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形象大使招募令,你的风采你的帅,快到横鼎漂流来! [打印本页]

作者: 霜之哀伤    时间: 2016-5-9 17:21
标题: 形象大使招募令,你的风采你的帅,快到横鼎漂流来!

  

  春归陌上桑,人客远安城。

  远安,方值得留恋。

  聚焦世人目光,传播远安形象。为充分展示远安县横鼎漂流景区的气质和旅游亮点,形象大使招募活动正式启动。

  

  此次招募,立足观众与游客角度,以弘扬社会主旋律、满足宣传旅游形象的诉求为目的,通过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吸引全社会广泛关注及参与。本次形象大使选拔活动拓展了“形象大使”这一核心概念的内涵,改变单一评选“才艺形象大使”的做法,将从“心灵、行为、语言、仪表”等四个方面着手选拔。同时,选手将来自社会各界、各行各业,真正做到全民参与形象代言。

  

  横鼎漂流景区止漂点与游客中心效果图

  主办方望通过此次形象大使招募,培养出一支能够担当起远安旅游形象宣传、推广重任的旅游形象大使队伍,展现远安旅游的良好对外形象。

  招募方式如下:

  一、形象大使应征要求:

  1、男女不限,地域不限,年龄18-30周岁;

  2、健康、朝气、阳光,形象好、气质佳;

  3、举止大方、谈吐文明;

  4、普通话好,语言有质感,有亲和力,善于与人交流和沟通;、有良好的公民素养,无犯罪前科;

  6、在文学艺术(文学、音乐、美术、书法等)方面有一定的修养。

  

  二、参赛须知:

  1、本次招募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其中海选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

  2、本次招募的通联方式为:

  0717-3103553-9000许老师

  

  4、组织方对所有应征者进行筛选,20强进入面试,最终确定1-2名形象大使,并真诚邀请前15名优秀选手加盟远大集团,根据所长享受相关岗位优厚待遇。参赛选手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在比赛期间的活动安排,按照通知日期和地点按时报到,并接受主办方指派的临时性活动。

  

  5、主办方为决赛选手提供良好的住宿、餐饮服务;选手亲友团需遵守主办方相关规定,不得影响扰乱比赛秩序,费用自行承担。

  6、参赛选手须举止得当,不得有任何违法或对本人形象、大赛形象、其他选手、主办方及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害的行为,不得在参赛期间通过任何方式参加同类别的比赛。

  7、参赛选手须服从大赛评委组的评判结果,如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可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8、主办方拥有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所拍摄照片、录影的著作权和使用权,主办方有权使用其在全球范围内用于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旅游产品的促销活动。

  

  9、当选的旅游形象大使不得从事侵害景区形象的活动,否则收回其称号,并视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法律只在签约期内有效;

  10、旅游形象大使须尽职履行与合同约定的各项安排,并接受主办方的统一管理。其他主办方未尽之权益,以签订合同的具体事项为准。

  11、组委会认真征求各方意见,严格确定评委。大赛评委应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行使裁决权。

  12、景区有权在一个聘任期满后,可根据需要更换代言人,也可根据代言人在聘任期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各代言人有接受或拒绝续聘的权利和自由,也可推荐其他人参加竞聘代言人。

  

  

  横鼎漂流景区游客上岸效果图

  

  三、形象大使的待遇:

  1、在担任景区形象大使期间,本人可享受无限次免费体验;

  2、在担任景区形象大使期间,景区为其拍摄专业级形象影集与视频;

  3、在担任景区形象大使期间,享受年薪二十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约定报酬的待遇;

  4、在担任景区形象大使期间,享有外出考察、交流的待遇;

  5、在担任景区形象大使期间,可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同时享受相关待遇。

  四、形象大使的权利:

  1、有要求主办方对其特殊资料(书面约定)保密的权力;

  2、有放弃和终止形象大使称号的权力;

  3、有按照合约享有报酬的权力。

  五、形象大使的义务:

  1、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主办方安排的工作、在工作范围内接受主办方的指导,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的义务;

  2、有向主办方提供照片、作品、获奖证明、年龄证明等真实资料的义务。

  3、有自觉维护景区形象、不得有对主办方有害言论、行为的义务;

  4、有遵守合约的义务。

  

  

  

  

  全程6.6公里,落差178米,刺激万分

  

  六、主办方的权利:

  1、主办方具有宣传推广发布次数、发布内容、发布形式与载体的决定权;

  2、主办方具有无偿使用形象大使姓名权、肖像权、及其他个人资料(已约定的特殊个人资料除外)进行商业推广活动的权利;

  3、主办方在发现形象大使做出不符合形象大使身份的行为时,如触犯法律、公民道德素养缺失、艳照风波、绯闻及与其他机构产生法律纠纷、经济问题等,有立即终止合约的权利;

  七、主办方的义务:

  1、有应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给予形象大使相应权利保障的义务;

  2、有为形象大使约定的特殊个人资料保密的义务;

  3、有明确形象大使工作范围、不做其他使用的义务。

  八、解释权:

  主办方宜昌远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有权修改比赛日期及方案。

  九、本次所有参与招募的选手,均视为已阅读并遵守以上内容。

宜昌远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宜昌嫘祖故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5月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6-5-9 20:50
远大集团眼光远大,富有社会责任,支持!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6-5-10 07:06
有实力者赶快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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