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弹弓打鸟被判刑(转) [打印本页]

作者: 学府巷    时间: 2016-8-18 09:08
标题: 弹弓打鸟被判刑(转)
徐州两兄弟弹弓打死6只鸟其一为雀鹰 获刑两年2016-08-18 04:42:26 来源: 现代快报(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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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徐州两兄弟弹弓打死6只鸟其一为雀鹰 获刑两年)

近日,徐州新沂法院对一起弹弓打鸟案进行一审判决,一对表兄弟在山林中打死了6只鸟,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现代快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被两人打死的鸟儿中,有一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系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成立的要件。

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1月5日20时许,刘某、周某在燕子埠镇刘官庄村后杏山松树林用自制的皮筋弹弓打鸟,一共杀害斑鸠2只、灰喜鹊3只、雀鹰1只。经鉴定,雀鹰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鸠、灰喜鹊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新沂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周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野生动物,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二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刘某、周某犯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现代快报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刘某、周某用弹弓打鸟,并非为了销售,而是闲来无事的找乐行为。

据法官介绍,当时两人是开车去的,结果被巡逻的森林警察抓个正着。在案件的审理中,两人表示他们并不知晓被自己打死的雀鹰,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悔不迭。法官提醒,坊间打鸟的行为屡见不鲜,他人当引以为戒。

此前,发生在河南辉县的“掏鸟”案,其实就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最初,有媒体刊登《掏鸟16只,获刑10年半》的报道,引发热议。多数网民认为,掏个鸟窝就被判刑十年半,量刑太重,舆论几乎一边倒地质疑。

之后,当事人长期通过QQ、贴吧等网络渠道贩卖猎隼等珍稀鸟类的信息被披露,网友们才知道详情,转而痛斥偷猎的行为。舆论又发生了反转。

今年4月,南京的“鸟王”孙某长期捕鸟案发,“鸟王”被抓,震惊南京的花鸟市场,而该不该批捕鸟王,也引发一场热议。

提醒




捕杀野生动物

最高可判10年以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有些虽然不是珍贵保护动物,但也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法官提醒,即使一些常见的麻雀、青蛙等,只要猎捕达到一定数量,也会追究相应的刑责。





作者: 学府巷    时间: 2016-8-18 09:08
乐极生悲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6-8-19 15:29
过去说,不知不为罪,现在不行。因为是你不学习的后果。感谢楼主提醒大家,远安的野生动物动不得。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6-8-19 15:30
过去说,不知不为罪,现在不行。因为是你不学习的后果。感谢楼主提醒大家,远安的野生动物动不得。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6-8-19 15:30
过去说,不知不为罪,现在不行。因为是你不学习的后果。感谢楼主提醒大家,远安的野生动物动不得。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6-8-19 15:31
过去说,不知不为罪,现在不行。因为是你不学习的后果。感谢楼主提醒大家,远安的野生动物动不得。
作者: 学府巷    时间: 2016-8-20 18:14
事情也不一定,远安的野味去年底在央视曝光了滴,也没怎么样么!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6-8-21 08:12
学府巷 发表于 2016-8-20 18:14
事情也不一定,远安的野味去年底在央视曝光了滴,也没怎么样么!法官有自由裁量权

就是因为去年年底的曝光,才引起了远安公安、林业、工商、食药等部门联合大行动、大宣传。正是这次大宣传,我才知道,小心一点,远安除了老鼠之外,都是保护动物,连过去的四害中的麻雀也摇身一变,成了保护动物,所以远安的野生动物都不能动,想吃野味了,就去抓老鼠,现在老鼠还没有变成保护动物,如果不抓紧逮几只吃吃,以后他又摇身一变,呵呵,那你就什么野味也吃不成了哟
作者: 学府巷    时间: 2016-8-21 09:55

作者: 那多    时间: 2016-8-21 12:05
本帖最后由 那多 于 2016-8-21 12:06 编辑

这个不是问题的本身,触犯法律追责应该!
  问题是为什么只是追责此人了?
     现实中这种情况太常见,很少有人管!
     论坛里有多少人没吃过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每年年底,菜市场野生动物随处可见!你要想在远安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随便打听下就知道哪里有,这个不是难事。并且吃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是一种“得意”,招待客人更是上档次。
   在 山上打猎的,很多是当地的名人,因为普通老百姓玩不起!那个玩意太花钱了。
   所以说这种事情贴出来就成了社会焦点,人家不是反对你判刑,而是平时都习以为常没人管,突出搞几个典型出来,觉得不公平!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6-8-21 14:17
那多 发表于 2016-8-21 12:05
这个不是问题的本身,触犯法律追责应该!
  问题是为什么只是追责此人了?
     现实中这种情况太常见,很 ...

哎,按你说的,只怪点子低
作者: 学府巷    时间: 2016-8-21 18:11
是滴啊,只管点子低,我也是这么觉得。论坛里说的,野猪损坏庄稼的事,有些人和部门就装聋作哑了,也没见怎么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补偿了。我这边野猪损害庄稼的事,每年都有发生,老百姓没得法,只能把未成熟的庄稼提早处理了,这可不可以套用一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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