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2016年4月“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图片优秀奖获奖名单 [打印本页]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6-5-9 17:21
标题: 2016年4月“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图片优秀奖获奖名单
   “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方案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热情支持,2016年4月份“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图片经过网友的投票,优秀奖已产生,名单如下:
    2号、3号、4号、5号、10号以上网友近期到论坛办公室领取奖金100元。地址:交警大队院内。

2号作品:
时间:2016年4月8号下午5:25
地点:中百超市对面
违规行为:停占公交车车位

3号作品:
时间:4月7号下午5:17
地点:凤翔路与沮阳路口
违规行为:停占人行道

4号作品:
时间:2016.04.09.8.19
地点:绿化碑十字路口
违规行为:闯红灯
解说词:大爷,您这是对着干呀!
拍摄:网友(CMLS)

5号作品:
时间:2016年4月10日下午5点多钟
地点:鸣凤镇南门路(城南商城)
违规行为:机动车逆向停车

10号作品:
时间:2016年4月10日下午6点左右
地点:鸣凤镇鸣凤大道与安泰大道交叉路口
违规行为: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载、不戴安全头盔




作者: 海之歌    时间: 2016-5-10 03:20
一个习惯的改变不是一天,一月,一年就会改变的,既要不停的宣传,还要常抓不懈的严管加处罚才能够起到效果,尤其是管一段时间停一段时间是绝对没有效果的。
作者: 友人友    时间: 2016-5-10 08:34
同意上述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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