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任民办教师期间离职进修学习计不计算教龄? [打印本页]

作者: 马家寨    时间: 2016-10-8 18:21
标题: 任民办教师期间离职进修学习计不计算教龄?
我于1984年成为一名民办教师,19869月至19887月,在远安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师进修班学习两年,后又于19909月至19927月在枝城师范民师班学习两年后转为公办教师。2011年在进行“两龄”核查时,将我这四年学习时间的教龄减去,并将我参加工作的时间由19848月后推四年至19888月。读民师两年减去教龄我能接受,请问我进修学习两年的教龄应该减去吗?国家有相关的文件规定进修学习应该减去教龄的条文吗?

作者: 第九城市    时间: 2016-10-9 08:42
不了解政策,不好随便说意见。
作者: 学府巷    时间: 2016-10-9 13:08
这个要问教育部
作者: 马家寨    时间: 2016-10-9 13:14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国家职工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期间工龄问题的解答(摘录)

〔77〕教计字420号

  近几年来,不少地区和部门就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的有关工龄、工资待遇提出了许多问题,要求加以明确,兹将所提的问题综合解答如下:
  一、国家职工(包括国营农、林、牧、渔场中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当职工的),进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无论是普通班,还是进修班,其学习时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作者: 马家寨    时间: 2016-10-9 13:15
国家劳动总局[77]教计字420号文件内容?
hhmvs11级分类:其他被浏览810次2015.09.10

AMANDAKILLUA
采纳率:51%4级2015.09.11
  国家劳动总局[77]教计字420号文件的主要内容即:“国家职工,进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其学习时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主要内容是关于国家职工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问题。
  一、国家正式职工,1970年以前进入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毕业分配工作的,其工龄计算仍按1962年10月13日[62]中劳薪字第292号文件执行,即:“由于工作需要经行政上调派到各类学校学习,在学习期间照发工资的,其学习期间及学习前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离职考入各类学校学习,学习期间由学校发给助学金的,学习期间不能计算工龄,其学习前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一九七O年至一九七八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工龄计算,应按国务院国发[1973]39号、81号文件及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77]教计字420号、[77]财事字365号、[77]劳薪字369号文件执行,即:“国家职工,进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其学习时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作者: 马家寨    时间: 2016-10-9 13:23
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先进模范青年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教人〔1992〕33号

  去年9月,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联合发出《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先进模范青年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1991〕25号),决定从1991年起试验招收部分获得先进模范称号的优秀青年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实践证明,这种招生制度改革的尝试,确实有利于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今年国家教委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扩大招收先进模范青年的试点范围。为了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培养更多的又红又专的人才,针对试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现就高等学校招收先进模范青年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入学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学员,在中学补习和高校学习期间,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
作者: 书恒    时间: 2016-10-9 13:45
各地方有各地方的搞法。
作者: 键盘哥    时间: 2016-10-9 14:56
虽然说的是教育上的工作,但是这个其实归劳动人社部门管,问问他们。
作者: 马家寨    时间: 2016-10-9 18:04
谢谢大家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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