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远安县“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图片评选投票(9) [打印本页]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6-12-1 14:39
标题: 远安县“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图片评选投票(9)
本帖最后由 山人 于 2016-12-3 09:10 编辑

       今年11月份,由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远安论坛联合主办开展的“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的踊跃投稿。现经过有关人员认真挑选,共选出10组图片进行网络投票,后由远安交警大队大队和远安论坛将根据投票票数及评委评选结果,产生优秀作品5组,分别给予作者100元的奖励(以后每月进行一次优秀作品评选,年终再分别评选出一、二、三、优秀奖)。
    以下参与投票的作品不注明真实姓名,只标明序号,请大家根据序号投上自己喜爱的作品,每人限投票5票。
    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投票,继续踊跃投稿!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6-12-1 14:55
1号作品:
时间:2016年11月1日早上7.30
地点:鸣凤大道
违规行为:行人不走斑马线
拍摄:网友
2号作品:
时间:2016.11.5下午4:40
地点:烟草公司门口
违规行为:占机动车道卖菜
拍摄:网友
3号作品:
时间:2016年11月5日下午4点左右
地点:鸣凤镇凤翔路县一高门口
违规行为:摩托车违章行驶、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
拍摄:网友
4号作品:
拍摄时间:10月8日
拍摄地点:解放路与大桥路交汇处
违章行为:闯红灯
拍摄:网友
5号作品:
拍摄时间:10月13日
拍摄地点:解放路与大桥路交汇处
违章行为:行人不走斑马线
拍摄:网友
6号作品:
拍摄时间:10月15日
拍摄地点:解放路与大桥路交汇处
违章行为:违章载人
拍摄:网友

7号作品:
时间:2016年11月13日下午4点左右
地点:远安一高门口
违规行为:逆向行驶
拍摄:网友
8号作品:
拍摄时间:10月22日
拍摄地点:解放路与大桥路交汇处
违章行为:违章停车
拍摄:网友
9号作品:
时间:2016年11月5日下午4点左右
地点:鸣凤镇凤翔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
违规行为:摩托车逆向行驶、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
拍摄:网友
10号作品:找上门来了
时间:2016年11月15日8点40分
地点:交警大队门口
违规行为:斑马线停车
拍摄:网友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6-12-1 16:43

作者: 山人    时间: 2016-12-3 09:05
摒弃违规陋习,倡导文明交通。
作者: 我是曹本    时间: 2016-12-3 12:20
养成良好驾驶习惯,驾车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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