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远安县“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图片评选投票(6) [打印本页]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6-8-31 09:37
标题: 远安县“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图片评选投票(6)
       今年8月份,由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远安论坛联合主办开展的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踊跃投稿。现经过有关人员认真挑选,共选出10组图片进行网络投票,后由远安交警大队大队和远安论坛将根据投票票数及评委评选结果,产生优秀作品5组,分别给予作者100元的奖励(以后每月进行一次优秀作品评选,年终再分别评选出一、二、三、优秀奖)。
      以下参与投票的作品不注明真实姓名,只标明序号,请大家根据序号投上自己喜爱的作品,每人每天局限投票5票。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投票,继续踊跃投稿!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6-8-31 10:01
1号作品:
标题:公道私用
拍摄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10:30
拍摄地点:凤翔路。
拍摄:网友


2号作品:
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
地点:鸣凤镇沮阳路鸣凤水岸大门旁
违规行为:违章停车
拍摄:网友


3号作品
时间:2016.8.6日
地点:沮阳路电影院旁
违规:违章占道卖水果
拍摄:网友


4号作品
时间:2016年8月9日早上7点40左右
地点:远安县凤翔路179号
违规:二辆轿车违规停放
拍摄:网友


5号作品
时间:2016年8月6号16:52
地点:南门如家宾馆门口
违规行为:停公汽车位
拍摄:网友


6号作品:
时间:2016年8月21日下午4点50分左右
地点:鸣凤镇解放路与凤仪路交叉路口
违规行为:逆向停车
拍摄:网友


7号作品:
时间:2016年8月21日下午4点50分左右
地点:鸣凤镇解放路与南门路交叉路口
违规行为:逆向停车
拍摄:网友


8号作品:
时间:2016年8月25日下午3点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建行门口
违规行为:占用出租车停车位
拍摄:网友


9号作品:
时间:2016年8月25日下午3点左右
地点:鸣凤大道
违规行为:行人乱穿马路
拍摄:网友


10号作品:
标题:见缝插针
拍摄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11:41
拍摄地点:嫘祖路。
拍摄:网友




作者: 天涯鄂沮客    时间: 2016-8-31 11:08
2号作品,拍摄者没有把禁停标志拍下来,这个就会产生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地上的停车位标线没有铲除干净,还可以看得见,导致司机错误的以为这里就是停车位。为这个事情,我中过招,也曾发帖质问过交警大队,结果是没有结果,罚款照罚,地上的停车位标线依旧存在。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6-9-5 09:46
跟个帖表示个支持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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