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摩托车也别任性,出了事故一样要命! [打印本页]
作者: 墨云 时间: 2018-4-18 16:58
标题: 摩托车也别任性,出了事故一样要命!
2018年03月16日17时19分,张某某驾驶无号牌踏板摩托车在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良友汽修厂门前路段由西向东横穿停在鸣凤大道中间车道等红灯的车队时,遇李某某驾驶鄂E7XXXX号两轮摩托车沿鸣凤大道慢速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双方相撞,造成张某某、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3月17日1时,张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原因:当事人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且违反交通信号通信,其违法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且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事故后果。
安全警示:
1、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
2、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切忌越过双黄线违章掉头;
3、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作者: 顽童宝贝 时间: 2018-4-19 06:21
谁任性谁要命!真是血的教训!!!
作者: 壮志未酬 时间: 2018-4-19 10:46
遵守交通法规,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作者: 九子溪水 时间: 2018-4-19 12:46
本帖最后由 九子溪水 于 2018-4-19 12:50 编辑
很多人以为戴头盔是给交通警察看的,出了事之后才认识到戴头盔是保自己生命的。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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