校表现鉴定并由学校密封,然后持密封的《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准考证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组织政审。
    考生户籍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应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调查考生及其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并在三天内在《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上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审查结论,由审查走访人员签字,派出所加盖公章并密封。政审合格考生领取本人的《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及相关材料至省公安厅政治部面试现场。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参加相关面试、体检。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3 11:04
公安现役院校2016年度招收湖北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方案(二)

    (三)确定参检考生名单(6月29日)
    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和体格检查。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的考生名单,由省招办和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身体条件、高考成绩,依据公安现役院校的招生计划及院校的其他要求来确定。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考生名单。
    6月29日省招办和省公安厅政治部确定面试考生的名单后,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检考生名单、参检时间地点,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建立的“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同时,省公安厅也将通过公安网络将面试考生名单通知各市、州、县公安局。各市(州)公安局要责成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并会同当地招办集中组织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没有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面试时间为7月1日至2日,面试地点为湖北警官学院北院(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公安机关盖章密封)、《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4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凡未携带上述资料者,均不安排面试。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工作,由省招办配合公安现役院校和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共同组织实施(公安海警学院委托公安厅政治部负责组织进行)。 面试人员从招生院校、公安厅政治部和驻鄂公安现役部队中选派进行混合编组。面试项目内容和评判标准由面试工作组提前制定,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掌握在10分钟左右。
    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具体标准按公安部规定执行。
    面试合格需接受体检的考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体检合格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倍。
    (五)体检(7月3日)
    体检工作由省厅政治部现役办指定医院负责,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2015年印发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执行。
    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在7月3日早晨6:00前,空腹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集体带到医院参加检查。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考生由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以适当方式公示,对不合格考生提供查询渠道。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一日内申请复查(在现役办指定医院复查),超过期限者,将不予受理,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
    (六)录取(7月11日至7月14日)
    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录取批次属提前批。提前批本科投档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4日。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按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录取,公安海警学院按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国家专项计划与其他普通专业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
    投档时,省招办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00%进行平行投档,由院校按规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审录。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分类投档。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考生可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提前批本科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
    7月7日前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将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考生名单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报送省招办,同时将考生报考及面试、体检、政审情况通报有关招生院校。录取期间,省厅政治部现役办指定联络员,在录取现场协助做好公安现役院校录取工作,并会同省招办在录取工作开始前一周将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和相关要求通知有关招生院校。
    公安现役院校因生源不足确需跨省或专业间调整计划的,必须填写《公安现役院校招生计划调整审批单》,报公安部政治部批准后,通过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实施。相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计划调整情况,从符合录取条件的上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投档。
    录取工作结束后,已录取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密封盖章,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二代身份证领取,并自行带到招生院校。录取考生的面试、体检、政审等相关材料,由省厅政治部现役办室负责统一转递到相关院校。
    四、检查监督
    (一)为增强公安现役院校招生工作透明度,省招办和公安厅政治部将对面试、体检、政审的有关内容,如标准、条件、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和结果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布。
    (二)为确保公安现役院校招生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厅纪检部门将对面试、体检、政审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重要环节派人进行现场督察。同时全程接受公安部政治部派遣的巡视组的监督。
    (三)考生面试、体检、政审结论以及考生提出的相关问题由省厅政治部现役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3 11:05
公安现役院校2016年度招收湖北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方案(三)

  
院校 
  
 专  业
合计
小计
普通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合计
18
16
13
3
2
边防管理(文)
3
2
2
  
1 
边防管理(理)
1
1
1 
边防指挥(文)
  
边防指挥(理)
  
消防工程(理)
4
3
2
1
1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理)
3
3
3
消防指挥(理)
1
1
1
火灾勘查(理)
2
2
1
1
  
电子信息工程(理)
2
2
1
1
  
核生化消防(理)
1
1
1
思想政治教育(文)
  
思想政治教育(理)
  
警卫学(文)
  
警卫学(理)
1
1
1 
海警学院
合计
3
3
2
1
  
法学(文)
1
1
1
信息安全(理)
1
1
1
通信工程(理)
1
1
  
1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4 10:29
省招办提醒广大考生:
了解招生信息   填好高考志愿

    近期,省招办咨询接待点和网上答疑平台,有不少考生和家长询问如何做好填报志愿准备工作,如何根据自己的成绩选择合适的院校和专业。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尽可能多地熟悉了解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信息,为填报好高考志愿做好全面准备。
    牢记填报志愿时间。第一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 6月25日至6月28日, 6月28日下午5:00时截止填报。第一阶段填报的批次有: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阶段集中填报志愿时间: 8月5日至8月8日,8月8日下午5:00时截止填报。第二阶段填报的批次是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含高职高专提前批)。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招办指定网址,自己在网上填报志愿,自己在网上确认志愿,考生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录取的依据。
    网上填报志愿网址:http://tbzy.hubzs.com.cn
    阅读《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必读》。省招办为全省每一个考生免费印制了一张纸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必读》,提醒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网上填报志愿步骤和各批次录取进程安排。
    观看《填报志愿讲座》视频。省招办录制一份《填报志愿讲座视频》,考生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即可点击观看。《填报志愿讲座》视频向考生讲解了各批次志愿结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和填报志愿技巧。
    熟悉《阳光招生百问》。省招办将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分6个部分93个问题,进行全面详细解读,相当于招生录取“字典”,招生政策规定的有关内容基本都可以在上面找到答案。湖北招生信息网和《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11期全文登载了2016年《阳光招生百问》。
    了解《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参考》。该书是录取信息的大汇总,汇集了近三年全国1500多所高校在鄂招生的录取数据,包括每所高校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以及投档线,还有近三年全省考生一分一段表。这些数据可以帮助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作出合理准确的选择,考生首先确定自己高考成绩在全省考生中的排位,选择投档分数线排位与自己的排位相当的高校填报,录取的概率会大大增加。
    关注湖北招生信息网和省招办微信公众平台。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是湖北省招办发布政策和信息的唯一网站,所有招生录取信息都在这个网站发布。同时,重要招生信息还通过省招办微信公众平台(hbszsb)进行发布。建议考生和家长在整个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期间,随时关注湖北招生信息网和省招办微信公众平台,及时了解招生录取进程和有关招生信息。
    重视省招办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推送的短信。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期间,省招办根据招生录取进程,会通过10639678短信服务平台向考生在填报志愿系统中填报的手机发送免费短信提醒。比如,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如果修改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登录密码、填报或修改了志愿,会收到10639678自动发送的信息,主要是防止考生填报志愿密码和志愿信息被人篡改。在填报志愿期间,由于短时间大规模集中发送短信,短信网关可能存在延时或漏发现象,如果考生填报志愿或修改志愿没有及时收到短信提醒,可再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查阅志愿填报情况,只要保存了自己填报的志愿,就不必担心自己的志愿填报未成功。
    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考生和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每年都会有考生因不了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出现误报志愿。《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11期登载了2016年在鄂招生院校办学地址和网址。建议考生和家长在填报高考志愿前,登录高校网站,查阅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录取规则,避免不必要的退档、落选和不满意的录取。
    有问题可以就近就便咨询。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期间,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各高校都设立了咨询接待点,咨询的地点、电话、网址和时间安排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在填报志愿期间,全省市州招办集中公布了当地网上填报志愿地点、负责人、指导老师和电话等。同时,考生还可以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咨询,省招办安排了专班在网上回答考生提问。
    认真设置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填报志愿是考生的个人权利,每个考生都要高度重视密码安全。一是要认真设置密码,密码设置不能过于简单,不要用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号、考号、手机号、“1234”“123456”“6666”“8888”或“aaaa”之类简单重复或顺序排列的数字和字母作为密码,以防被他人破解。二是要妥善保管好密码。切切不要向其他任何个人和机构提供自己的网报密码,无论何人以何种理由索要密码,考生可以一概拒绝。若忘记或遗失密码,可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向县市招办申请恢复初始密码,恢复初始密码后,考生应及时登陆系统更改。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6-24 10:33
远安县2016年高考成绩复核办法

    依据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鄂高考【2016】19号)文件精神,制定远安县2016年高考成绩复核办法。
    一、复核科目及范围
    (一)复核科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目、技能高考文化综合科目。
    (二)复核范围:(1)核查考生信息与答卷(卡)是否一致;(2)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3)是否存在漏评;(4)非选择题每题是否经过两评或两评以上,给分是否在规定差值阈限内;(5)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以上内容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进行复核,不对考生查卷。
    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经相应学科专家仲裁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
    二、申请复核时间及程序
    全省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工作时间为2016年6月27-28日。
    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应于6月24日至25日17:00点前(含)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本人所在学校填写《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表》(此表由学校印制),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申请科目数不限(最多4科)。
    各学校于6月26日11:30前将本校复查申请汇总后上交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普通高考考务平台,将申请复核分的数据库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收到各地报送的普通高考成绩复核申请数据库后,分科打印核查表,并于6月27-28日组织专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进行复核,同时向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反馈复核结果。
    自2016年6月29日起,考生可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和打印本人复核结果。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存异议的,由专家仲裁组再次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对此仍有异议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再次复核申请由考生直接在网上提出,网址为:www.hbea.edu.cn,申请时间为7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在网上给予回复。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8-1 09:34
提前做好填报高职高专志愿准备

    85日至8日,是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文理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省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
    一是提前了解高职高专填报志愿时间。高职高专文理类填报志愿截止时间是8月8日下午17:00,过时将不能补报志愿。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tbzy.hubzs.com.cn,填报高职高专志愿。
    二是提前了解各院校最低录取分数要求。高职高专文理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200分,其中,市州所属高校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录取分数线为150分。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了解所报院校最低分数要求,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三是提前了解往年录取信息。建议考生根据自己今年高考成绩排名位次,参考各高校往年录取分数和对应位次,选择相应的高校填报。
    四是提前阅读高校招生章程。考生在正式填报志愿前,一定要阅读自己想报考学校的招生章程,了解学校的录取规则,重点了解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单科成绩和性别要求,不要填报受限的高校或专业,否则将会对自己的录取造成影响。
    五是根据自己的兴趣能力和就业方向选择学校和专业。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明了自己将来的职业方向,根据职业方向再确定填报学校和专业,选择的专业最好是与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特长一致,以免录取到自己不适应学习的学校和专业。
    六是注意防范招生诈骗。高职高专文理类录取阶段,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统一网上录取,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和填报志愿期间,任何高校或个人向你作出承诺录取的保证都是无效的,请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有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8-1 11:17
    截止今天(8月1日),远安考生已经有847人在普通文理本科、艺术体育本(专)科、技能高考本(专)科、提前批高职高专、高职单招中被各普通高校录取,祝贺他们!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8-8 08:56
省招办重要提示:充分利用平行志愿,录取到心仪的高校

    高职高专填报志愿期间,省招办接到部分考生反映:“有的人说高职高专的9个平行志愿,只有填在第一的学校有用,其他8个学校可以随便填,或者不填。”“高职高专录取不同于本科,本科是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高职高专是先投第1个院校,等第1个院校录取后,再投第2至第9院校,而且不是按照第2至9的先后顺序投档,是随机投档。”“考生的第1学校如果掉了档,后面希望也不大,高职高专志愿中排在第1的院校要以稳为主,不能冲。”等等。

    对以上问题,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已经做了多次解答。在高职高专填报志愿的最后一天,省招办再次提示:

    1.省招办在高职高专录取阶段,严格执行既定的招生政策,严格按考生成绩和志愿投档录取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志愿为9个平行志愿,高职高专文理类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录取,与本科批次文理类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完全相同,不存在任何不同。

    2.考生要充分利用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争取录取到更好更适合自己的学校建议考生按照“冲、保、稳”的组合填满9个院校志愿,把最希望就读的学校填在第1个位置,同时也不能随意填报后面2至9个学校,不想就读的学校一定不要填报,以免影响自己录取。

    3.考生少填一个院校,就少一次投档机会考生一定不能只填报一个学校,填一个学校就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考生分数达不到这所学校的投档线,平行志愿就调档了,只能参加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不要听信任何承诺。

    4.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填报志愿到 8月8日下午5:00截止填报,关闭填报志愿系统后不能补报请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或者还要修改志愿的考生一定要在截止时间之前上网完成志愿填报。已经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最好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对自己所填的志愿进行一次检查,看是否填报正确、是否保存成功、通讯地址是否正确等。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8-15 10:29
省招办关于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征集志愿有关事项的通知

    今年,我省首次实行分段填报志愿,8月5日-8月8日第二阶段填报高职高专文理类志愿平稳顺利,全省考生填报志愿比例与去年基本相当。
    8月14日,省招办进行了高职高专批文理类投档。考虑到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的高校较多,为了更好地完成全省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并且给未录取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选择机会,经研究,将原计划8月18日进行的多元互动录取,改为采取按平行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为未完成高职高专计划的湖北省内院校,征集志愿的时间为8月18日8:00时-17:00时。考生在填报高职高专征集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9所院校志愿(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8月17日晚,省招办将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省内征集志愿院校和计划,考生于8月18日(下午17:00时截止)填报征集志愿。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4日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8-17 14:58
友情提示
    明天(8月18日)文理类高职高专征集志愿哦!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8-18 08:03
本帖最后由 清风如酒 于 2016-8-18 08:04 编辑

省招办关于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征集志愿公告

    考虑到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计划的高校较多,为了更好地完成全省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并且给未录取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选择机会,经研究,将原计划进行的多元互动录取,改为采取按平行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为未完成高职高专计划的湖北省内院校。本次征集志愿是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常规录取阶段的最后一次机会,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填报征集志愿,把握录取机会。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统一登录省招办指定网址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W@GJ$ACOF(TYDYECOKVDYB.pnghttp://tbzy.hubzs.com.cn填报。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18日,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5:00时,过时网报系统将关闭,不能补报。征集志愿均为9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9个院校,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学校审录。特别提醒考生:
    一是凡高考成绩达到150分(含优录加分)的未录取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提醒考生在9个平行志愿中一定不要只填报1所院校志愿,如果只填报1所院校,一旦高考成绩达不到所填报学校征集志愿投档线,就会失去这次最后的录取机会。
    二是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院校代号,同时必须填报“专业类代码”,不填报“专业类代码”的为无效志愿。“专业类代码”填报在征集志愿网报系统中的“专业代号”栏。院校代号和“专业类代码”见本次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计划表》。
    三是考生填报院校志愿即视为服从院校分配到填报
专业类所涵盖的未完成计划专业。各院校专业和收费标准见2016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18期。征集志愿计划中有部分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一般为每年1.7万元左右,考生一定要根据自己家庭经济情况慎重填报。
    四是填报征集志愿时,除关注征集志愿计划中注明的要求外,还必须查看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认真了解填报高校对考生身体条件和相关成绩有无特殊要求,以免错误填报,投档后被高校退档,影响自己录取。
    五是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前,请注意查阅了解征集志愿学校分数要求。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办在市州(不在武汉市)的高职院校录取分数线为150分,其它高校录取分数线为200分。湖北招生信息网已经公布了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办在市州(不在武汉市)的高职院校名单。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8-29 08:15
2016年湖北省招办咨询联系方式
(8月22日—9月28日)

    湖北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常规录取阶段招生工作于8月20日结束。我省省内院校高职高专未完成计划补录安排在9月18日-9月28日进行,省招办将于9月23日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公布补录院校和计划(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技能高考),考生于9月24日填报补录志愿,在常规录取阶段已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请未录取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关注湖北招生信息网和省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补录信息。为方便广大考生咨询,现将省招办咨询方式公布如下:
一、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15387180692
    咨询时间:8月22日—9月28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网上答疑
    8月22日—9月28日(节假日除外),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继续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cn)中的“省招办网上答疑”栏目,进入答疑互动平台进行提问。


作者: 清风如酒    时间: 2016-8-29 15:36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正常录取工作已经结束,远安共971名考生被各类高校录取。衷心祝愿这些学子在高校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今年远安县共有1017名考生报名,其中11人缺考全科,实际参考(含单招考试)1006人,实际参考录取率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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